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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选了总统?

(2016-08-06 15:43:10) 下一个

谁选了总统?
一剑飘尘

早上写了一篇不要相信“人民”的文章,立刻就有希拉里信徒挑战我:你这是不相信选举,只相信中国式的暗箱操作了。

才怪!

关于民主与专制之间的一切争论,其实都早已经胜负分明,历史已经做出了选择。民主制度不是没有缺点,但是丘吉尔几十年前就说过:民主制度并不完美,但是我们至今还没有找到更完美的制度(大意)。一个稳定的社会,离不开公平正义。否则,就只能像中国那样,维稳压倒一切。政权的一切力量,都用于保卫政权本身。这当然是荒谬的。

民主制度是提供了一个人人平等的机会,让社会上的每个人,都可以平等相待,最大程度保证了公平和正义。但是,这不是说,民主制度就已经实现了完全的公平正义。很简单的一个例子:美国缴税的人和吃福利的人,都享有同样的投票权。这个公平吗?并不公平。因为投票权,意味着参与政府管理。而政府管理最直接的表现形式,就是花钱——花纳税人的钱。所以,所有不缴税的人,运用了投票权,就相当于偷了我们纳税人的钱。当然,是合法在偷。这显然是不公平的。

这种不公平源于美国制度上的承袭。当初国父们开创历史的时候,没有把投票权和纳税通过法律的形式规范下来,虽然当时有约定俗成的默认概念:纳税、有财产的,才是法律意义上的人。但是随着时代的进步,这个法律意义上的“人”,扩展到了包括妇女、有色人种。这当然是进步,但是却忽视了投票权与纳税人之间的关系。按照美国独立战争的逻辑支撑:“无代表不纳税”,我真的认为:不纳税就不应该有投票权(选举自己的代表)。但是,显然我说了不算。在美国的政治圈中,我算个屁啊。奥巴马希拉里都已经把美国拉上了“非法移民享有投票权”的道路上了,我这种观点,估计会被民主党信徒抽死。

但是即使如此,一定要在目前这种“有缺陷”的民主和“完美”的专制之间做选择,我还是选择民主。无他:民主制度下,我只是被偷了一部分权利,而专制制度下,我是根本没有权利。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免于恐惧的自由,这些民主制度下每个人都享受到的,在专制制度下只有权贵才有。这就是区别。专制制度下,人民真的是“人民”——一个高大上的概念,一个甚至可以被贴到国名上的概念。但是,真正代表人民的,却是权贵。个人的嘴巴,都是被封起来的。

那么,就不怪有人挑战我:你认为民主制度下也没有人民,总统难道不是人民选的?

不是!总统是我们一个个个体选择的!最终只是唱票一下,总结数字多寡。你要人民出来看看,谁应该做总统?邋里邋遢的大爷可能会选希拉里,跳广场舞的大妈就有可能选川普。所以,当政客说:“人民选择了我”,我们就要小心:这个政客在糊弄我们。明明是大爷选的她,还有一大批的大妈反对她呢。政客这样做的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希望选民失去理性,被群体的力量吸引,成为愚昧的群体的一部分。是的!群体是愚昧的!这个概念并非源于我,是法国人勒庞一百多年前,在他的“乌合之众”里说的。看看吧,我们现在许许多多的争论、观点,其实西方圣哲们早就有了答案。
政客最希望的就是让我们失去个性,成为人民的一分子。实际上,是成为某个群体的一分子。也就是说,我们最好自己主动归位:民主党、共和党、自由党等等。这种伎俩,做的最成功的是宗教。比如伊斯兰,连自己的法律都要凌驾于美国宪法之上,就是为了让这个族群的人,更加分明地与其他人做一个区分,让信徒们对于穆斯林这个族群群体,有更大的认同感。现在的美国政党中,民主党也算做的比较成功的。比如,每个民主党信徒都有道德优越感,似乎他们就是具有悲天悯人的情怀的。实际上呢,虽然侯赛因奥巴马、希拉里都是最佳的集体主义鼓吹手,他们自己却绝对不会为了民众而牺牲自己个人的利益的。比如,中东难民问题严重,这两位都希望美国敞开大门欢迎难民。但是,他们自己本身就是亿万富翁,他们会拿出自己一半的财富捐赠给难民吗?我相信他们每人一半的财富,就可以至少救助几千中东难民了。他们会吗?不会!为什么我要他们拿一半呢?因为对于亿万富翁来说,拿出一半捐赠,也影响不到他们的生活。

当然,我并不是一个强迫别人捐赠的人。不!恰恰相反,我是一个认为人人都可以、也应该不要捐赠的人(我必须强调:我自己是每年都做公益、捐赠的)。我觉得每个人都对自己、自己的家人负责,世界就会非常美好。我只是通过这份质疑彰显一下这些口口声声“人民”,动辄关怀别人的苦难的政客的虚伪。人民如果不能被他们代表,别人的苦难如果不能成为他们伪善的衬托,他们还会关心人民,关怀苦难吗?(一剑飘尘第19个微信公众号:wxzy19)

美国总统是我们——一个个有血有肉的美国公民选举出来的,不是什么人民。选举的根本意义,就是让我们每个个体通过自身的感受、通过对于家庭的责任感,选择一个能够更好带领美国前进的人。这个人是否有道德优越感,并不重要!这个人是否关心中东难民的苦难,也不重要。这个人是不是跟普京关系好,是不是关心世界和平,也不重要!这个人应该关心美国,应该保护美国公民的利益。美国被搞垮了,非法移民连个梦寐以求偷渡的国家都失去了,岂不是更加不人道?

2016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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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顏展卷林中坐 回复 悄悄话 美國獨立宣言主張「人生而平等」,保障的是每個人生命、自由與追求快樂的權利。
這個天賦人權,是否要通過保障選舉權來實現呢?
這是個問題。

在美國剛獨立的時候,不是由每人有選舉權來保障天賦人權。
有財產的白人男性才有選舉權,因為他們才是納稅、冒生命危險去打仗的人。
從權利與義務的對等來說,他們的付出取得了選舉權。
但是非白人與女性在當時在政治上受到歧視。這之間是否有因果關係,值得研究。
美國後來變成募兵制,只有越戰的時候才徵兵,所以用當兵作為選舉權的門檻逐漸失去意義。
但是由自己不用上戰場的人投票決定別人要不要上戰場,造成美國更容易參戰,因為對多數選民來說,打戰要死也是死別人,自己沒有生命危險,最多只是要多交稅支持戰爭。

假定選舉權是保障天賦人權的有效機制,作為折衷,每個成年人都有投票權,但是交稅多與當兵的人有更多選票,比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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