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流

你的目光是钉,会令我的面颊落满伤痕。
个人资料
正文

光阴的故事

(2004-11-20 21:03:32) 下一个
写在毕业十年之际

几天前的一个晚上,接到大学时班长从纽约打来的电话。

第一遍铃声响起的时候,我还在沐浴,于是先生借口说我倒垃圾去了,请他过几分钟再打过来。自然我在里间都听的真切。

果然,片刻之后,铃声再次大作,我急不可待地拿起电话。 “你知道我是谁吗?”听筒那边的班长的声音已经和我能够激起的记忆差了很多,不过,还是那个调调。

当年就觉得他说话的腔势油得不行,做事情却是不差毫厘,心里是很有些佩服的。“你呀?我们的班长了。”我十分愉快地告知,这种猜人的小伎俩我最热衷。总是惊得对方一惊一咋的,听着就让人高兴。

其实我是有备而来,再之前几天,在多伦多的另一个女同学就告诉了他的行踪和栖身之所。曾经的伊甸园里,我是班里文体委,也算他的领导班子里的成员。

通常中秋晚会什么的,他们都给我打下手,各种各样的琐屑的事情都提前准备好,以便我这个主持人能够闪亮登场。

那时候确实是非常喜欢show off的。仅此而言,我是合格的,常常会有很多外班的同学忍不住一起加入进来,有的时候就人员爆满,仿佛僧多粥少的样子。
 
有一次,班委召集开会,我们俩来的最早,于是就顺着校园大草坪逛了一圈,那是我们直接交谈最多的一次,也是绝无仅有的一次。记得谈的话题很遥远,关于宇宙,关于永恒—无论如何,永恒最多是动态的平衡,朝来夕去,潮涨潮落,只是大海的呼吸,生命的韵律。

大凡失去生命活力的东西,看着与永恒最相似。如此算来,这是第二次长谈。整整十年,不通音讯。

此刻,感觉时光一下子就倒流回来,那个不动声色,留着小平头的男生,自称自己现在也是胖了许多—“都是可以想象的。但幸好,我和原来差不多。”我谦虚地自称。
 
“知道是你,因为我已经收到其他同学的电子邮件了。还想着合适的时候,跟你联系呢。”

那时候,我的人缘女生中似乎更好,第一年的寒假,对面寝室的女孩子在新年的贺卡里有诸多赞美之词。最有趣的是我们班的团头是个女生,大家近在咫尺,每天因为上课等各种各样的关系,要碰N次的面。有一天,她在百忙之中,竟然给我写了一封信,逶逶迤迤说了很多。

她是那种心比发细的女孩子,饶是我写过一些所谓的散文诗,我还是觉得自己太大大咧咧了点的。她的最后署名是“知名不具”。

如今她也在美国,佛罗里达吧,已经工作数年。记得大学时,有一次,周末无聊,帮她化过一个简单的妆,未及示人,她就擦掉了,说是不能够接受那样的陌生的自己。不知道她现在是否愿意多一些新的尝试和适应?

但她现在只是终日繁忙,回国探亲是抽了项目停顿的间隙。至于生养小孩,在她既成的日程安排里,到底还是可有可无的,总说还有更要紧的事情去做。其实看她劳碌了这么多年,只是希望她能安静地坐上一会儿,什么都不必想。不是什么我们都必须拿在手里,什么都无法放下。但是,怎么让旋转的陀螺停下来呢?她有时候会自嘲地说,这是她的存在方式。
 
班长一圈人这样数过来,我发现我竟然还记得那么多点点滴滴的人和事。譬如,我那时总是不能在有限的机时完成我在小型机的编程计算,最后一次,情急之下,我的一个同学H就把他的全部程序拷贝一份帮我交了差,可我还是懵懵懂懂得糊里糊涂,后来就一直记挂有一天能够当面致谢。

这一份长约十年的记挂。我相信他老早就忘了,至少不是因为这件事情记得我的。 据说在纽约工作的班头和H是在波士顿的一家博物馆里碰见的。也是隔绝十年后,相互都有点不敢相认了。

