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荒野,如果我能够选择,无论是工作生活,还是旅游,我一定选择大自然了。
我也得老实承认,在美国,十年来,一则忙(白天),二则怕(夜晚),我并没有多少城市生活的体会。
人们说人生如旅,对美国的城市,我真是个过客了。
过客匆匆,可是我还是有些城市图景藏在心里,那么就让我选几幅,描绘一下。
(一) 两个卖艺人
说起两个卖艺人,就要说起五大湖之行。
我的五大湖之行,心在山水之间。二十三天,六千里路,我沿着美国北方五大湖的湖岸,顺时针绕了一圈,白天在阳光清风中驱车飞驰,夜晚则在青山绿水边扎营。
我经过芝加哥,却停下来,住了三天。
其实这几天我几乎什么都没有做,大多数时候,我都在芝加哥最著名的密西根大道上。
(从密西根湖上看芝加哥)
每天下午,四五点钟,我总坐在一个小咖啡店门前小憩。几步外,人行道另一边的街角边的小片空地上,席地坐着一个弹吉它的卖艺人。他背对着街道,半低着头拨弄着他的吉它,象是很专注,看那手法却很随意,我坐在这边,偶尔几下叮咚声穿过街市的嘈杂隐隐传来,倒也不难听。他的吉它盒张开着摆在面前,里面既没有什么钱,来来往往的行人,也不见有谁停下来听他唱歌,而他似乎也并不在意。
我就和他这么默默相对着,顶多偶尔他抬起头来,和我点头微笑。有一天我买咖啡,顺便多买了一杯,走过去放在他的身边。他点头微笑,道谢,说,他要给我唱一首歌。
我道谢。他略一沉吟,弹着吉它,唱开了。我听着,只能说,不难听,却也没有十分动人之处,仔细听那歌词,大意好像是“猪啊猪啊别打啼,你是猪猡不是鸡”,大概是在说,不要忘了自己的本色。我从来不知道猪还能学鸡叫的,不禁惊奇,也暗暗地有些好笑,大概是美国猪跟中国猪不一样?或者中国猪出口到美国,忘了自己的本色,倒也未可知。──歌唱完了,我鼓掌叫好,问歌名,果然就叫作“Song For Pig”( 给猪的歌) ,是他自己作词作曲的。
此后我们依旧默默相对。有时我的视线扫过他,顺便悄悄地打量,心里不得不承认,我并不是他的知音,不过这大概要怪我没有音乐细胞,可是我却十分喜欢他这种吟游歌手的风格。才人不遇,古今皆是。就拿我最喜欢的美国歌手保罗.西蒙来说,当年在英国谋求发展机会,四处碰壁,直到某一天,他接到通知,他的那首“Sound of Silence” 在几年默默无闻之后,突然在美国大红,从此他一帆风顺,名满天下──谁说我眼前的这位艺人就不会有这一天呢?
我也依旧看街景,红绿灯前,一位老太太,垂垂老矣,开着一辆大红的跑车,悠然自得,熟练地打着方向盘,小车如同游鱼般,在车流的缝隙中穿行;街角转过一位女子,典型的美国丽人,身材修长,极美,一手拎着几个高级商场的购物袋,袅袅娉娉,仪态万方,迈着猫步,目不斜视;而人行道上,迎面一对黑人夫妇推着一辆连座童车,两个差不多大小的孩子,居然一黑一白……
突然一阵清风掠过,转头看时,一个滑旱冰的少女的背影,背着小包,如同花间蝴蝶,那矫健柔美的身姿,还有那修长的美腿以一种语言无法形容的优雅交叉滑行,在人流中无声地穿梭。
转眼间,我看见,我们的吟游歌手的视线,也在追随着少女的背影。我和他的视线相遇,不禁相视一笑。
两个星期之后,我来到了底特律,五大湖之行的最后一站。第二天一大早就要飞驰五百多英里,回到巴尔的摩。长期旅游之后,就要回家时的感觉,真是难以言传──风餐露宿的疲劳,旅程完成的轻松,有些不舍,也有些兴奋,交织在一起。底特律是我当年来美国时飞机降落的第一个城市,我在旅馆里安置好,虽然天色不早了,可是还是要出去走走看看的。
我没有走远,开车在旅馆附近转了转。底特律是个汽车老城,这些年来我也到过不少美国城市,我这么走马观花,自然看不出什么特别的东西来,只觉得天色晚了,旅馆的地点又有些偏,路上车辆不多,人行道上行人更是踪影全无。
(从休伦湖上看底特律)
眼前是个红绿灯,前面就是我的旅馆,我在路边停下,一时打不定主意,就这样回旅馆休息,就此结束我的五大湖之行?
