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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专家:俄美发展巨型炸弹可能是个错误(图) zt

(2007-09-28 03:46:46) 下一个
中国专家:俄美发展巨型炸弹可能是个错误(图)

2007年09月28日 中国青年报  记者:潘婷


资料图:美国号称“炸弹之母”的巨型穿地炸弹吊装中


资料图:美国研制的MOAB巨型炸弹



  9月12日,俄罗斯媒体报道,俄军方成功试爆了当今世界上威力最大的常规炸弹——“炸弹之父”。随后,美国媒体又报道,美国已拥有一种超级常规炸弹,比俄不久前宣布成功空投的“炸弹之父”威力更大。短短几天之内,关于巨型炸弹的消息震动了各国军界。“炸弹之父”的威力何在?巨型炸弹在未来的发展前景如何?记者专访了石家庄陆军指挥学院赵继臣教授。

  问:赵教授,对于“巨型炸弹”,很多人还不太了解。您能为我们简单介绍一下这种炸弹吗?它与别的炸弹到底有什么不同?

  答:9月11日,俄罗斯武装力量副总参谋长亚历山大·鲁克申上将在当地电视新闻节目中宣布:“俄已研制成功世界上威力最大的常规真空炸弹”,并播放了这种真空炸弹用战略轰炸机投放试验的录像片段。鲁克申宣称,“其威力可与核弹相媲美”,俄军事技术人员将这次研制成功的真空炸弹称为“炸弹之父”。

  实际上,常规真空炸弹俗称“温压弹”,是常规弹药的一种。其实美军早就有类似的真空炸弹,被称为“巨型炸弹”,去年美军又研制实验成功了“炸弹之母”。

  巨型真空炸弹是一种常规航空武器,它的使用方式一般是用飞机从空中投放,作用机理是:飞机在高空将炸弹投放后,炸弹在空中一定的高度被引爆,高爆炸药被释放到空气中;而后再次引发有氧爆炸和有氧燃烧,从而产生高压冲击波、高热能和无氧区,以摧毁武器装备、建筑物,并导致生物窒息死亡。这种巨型真空炸弹主要用于打击战场上的面状目标和集群目标,比如敌机场、兵营、军事基地和森林地带内的有生力量等。

  传统炸弹的杀伤机理是通过炸弹爆炸后弹片飞射对目标造成破坏和杀伤,有效杀伤半径一般不超过100米;而巨型真空炸弹主要靠爆炸后产生的冲击波和超高压、高温来摧毁和杀伤目标,有效杀伤半径可以达到数百米。因此,巨型炸弹的杀伤范围和破坏威力是传统炸弹不能比拟的。

  问:各国从什么时候开始研究这种巨型炸弹的?它对于现代战争的意义在哪里?

  答:人们从什么时候开始研究这种巨型炸弹没有确切的记录。但人类研究巨型炮弹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德国造的“炮王——多拉火炮”使用的巨型炮弹重达7吨,它在德军东征苏联和波兰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炮弹增大,杀伤破坏力自然增大,这已被战争实践所证明。我想航空炸弹的研制由小到大,同样受这一因素的影响。

  巨型炸弹的研制背景和动因,可能与核武器使用的局限性有关。论威力,核弹药的威力要比常规弹药的威力大得多,但由于受到多种限制,战后一直没有被用于实战。为了既能实现对敌人实施大规模杀伤和破坏的目的,又不致于遭到国际社会的谴责和国际法的制裁,“巨型炸弹”是一种“合适”的手段。鲁克申上将所说的俄罗斯拥有这种炸弹“没有违反俄罗斯签署的任何军事协议”就道明了这一点。

  问:在曾经发生过的战争中,各国有没有使用过这种巨型炸弹?打击效果如何?

  答:据有关资料介绍,美军在越南战争期间就曾经使用过类似的真空炸弹,主要用于杀伤地面武装人员,引爆地雷,清除地面威胁,为美军直升机安全着陆创造条件。

  阿富汗战争中,美军曾使用过BLU-82巨型炸弹,这种炸弹重6800多公斤,用C-130运输机投放,“能将方圆550米的物体化为灰烬”。

  问:有武器专家表示,各国研制的“巨型炸弹”,由于数量有限,它的宣传意义远远高于实战价值。您是否同意这种说法?

