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抓的灵小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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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经济学原理解读张钰事件

(2006-12-14 18:26:00) 下一个

周黎明

娱乐圈“潜规则”的张钰事件在刚刚发现“娱乐致死”乐趣的我国大陆地区传得沸沸扬扬,通常涉及有权有势的导演或大明星以及急切成名的年轻女子。“潜规则”是一个圈中人颇为忌讳、圈外人似懂非懂、圈子周边的人津津乐道的话题,竞争年度热门关键字似乎没有什么问题,困难的是实实在在的事例并不多。

人们最喜欢问的问题是:娱乐圈到底有没有潜规则?至于国内有没有,笔者没有资格回答。但是好莱坞有没有类似的“规则”,我敢说:没有。因为,在任何行业的透明度都比咱们高的美国,它不是“规则”,而且它一点也不“潜”,而是非常显眼地暴露在水面上。

没有哪个行业法规或条例说过演员必须跟导演、制片或投资人上床才能得到某个角色,但是,这样的交换非常普遍,传到外界的只是冰山一角。有趣的是,好莱坞似乎还没有出过这方面的“反叛者”。为什么?美国对于性骚扰的处罚非常严厉,为什么反而没有人站出来揭发行业内部的腐败现象?

前些年,我在一本类似《少男少女》的美国杂志上,看到一篇做明星梦的指南文章,里面细数了数十条成功进军影视业的秘诀,其中一条是:无论你是男是女,性向如何(即自己是同性恋还是异性恋),你必须时刻准备着跟能为你事业开道的任何人提供性*服务。当然,作者没有用“性*服务”一词,而是用了一个较为委婉的替换词,比如“使之私下觉得高兴、有乐趣”等。除非你是昏睡了一百年的正人君子,其意思一目了然,。

电影学院的课程里绝对不会有这一条,任何就业指南也不会有如此暗示,但你不得不佩服老美的媒体有如此魄力,把人家闺房里咬着耳朵传授的知识用浅显的语言表达出来。

最近看到另一本美国杂志,居然把这金科玉律直接写到了封面上,让人一眼就知道这是本期重点推荐的“佳文”:想当明星?一路睡上去。这要比几年前的“强烈暗示”更进一步。

如果说好莱坞比中国娱乐界所传的“潜规则”有什么不同的话,那就是,在美国需要付出性好处的,不仅是女性,甚至并不一定以女性为主,而是完全男女平等,因为在美国娱乐界,位居各大经纪公司、制作公司要职的,据说同性恋高达三分之一,纽约百老汇的比例要比洛杉矶的好莱坞更高。加上那些喜欢姐弟恋甚至母子恋的女老板,男生需要“献身”的可能性跟女同胞相差无几。

为什么要“献身”?这跟“卖身”有什么区别?这些问题早已跨越了国家、地域、文化、政治的樊篱,而必须到经济学中寻找答案。说到底,这是一个价值和供求的命题。

先说当明星的好处。看过福布斯名人排行榜的读者一定知道,一个明星靠演戏、公开亮相(比如为商家剪彩)、拍广告等,一年可以赚到多少。一个普通国民,一辈子都赚不到这笔钱,可能十辈子都不够。不信我们大致算一下,排行榜上收入最低的,年收入都远远超过了100万元人民币。姑且用一百万这个小数字。中国普通老百姓,如果算上广大的农民,2003年的人均年收入恐怕不会上一万元。数据显示,2002年中国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703元。这概念跟人均收入略有不同,但一万元的估计应该不会太保守。两个极端简化的数字摆在一起,可以得出这样一个清晰的结论:即使是一个上不了百大榜的明星,他的收入也很可能是一个普通国民的一百倍。

这个对比不是为了强调贫富差距,也不是为了提倡平均主义。目的是要说明,明星这个行业相较于普通职业,有着太大的诱惑力,足以招来庞大的候选人队伍。这从如云美女美男争考北影和中戏的壮观场面可得到佐证。

你可能会说:明星挣得多,他的劳动付出也多啊。

这岂止是谬论,简直荒唐无比!如果按照劳动付出来衡量,矿工(体力劳动)或尖端科学家(脑力劳动)应该是中国收入最高的阶层。这个说法其实混淆了当今商业社会商品定价的一个重要原理。在商业欠发达的年代,商品的定价通常以成本为基数,比如一张桌子的制造成本为十元,流通渠道产生的销售成本为三元,你再加上两元的利润,卖15元,大家都有得赚。在商业发达的市场,这张桌子的定价主要不是看成本(成本只是为了保证底线),而是看消费者的承受力。如果说买主最多愿意付出50元,那么这张桌子的定价可以是13-50元之间的任何一个数字。

明星的服务是一种商品,跟任何商品一样,它的价值是由市场的需求量和承受力决定的。这里有一个简单的函数题:量和力的乘积才是决定身价的因素。比如一个世界一流的古典音乐家,观众可能愿意花一百美元买一张票欣赏他的表演,但他的观众群在全球只是十万,因此他的潜在市场是一千万美元。另外有一个电影明星,观众平均花十美元看他的表演(指影片),但他的全球观众群有十亿,那么他的潜在市场就是一百亿美元。这就是好莱坞明星身价高居全球之冠的原因,不是因为他们的演技比其他国家的演员更好,而是他们产品的市场在全球最大。中国大陆地区明星的身价近20年来的狂飙,完全是改革开放后经济起飞、购买力提升的结果。想当初刘晓庆走穴一场才赚50元,那时她已经是明星了。再举例:80年代末,许多好莱坞明星的片酬突然升了20-40%,不是因为他们的水平或付出有了如此幅度的提高,而是东欧市场的打开一下增加他们拍摄的影片的收入。他们的劳动并没有比往常多,一切都是“肥水回流”的结果。