就在这时,我突然心有所感,看车外时,靠着驾驶座一边的人行道上,街角边,站着一个人,黄昏下,街道寂静,他也静静的,象是化身为街角一景。我猛一看见他,又相隔如此之近,禁不住小小的吃了一惊。
这是个风尘仆仆的男子,满脸胡须,看不出多少年纪,我先看见他的吉它,被他当作拐杖双手拄在胸前,一个破旧的帆布包放在脚边,大热天,一件齐膝盖的风衣松松地披在身上,大概是可以兼作雨衣吧,也很旧了。不用说,这肯定是一个流浪的街头卖艺人,
他静静地站在街角边,眼神淡淡地望着前面的什么地方,象塑像一般,也许是在休息,也许是和我一样,在想着未来的行程。
二十多天的旅途,经常买东西,我身边早就积了一大把零票。我从口袋里抓了一把钱,摇下了车窗,伸出手去,递在他面前──说起来一把,其实顶多也就十来块──反正我明天就回家,用不着这么多零钱了。
他缓缓地转过头来,依旧没有表情,伸出手来,尖着拇指和食指,从我手里捡了两张钞票,向我点点头,又恢复了他的那个塑像造型。
这可是大出意料之外!我把余下的钱收起,好奇心大起,盯着他看。他还是一动不动,在街角边默默地静思。
我只顾好奇,使劲地盯着他,过了好一会儿,突然注意到他的眼帘在开始闪动,我才意识到我这么地看他,可能打扰他了,于是收起注视的目光。
顿了顿,我又看了他一眼,他的眼帘闪动得更快了,我吓了一跳,赶紧收回了视线。
可是我忍不住,再次看去,这时,他刚刚收回他的视线,给我抓住了一点尾巴。
我收回眼光,再抬头,这一次,我们的视线正好相遇。
这时,他的嘴张开,露出一口洁白得出乎意料的牙齿,他无声地大笑起来,而我也实在忍俊不禁,和他一起大笑。
至今,我依然记得,那天的黄昏,在底特律的老城区的街角上,两个陌生人,素昧平生,相对大笑,如此欢乐!
(二) 两个听歌人
还是要说到我的五大湖之行,还是芝加哥,还是在密歇根大道上。
那天,我只顾边开车边仰头欣赏大道两边风格多样的建筑,迷了路。瞅个空子把车停到路边,摇下车窗,看清路牌,对照地图慢慢找。一抬头,一张年轻黑人的脸凑在我面前,离我的鼻子只有几寸,顿时吓了一大跳。原来是个过路的黑人小伙子,神气和善,弯着腰探着头,说:“Brother, I love your music!(哥们,我喜欢你的音乐)”说完一笑,转身就走,走了几步,不回头,举手一挥,摇摆而去,消失在街角转弯处。我忍不住冲着他的背影笑了──如此一个潇洒可爱的爱乐之人。
这位黑人说的音乐,是指我在车里放的CD,那是我路过俄亥俄州的克利夫兰,在摇滚乐名人堂买的摇滚歌曲。现在正在放的歌,歌名叫“比莉.琼”(Billie Jean),迈克尔.杰克逊的经典歌曲之一。听摇滚乐,声音要放得大大的,甚至大得震得车窗微微颤抖,感觉才最好,这也就是为什么我在车里放歌,却在人行道上,街角边找到了知音的缘故。
(从凯雅霍加河上看克利夫兰)
从五大湖归来之后,常常边开车边听摇滚歌曲。我对歌手影星之类的社会名流的个人生活,从来没有兴趣,也无从真正了解。可是,听杰克逊的歌听多了之后,特别是这首“比莉.琼”,似乎窥见了另外一个世界的一些微光,感受到了另一个心灵的呼吸,不免常常心有所感。
这首歌,描写了一个被人控告的男子,他极力否认自己与某桩桃色事件有染,他一遍又一遍地申诉,“Billie Jean is not my lover, the kid is not my son”( 比莉.琼不是我的情人,她的孩子不是我的儿子),可是他的声音淹没在铺天盖地的指责和冷嘲热讽中。他越是力图辩白,便越是遭到怀疑,他陷入无边的惶急和痛苦,语气越来越急促,而周遭的嘲笑和窃窃私语一步步地越来越紧地逼迫上来。他喘息着,汗流浃背,背景中的嘈嘈切切,如同他心中的狂风暴雨,那一再骤发而飞扬的小提琴,有如困兽一般左冲右突而走投无路,既象是他向往天边那线明亮的渴望,又象是那孤独中冲天的悲愤。
迈克尔.杰克逊曾经是我们这个时代的最出色的天才艺术家,他曾经是个如此出色的歌手,词作家,作曲家,舞蹈家,编导,可是每次在电视新闻上看到他,看到他那多次整容之后尤如恐怖电影里的鬼魅一般的面目,不禁扼腕叹息,他也是这个时代被摧毁得最彻底的明星啊!