  答:我基本同意这一说法。正像有关媒体报道的那样,使用“炸弹之父”打击恐怖主义是“不现实的”。因为恐怖分子的活动是隐蔽、分散和不确定的,有的甚至混迹于闹市区,所以,“巨型炸弹”很难派上用场。即使在未来战争中能派上用场,其使用的机会也不会很多,这是由信息化战场的特点决定的。因此,它的宣传意义远远大于实用意义,威慑意义要大于实战意义。

  俄罗斯今年8月刚刚恢复了中断15年的远程战略轰炸机例行战斗值班飞行,9月11日就使用图—160型战略轰炸机投放“炸弹之父”试验,这决不会是一种巧合;俄罗斯将超级炸弹比作“炸弹之父”,与美国去年试验的“炸弹之母”如此对称,不能说没有内在的意义。但愿他们之间不要把“父”“母”之争演变为新一轮军备竞赛。

  问:您认为,制造出杀伤力越来越大的“巨型炸弹”,是不是武器发展的一个趋势?

  答:“巨型炸弹”的主要作用在于摧毁和杀伤面状目标和集群目标。而未来信息化战场更加强调精确打击和精确毁伤,非接触作战也将成为未来作战的基本样式。从这个意义上说,“巨型炸弹”在未来信息化战场上的用处并不多。“巨型炸弹”不可能成为弹药发展的一个趋势,更不会大量的生产和使用。

  问:在电视画面中我们看到,“炸弹之父”爆炸时,试验场上腾起了一团巨大的蘑菇云。这一情景,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原子弹爆炸时的情景。从杀伤力来讲,“巨型炸弹”和原子弹有什么区别?从人道主义的角度来讲,我们是否可以认为“巨型炸弹”比原子弹更人道一些?

  答:“巨型炸弹”属于常规弹药,虽然它的爆炸威力巨大,爆炸景况形似核爆炸时的“蘑菇云”,但它与原子弹、氢弹等核武器有明显的区别。

  “巨型炸弹”使用的是常规炸药,没有核辐射、核电磁脉冲和放射性沾染等杀伤破坏机理。因此,可以说“巨型炸弹”比原子弹更为人道一些。

  问:赵教授,我看到过一种说法,认为以后的战争应该尽量减少参战人员的伤亡,要尽量多地毁坏各种装备和建筑物等,而尽量不伤及人命。那么,“巨型炸弹”的发展明显是和这种趋势相悖的。您个人怎么看这个问题?

  答:“零伤亡”战争不仅是人们对战争的理想化追求,更是军事高技术发展的必然结果。

  “战争是政治的继续”这一规律始终没有改变,战争的目的不是为了杀人,也不是为了破坏,它的根本目的在于达成政治上的企图。因此,战争应该是政治上的较量和双方意志上的争夺,战场上的军事行动应使用围绕着政治企图的最高目标实施,这是从战争的本质上说。

  从未来人类战争环境看,由于信息技术已经触及到信息化社会的各个层面和每个角落,军民相融一体,前方后方不分。因此,传统的全面打击、全面摧毁和大规模破坏式的火力打击方法,将给人类带来灾难性的后果,是信息化社会所不允许的。运用精确打击手段,通过打击对方的国家战争体系和战场作战体系中的节点目标,来瘫痪敌战争体系和作战体系,通过摧毁其系统功能来剥夺敌人的意志,进而实现政治上的最高目标。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以为“巨型炸弹”的发展可能是个错误,其发展前景非常渺茫。

  专家简介

  赵继臣,石家庄陆军指挥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大校军衔,兵种战术学学科带头人。著有《一体化联合火力打击研究》等理论专著10多部,发表论文90余篇。


资料图:美国GBU-43B巨型炸弹被称为炸弹之母


资料图:俄罗斯КАБ-500ОД式电视制导燃料空气炸弹


资料图:美制GBU-87型集束炸弹


美国GBU-43B炸弹最后装配


俄罗斯KAB-1500L激光制导炸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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