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论男女 (1)
(2007-02-11 17: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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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我不会喜欢观念偏激,哗众取宠的文风。特别是近代的,因为他们都太切实,经常也是糟粕多于精华。但是放眼古代,就没了这层禁忌,倒觉得他们都是些神仙妙人。原因我也知道,经过岁月的淘洗,留下来的往往是经典。基于这个原因,我几乎不读李敖的东西,但同样是这个原因,因为我跟他所处的年代相同,我没有这个本事能熬到等岁月把他再淘洗一次,剩下些经典让我读得过瘾的那一天。既然他写的东西别人都说有趣,基于人生得意需尽欢的原则,我也没有理由不让自己快活一下。
猝读之后,果然快活。
在李敖的眼里,没有多少人配谈爱情,他嫌尾生不会谈恋爱,因为太痴情。张生不配谈恋爱,因为太下贱。吴三桂不配谈爱情,因为太混球。唐明皇不配谈爱情,因为太胆小。换言之,配谈恋爱的人就必须不痴情,不下贱,不混球,不胆小。谁适合谈恋爱呢?除了他李敖自己,就还听见他夸了夸罗素和海明威。道理很简单,因为这两个人非常善于离婚,而且在爱情与离婚的这个过程中,丝毫不受到损失和打击。这两个人不崇尚永恒或者是专一,他们让爱情保持新鲜的方法是,让它染上新的颜色。从此以后,人们就不用再费心去了解什么是女人了,因为每一个女人就是一种颜色而已。
关于不痴情也就是不专一这个问题,李敖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进行了探讨。除了机器设备需要折旧外,很多东西都应该折旧,这样才利于更新换代,保持旺盛的生产力。所以说,知识会折旧,同志会折旧,战友会折旧,情人会折旧。不过情人最好别折旧了,情人应该提前报废。在李敖的眼里,情人的报废跟人的生老病死一样自然。
下贱这个东西比较难得定义,在爱情关系里,李敖觉得就是不要追求得太吃力。他的经验是,春不可不叫,自己先叫春于先,她才能叫床于后。所谓叫春,无非是追求,那么上床也无非是目的。为了这个目的,他会布下蜘蛛网,主动求欢,但只限一次。因为多两次就吃力了,有违原则。李敖说,他最佩服那些对女人穷追不舍的雄性动物,他们是那样的耐心,那样的厚脸皮,那样的没骨头。而接受这些男人的女人们,则是错把奴才当英雄。这一点上,女人和小孩一样,小孩对一部真的汽车兴趣不大,他宁愿要那个由他摆布的汽车玩具。对于女人,特别是漂亮女人,李敖也很有意见,觉得她们很不热情,很不爽快。反而用“苦其心志,劳其筋骨”的法子去吊自己男朋友的胃口,并且非常耐心地一而再,再而三。而女人的这种耐性考验,就像一个筛子,筛走了箐华,留下了糟粕,有骨头的男人都筛走了,老脸皮厚的庸才却做了丈夫。
娶了美女当老婆的丈夫们千万不要对我有意见,我个人非常同意他这是因为嫉妒而导致的口不择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