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国内的假期短了,我们倒是同步了,由于5月1日这天赶上是瑞士的一个宗教节日(五月的第一个星期四),因此放假。不过即便不是这个节,本虎也是从五一开始Contract-break。
何谓 Contract-break 呢?从字面上看就是合同的一个中断。今天睡醒午觉本虎突然悟出原来把这个解释为“强制性失业”更为恰当。不知道目前国内的用人单位有没有这个说法。从前在瑞士雀巢公司实习的时候也Break过一个月,当时该公司规定实习生不得连续工作超过12周(就按三个月算),那么如果实习期为半年,中间一定要断一个月。那一年,本虎用这一个月回北京过的狗年春节,也就是北京刚刚解禁鞭炮那个春节,印象非常之深。
言归正传,在国际组织的职员分为永久合同、固定合同和短期合同三种。短期合同连续工作最多不能超过11个月,如果连续干满一年所在的国际组织就要为员工支付所有固定员工拥有的福利待遇。本虎属于短期职员,因此在即将超过11个月之前一定要中断四周。这四周和年休假无关,是没有收入不带薪的,因此本虎感觉这一段就是强制性失业。
我在国际电联人力资源部一英国固定职员同事还说这就是短期职员的优越性,可以每年放松一个月。乍一听觉得这人真虚伪啊!明明是不想给我们福利的规定。但细想一想,也许她是发自内心这样认为的。多少上班族被工作压着赶着不敢轻易休假,但其实内心一定愿意能过一段与家人相伴轻松惬意的日子,强制了就不必选择,休息了也心安理得。这样看来 Contract-break 也不失为一种值得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借鉴的好方法,员工不至于太辛苦,用人单位还可以节约一定成本。
本虎生性懒惰,乐得有这样一段不必封闭在写字楼里谨小慎微的日子。特别是在五月,不再是春寒料峭,也还未到炎热的夏季,准备和周围的年轻人一起充分去享受清新的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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