再来看付出的性质。影视明星跟体育明星有所不同,体育明星需要有实力,影视表演不是一个层层选拔的竞赛,它需要一定的素质和技能,但这种素质和技能往往没有绝对客观的评判标准。杰克•莱蒙初出茅庐便因《罗伯茨先生》一片获得奥斯卡最佳男配角,他兴奋地告诉纽约的表演课老师;老师指着跟他们擦肩而过的人,跟他说:刚才走过的人中,可能有六个演这个角色都会不亚于你。你跟他们的最重要区别是:你得到了这个角色,他们没有。这么说不是否认演员不是谁都能当的,但演员不像世界冠军,他的工作技能中有许多“虚”的成分。表演出色的未必能崭露头角,倾城倾国之貌也不是不可或缺的要素,如果你再看看那些要素质没素质、要才艺没才艺的(各个国家都有),你可能会意识到,一个演员的成功,最重要的是机遇。关于这一点,美国的职业指南上并不避忌。

假设你是一个出道不久、小有演技、长相也不错的青年演员,你希望踏进这道门,最终跻身一天赚几十万的行列。但是,有成千上百人跟你有相同的梦想,竞争着同一个角色。那时,你该怎么办?你可以说:求求你,我一分钱不拿也愿意。隔壁一位说:我不仅一分钱工资不要,还愿意给您捐助一万元。依此类推,一直到某人出的价钱达到负责选拔的人觉得你可能得到的跟你付出的大致相当。(美国影视界尚未传出演员直接付钱给制作方以换取角色的案例,但中国电视剧行业听说是有价码的。)

这就是价格均衡理论,具体表现可能有所差异,比如,某些女演员能担任女主角,是因为她的“赞助人”(亲戚、朋友等)乃该项目的投资人。这就是一种变相的倒贴。当然,多数小明星还没有傍到这样的大款,因为傍大款的能力跟曝光率是相辅相成的,有鸡才能生蛋,但没有蛋哪来的鸡?真是难煞人。大量好莱坞明星传记显示,他们多数来自穷人家庭,很多连中学都未念完。只有这样的孩子才有破釜沉舟的决心,他们没有富爸爸为他们用金钱开道,他们唯一可以用来交换的东西就是自己的身体。他们懂得,青春无价,如果把握得当,可以换来有形的资产。对于很多想踏入好莱坞的青少年,一旦挤不上这条独木桥,夸张地讲只有两个选择:一个是合法的,到餐馆当服务员;另一个是非法的,即卖淫,估计一辈子都卖不出明星一部片酬的数字。他们没有别的工作技能,在一百块卖一次跟白白献身换一个演出机会之间,显然后者具有更高的“未来价值”。他们可能没学过博弈理论和金融学的未来价值计算法,但他们知道这相当于买彩票,但概率要高不少。

这么说并不表示所有好莱坞明星都是靠出卖肉体成名的,也不是说所有人都愿意这样做。凡事都有例外,某些人出演了没有太大竞争的角色,结果出其不意红了;有些人一路没有碰上一个色狼;有些才华横溢,雄居千百竞争者之上。但这些应该属于例外。美国的性文化要比中国开放得多,很多人并没有把性行为看成要死要活的事。在那种文化氛围中,为了角色而“献身”的举动未必具有多大的“牺牲”精神。这从两句圈内流行的话中可以得到印证。在好莱坞,每当某个显然不称职的漂亮演员得到某个角色后,人们私下里会问:Who is he/she sleeping with? 意思是:他/她在跟谁睡觉才得到这个角色?有一个电影论坛以这句话为题,讨论了古往今来那些有貌没才的演员。

另外一句话更加露骨:Who do you have to f**k to get a break in this town? 当一个小人物找不到当明星的突破口时,他可能会扪心自问:我该跟谁上床才能在这个圈子里打开缺口?这句精彩台词出现在一部描写演艺圈内幕的舞台剧《制作人》中。

其实在任何有利益交换的领域,性都可能成为一方的筹码。但人是高级动物,因此性的交易跟买菜不同。在很多情况下,挑选者和被选者不仅仅是机会和性服务的关系,他们之间可能存在着相互的吸引甚至情感。有多少导演跟女主角有恋情,而这些恋情后来都被“神化”成感人的爱情故事(至少在离婚之前),但它们的起点未必那么纯洁无暇。

瑞典电影大师伯格曼的作品《彩排之后》带有浓厚的传记色彩,男主角(一名资深老导演)跟母女两人(均是演员)都有暧昧关系。但它的重点不在于哗众取宠的题材,而是他们之间互相利用、互相依赖的复杂关系。

天真纯洁的少女为了追求理想,惨遭好色淫乱的导演的玷污以及道德败坏的环境的摧残。有人喜欢把娱乐圈的性*交*易理解成如此简化的善恶之争,以便取得黑白分明的判断。事实上,几乎没有人是在无意中跌落这个陷阱的。在一部詹姆斯•狄恩的传记片中,他在朋友警告他某些导演的所作所为后,毅然决然去该导演家参加派对,进门时,他做出一个既“豁出去”又有些顽皮的表情,他能预感自己进入的世界,但他能调整心态。谁都知道这个派对包含着什么,其他比如导演请你深夜到他住处“说戏”,或者演员要求深夜去导演房间获得特殊“指点”。这里面有风险,但没有受害者。现在值不值,当事人心知肚明;将来值不值,就要看运气了。如果名字能三天两头见报,八成是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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