后来的一些日子中,电视新闻网络上,到处传播着杰克逊猥亵儿童案,我不感兴趣,这种事情,也许根本是瞎扯恶搞,也许是确有其事,杰克逊应该得到惩罚,可是无论如何,跟我无关。某一天,记得是我旅行到纽约,在旅馆中偶尔打开电视,几个娱乐新闻的主持人正围坐在一起评论着新闻,谈论这个案子,据说杰克逊出面为自己辩解了。这都是些中年男人,微胖,和常见的美国脱口秀的主持人形像一致,也就是说,口若悬河而轻浮恶俗。他们谈得兴高采烈,打着哈哈,点点滴滴地推理评论杰克逊抛头露面替自己分辩是不是丢了脸,哪里丢了,如何丢了,等等,等等,一个个的哈哈,一阵阵地哄笑。
在旅途中见到这样的事,听到这样的话,实在大煞风景!我马上换了台,一时间,对这个世界的冷酷痛恨无比!
痛恨之余,不禁想起芝加哥某个街角的那个爱乐人,又不禁微笑。
第二个听歌人,是我自己。
前不久,我出差到波士顿。
(波士顿的中国城)
我到美国任何一个城市,只要当地有中国城,都一定要去游览一番。实话说,美国的中国城,除了餐馆便是药铺,狭小拥挤,我并不很欣赏这样的感觉,然而,身在异国他乡,能够从亲近一下故国风情,哪怕不过是一个模糊的远影,也是好的。另外,在中国城里,只要仔细找,总是能够找到一两家中国书店,运气好的话,淘到一两本爱读的书,自是赏心乐事。
波士顿中国城的中国书店比较难找,那家“世界书局”,在中国城边的一两条街外,还是我路过时偶然看见的。
一进店门,迎面就是一阵熟悉的音乐。我不知道现在还有多少人记得许冠杰,还记得他的“半斤八两”,我最喜欢的一首歌。这首歌的歌词,全是粤语俚语,我听了那么多年,也还没有全懂,可是那几句“我是一个打工仔,一生一世为钱币做奴隶,嗰種辛苦折墮講出嚇鬼(那种辛苦可怜讲出来都吓死人)”,却是听得极懂极懂的,而歌中和唱的那句赌气般的应和“死俾你睇(死给你看)”,每每引得我哑然失笑。
我一脚迈进书店,店堂里正在放着“半斤八两”,多久没听到了,没想到在这里遇到故人,我不禁笑了。往柜台那边看看,是两个小姑娘,大概是顾客不多,不忙,自顾自地扎头在一起,密密切切地说着话。我打量了一下,心里大致猜测,这样的女孩子,一般是偷渡来美的,生活不容易,能够找到工作,应该算是运气了。
我在书架中翻看着,一曲结束,略顿一顿,音响里重新放起“半斤八两”来。看来也有人跟我一样喜欢这首歌呢,真难得在这里找到知音!我笑,继续找我的书。曲终,静了一静,没想到,店堂里再次响起“半斤八两”,我不禁愕然抬头,不至于吧?天下还真有这样痴迷一首歌的?
