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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和老婆聊起来,我在念小学的时候,特别喜欢和小女生在一起。小时候不懂事,那个时候,跟女孩子打交道,简直就变成了“没见笑”,普通话就是不要脸啦!虽然如此,一直到小学四年级,我甘愿顶着没见笑的耻辱,还是不改本性。到了五年级,转校就读,全班都是清一色的男生,情愿丢脸的我,就再也没有机会和小女生在一起了。这种情形一直持续到上大学。对于一个喜欢女生的男孩子来说,那就是一种惨无人道的折磨。所以一上了大学,第一件要做的就是认识女同学,做朋友!饥渴之心,喜得甘霖,不在话下。可是小学真正的玩伴,几乎天天在一起,却是男同学。那是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整整持续了一年。
我的好朋友,郑宝光。他是福建人,就住在我家附近。经常到我家,我更常常到他家。郑宝光长个大头,嘴角永远积累着口水。老娘说,头大的孩子聪明,所以从那时开始,我就叫他大头。也就是那个时候,大头大头下雨不愁,人有雨伞,你有大头,几乎随时挂在嘴上。可喜的是,大头从来也不介意,一样和我在一起。大头比我大几个月,所以,很自然的,他带着我,调皮捣蛋。大头很小的时候,母亲就去世了。父亲是包工,泥水匠。家里院子里,都是一些工具。记得有一个大木桩子,非常重,是用来压土的。我们必须两人一起举起,然后放下。有一次我试着一人举起,大头在一旁大叫的警告我。他说小孩子提举这木桩,懒趴会往下垂。你大概不知道懒趴是啥意思。台湾人口中的懒趴,就是我们内地人所说的小鸡鸡啦。
大头年纪很小的时候,母亲就去世了。父亲为了养家,成天在外工作。只有给大头找了个后妈。大头很不愿意提起她。我也从来没见过她。她也是早出晚归,跟着大头的爸爸出去干活。大头说,后妈对他很不好。小小的年纪,也使我对她畏惧三分。可是后妈每天早上出门前,必定把中午的饭菜做好。放在餐桌上,盖着一个纱罩,为的是防止苍蝇。每天中午放学后,很自然的跟着大头回家,享受一顿丰富的午餐。我说一顿丰富的午餐,一点也不过分。那时候,我家刚刚搬到台北,父亲微薄的薪水,除了公家配给足够的主食之外,副食就得简化,足以填饱肚子而已。所以,那一段每天中午到大头家,吃得真过瘾。我喜欢吃鱼,偏偏每顿都有。还有猪肉,青菜。我还真怀疑大头的脑子是不是有问题,这么好吃的菜,天天摆着,怎么还说后妈不好。
吃过饭后,我们经常休闲的地方,就是附近的一个剧场。这个剧场是当年国民党盖起来,做为劳军的场所。平常下午放电影,晚上就有各种综艺节目,也对外出售门票。大头就是聪明。就有办法看白戏。大白天的带着我,教我如何混进剧场,看免费电影。我从小胆子就小,大头再三的为我壮胆。一步一步的教我,同时再三提醒我,要紧紧的跟在他身后。电影终于散场了,大头三步并两步的往几个出口的旁门前进。趁着观众走出剧场的时刻,一股脑低头反方向的溜进厕所。两人躲在一个厕所里,一听到国歌就知道下一场电影开始了。在一片漆黑下,大摇大摆的入座。我们经常选择的是较少座位的楼上。就这样打发了一个下午。他也每天固定在父母回来之前回家。回到家,老娘问我到那里去了,只要我跟老娘说,跟大头在一起,老娘就不再多问了。老娘一直认为大头聪明,觉得跟大头在一起,我应该变得灵活聪明一点。就这样,我和大头愉快的度过了将近一年的时间。四年级后,我就转学了,也就再也没有大头的消息了!
一转眼,这是六十年前的往事了。这些年来,时常想到大头。他的模样,我还记得清清楚楚。有一次居然还梦到在大头家吃饭,吃得津津有味的时候,他的后妈回来了。吓得大头赶紧把我藏起来,惊慌之中,醒了,嘴里还不断的咀嚼,回味那山珍海味的小菜呢!能够再和小时候的玩伴相遇,那将是多么令我向往的一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