于是我打趣他,“你们是把你们中大奖的运气用掉啦。”世界何其之小,走了地球半圈,还能对面走来,说声“你好”。

班长打电话前刚和H的一家吃完饭,他们因事在纽约逗留了一会儿。这多少有点让我惊艳,恨自己不能成行。

还有Y在牛津大学做博士后。他是我们寝室女生提到最多的男生,因为是上海本地人的缘故,几乎每个人都领受过他的好意。到车站接人,提行李,帮忙买东西,安置床位等等等等,不一而足。后来,他成为我们班的生活委员,每个月都要来我们寝室发饭菜票什么的,非常的和气和斯文。到底我们中没有人有任何非分之想。这样的话,那年,就有了一个外班的女生抢了先,大家也就是一般一般地拱手相让了,只是后来见得多了他和他的女友越来越富态,到底有些惋惜,常要追忆一番当年的少年才俊。

他们应该还是很幸福的,彼此都是如此心满意足,心宽且体胖。 另一个在欧洲的就是B了。我对他全部的记忆就是一个准党员,一个非常难得的好人。在我想来,就算装也难得装得这么象吧。记得有一次上课,他正好坐在我边上,竟然拿起了眼睛擦布擦拭我的眼镜。他的勤快多少让我有些难堪。仿佛是自己懒惰的本性一下子就被张扬开来。以后便不得不多陪了几分小心,时刻注意自己眼镜上的龌龊,更是怕他看在眼里了。
 
Z是个儿性子再好不过的男生,有一年,我们起兴过圣诞节,差遣他作圣诞老人。他笑呵呵地没有拒绝。然后就是群策群力开始准备道具,帽子,长白胡子还有红靴子什么的。白胡子是班上那些学生化的同学从实验室弄来的长绒棉,然后用铁丝串起来后弯成的,很小心地挂在耳朵上。最委屈他的是穿的那双靴子,从女生宿舍捡来的,只有37码,可见是真正的小鞋了,从头到尾折腾了他好几个小时都没有抱怨一句。多么称职的圣诞老人啊,和他的和蔼的笑容。唉,那样好性儿的男孩子。

在美国倒也曾见过他一次,还是无甚话好说。倒是一种久违了的亲切。

曾经的大学生活,还是很轻易地让记忆流转,虽然只能够年轻一次。但就象满树满树的梨花开过,仍可以隐约捕捉到那些曾经飘过的芬芳。据说他很快也就要博士毕业了,也许是明年春天?他们突然之间受命开始追踪我的音讯--我真以为我把自己藏匿起来了呢。

目光久久地停留在“keep in touch”上,是啊,早该如此了,不止是十年之后的今日。 班头还说起,因为当年每个同学过生日都会收到一件小礼物的,所以他仍留有班级的班志以及上面的生辰纪录。而我所见到班级同学录中,赫然看到学号一栏,那该是永远的纪念了吧,况且这些学号是有些来历的。因为是保送的缘故,我们班的学号都是从2000起头,委实现在成为一种辨识身份的暗号了。

真正有些心动,为过去的,永不再现的时光。 这样和班头点点算算,该有十数人目前侨居海外。也有当年的一半人马吧。

班头居然还是孑然一身。他未必是最合群的那种,也未必是目中无人。

我很可以想象他要找一个什么样的伴侣。他也应该是知道的。当年我们寝室六朵花,居然悉数外嫁,肥水外流,至今想起来才觉得遗憾,把自己置身于故纸堆里,“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是了,是了,只是太迟的时候,都有了些别的况味。

在班头的关于一个变二,二个变三的爱情,婚姻的神话的惊叹中,我觉得他几乎在生活的资历上小了我们整整一辈—再见面的时候,我们都该转移话题,谈论我们的下一代了吧。

“大家到时候再寄张全家福。就剩下我一个光棍汉啦。”“那你就寄张和你爸爸妈妈的合影吧。”我立即接口打趣他,又觉到底有些过分,“开玩笑,别介意哈。”
 
班头读了博士,拿了个专业的MBA,找了一份可心的工作,又不久之后,可以和更多的同学见面,叙旧。这该不就是十年前的梦想吧?如此说来,也不枉岁月流长,光阴似箭了。

还记得十多年的所主持的中秋晚会上最后一句“愿大家记住这良宵美景!”果然,景致不再的时候,我们都十分想念。 那么,祝福我们大家吧。“老朋友怎能忘记过去的旧情谊。。。。”我们不能,也不想。

10.17.03
[ 打印 ]
阅读 ()评论 (1)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