然而就是有这样的痴人,我在这家“世界书局”半小时,这首“半斤八两”就伴随着我,反复地唱了十来遍──“我是一个打工仔,一生一世为钱币做奴隶,嗰種辛苦折墮講出嚇鬼(那种辛苦可怜讲出来都吓死人)”
我结帐出门,站在街角边,中国城很小,天色还很早,一时拿不定主意该去哪里。
身后的门里,依旧隐隐约约地传出“半斤八两”,“我哋呢班打工仔,通街走糴直頭系壞腸胃(我们这群打工仔,到处奔波简直是折磨肠胃)”
于是,在波士顿中国城外的一个街角边,对着波士顿的深秋淡淡的阳光,清冷的街道,我再次忍不住笑了。
(三) 四个卖报人
不管是五大湖畅游,还是波士顿奔波,我终究都要回到巴尔的摩,这是我在北美临时的家。
(巴尔的摩的内港──Inner Harbor)
我的上一个工作,在巴尔的摩老城区,每天早上上班,从高速上一下来,前面街角就是一个红绿灯,十次倒有七八次马上就遇到红灯。街角有一个报摊,摆着一个铁丝做的报架,墙上齐人高的地方挂着面小旗子,打着报纸的招牌,这里也只卖一种报纸,就是本地最出名的“巴尔的摩太阳报” 。
每次我停下来,都会扭头看看那卖报人。除了在那一年前为了找工作买了几次报纸以外,我从来都是在网上看新闻,所以实际上我没有机会跟他们说过话,连我转头去看他们,也不过是早上起来,面对一天的例常没有变化的日常生活和工作,有些无聊,随便找点什么看看而已。时间久了,自然就开始对卖报的几个人熟悉起来。
在这个街角卖报的主要就是四个人,其中的两个人有占了大约百分之七八十的时间。
卖报时间最多的是个白人,也许是黑人,实际上我到现在也没有弄明白他是晒得黑的白人还是肤色浅的黑人。四五十岁的模样,很瘦,总是带着笑,牙齿好像抽烟过多,有些黑。每次我经过,都看见他在微笑着向路上的每辆汽车挥手致意,不管人家是否停下来买报纸。他的动作幅度不大,和他的笑一样,微微的,缓缓的。不知道为什么,他的笑总象是有些无奈,有些不带恶意的对人间百态的嘲笑,或者也许是对自己的某种善意的讥讽?我从来没有看清楚过他的神情,只是从他的笑中格外感觉到人世的艰难和平凡。
还有一个人也出现得很多,这是个货真价实、如假包换的黑人,而且还黑得油光澄亮,看不出多少年纪,估计不会超过四十。和他的上面那个夥伴相比,他一点也不瘦,却也不至於是那种在美国常见的胖得肉都会耷拉下来晃悠的胖子,他给人的感觉是浑身上下都是圆的,却有形有体。他总是站在路边,一只手的臂弯抱着一摞报纸,另一只手向路上的车挥舞打招呼,脸上则是一个极其明亮的笑,如同我们中国的笑弥勒似的,只不过是黑的,一望便心里产生好感。有时他弯腰整理报纸,听见身后有车过来,他会转身过来挥手微笑,因为肤色黑而显得格外明亮的含笑的眼睛和牙齿,就好像一点蜡烛一样在夜里点起,让你因为清晨早起而灰淡的心情活跃起来,让巴尔的摩那老城区的灰灰的街道似乎也增添了色彩。
另外两个人出现得不多,有时很久不出现,偶尔又天天在,再或者是时不时的出来一下,好像怕你忘记了他们,出来提醒你一下似的。
其中有一个是位女士,白人,四十多岁了吧?长得很高,也许是因为她瘦而显得高而已。她和上面的两位男士不一样,从来不向来往的车辆打招呼,也从来没有看见她笑过。她随随便便的穿着牛仔裤,上身外面套着件印着卖报字样的蓝制服,表情严肃地站在街角。她站立的姿势绝对让你想起鲁迅笔下的“豆腐西施”杨二嫂的圆规姿势,她的嘴角里总是叼着根烟,不知道点燃没有,因为我从来没有看见她的嘴巴、鼻子、或者烟头上冒出过烟,神情淡漠而不冷酷,眼睛不看人,随便地看着过往车子的上方的某一处,若有所思,若有所失──这个女子,她的一生也许是很有些故事的吧?
最后这个人,是个四十多岁的白人男子。今天早上就看见他在那里卖报纸来着。这个人细胳膊细腿,脸的胖瘦也很普通,但是肚子却出乎寻常的肥嘟嘟,跟整个身材很不相衬,看上去跟个大青蛙似的。这位老兄的表情是绝对的不在乎,腆着肚子站在街边,不挥手致意,神气倒也不冷漠,就是随随便便的看着你,嘴唇上面的两撮黄黄的胡子神气的翘起,好像在说:“买不买?不买拉倒。”看到他,不由得你不想起电影“American Beauty”里的那个对人世厌倦无所谓的中年男人。
我不知道他们是否还有其它的职业或者谋生手段,因为一份报纸才卖两毛五,即使是周末版,也才一块钱,能赚多少是很值得怀疑的。我也知道他们很辛苦,因为曾经有一次凌晨四五点钟外出,路过报摊,看见那位黑人已经在那里整理垒成一摞摞的报纸;我也看见过在下雨下雪的日子,他们也照样出现在街头的寒风湿露之中。我实在不知道,他们的一生中,经历过什么,有什么感想。也许,我在车中看他们,他们又何尝不是在看我,和我揣度他们一样,他们也在揣度我呢?
世态万千,人生如旅,你我都是行人。
最喜欢对那些人生百态的描摹,和那些目光相接时的会心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