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颜弹指老,刹那芳华.

世间女子,大多愿做绝代佳人,裙下拜者无数。。。 尔已届三十,闲时细思,忽惊觉红颜也有老去时。 一生好胜之人,纵也难胜流水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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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知识大全】】~~~~

(2005-03-21 13:38:51) 下一个
首页 - 新闻 - 体育 - IT - 财经 - 娱乐 - 汽车 - 短信 - 彩信 - 邮件 - 搜索 - 社区 - 商城 - 宽频 - 拍卖 女人 -> 搜狐女人 -> 花嫁喜铺 回复99贴   共9页 [首页] [前页] [第2页] [后页] [尾页] 转到: 页 -从钻戒看新娘性格- 一些新人在结婚前都喜欢买一枚钻戒作为信物,挑选什么样的钻戒可反映出新娘的性格。      橄榄形钻石属于事业型。性格非常大胆及外向,做事有冲劲,工作泼辣,常将事业放在首位,家庭则属次要。喜欢寻找刺激和新的挑战,不渴求婚姻生活,因此追求者需要以极大的耐心去慢慢适应她们。   梨形钻石属于理想对象型。性情比较活泼,勇于创新,喜欢接触新事物、新朋友、工作热情高,容易适应新环境,处事成熟,懂得给予对方充分的自由和尊敬,不失为男士心目中的理想对象。      方形钻石属于渐进型。比较保守,非常自律,处事严谨,有领导才能。喜欢将居室或工作场所安排得井井有条,讨厌太激进的追求者。   梨形钻石属于理想对象型。性情比较活泼,勇于创新,喜欢接触新事物、新朋友、工作热情高,容易适应新环境,处事成熟,懂得给予对方充分的自由和尊敬,不失为男士心目中的理想对象。      方形钻石属于渐进型。比较保守,非常自律,处事严谨,有领导才能。喜欢将居室或工作场所安排得井井有条,讨厌太激进的追求者。 婚嫁賀詞 (常用新婚賀詞) 花開並蒂 百年好合 白頭偕老 百年偕老 相敬如賓 花好月圓 郎才女貌 美滿家庭 夫唱婦隨 如鼓琴瑟 琴瑟和鳴 百年琴瑟 鴻案相莊 相親相愛 永浴愛河 佳偶天成 珠聯壁合 永結同心 美滿良緣 天緣巧合 同心同德 心心相印 天賜良緣 情投意合 天作之合 才子佳人 鸞鳳和鳴 福祿鴛鴦 常用訂婚賀詞 締結良緣 緣訂三生 誓約同心 鴛鴦壁合 姻緣相配 白首成約 成家之始 文定吉祥 盟結良緣 許訂終身 喜締鴛鴦 終生之盟 常用嫁女賀詞 祥徵鳳律 乘龍快婿 帶結同心 適擇佳婿 淑女丁歸 燕燕于飛 之子于歸 百兩御之 終生之盟  风俗习惯 (婚娶)    【旧俗】   配偶制度:清代到民国一般为一夫一妻制,但官宦豪绅,富有之家往往于正妻之外又纳妾使婢。另外,“童养媳”、“娃娃煤”、近亲结婚等也时有出现。   订婚,也叫定亲:清代和民国时期,男女婚嫁,全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讲究门当户对,郎才女貌。但关键是属相合,八字和。双方家长中意后,议日举行订婚仪式,俗叫换书。男女均无择偶的自主权,一切由家长包办,订婚之日,男家宴席招待女方来人和媒人,双方交换写名字和生辰八字的庚帖,并互相赠送订婚礼品。   婚嫁程序:清朝、民国时期对婚龄都无限制,婚嫁程序大体是:   择吉:俗叫“看好”,即选定婚嫁日期。择吉是由阴阳先生按皇历查属相、推甲子、着流年,择定黄道吉日。由媒人转达女家,如无异议,便可照行。   过礼:也叫“行礼”。即男方向女方送衣料、首饰、四色礼品及双方商定的其他物品。   添箱:婚期定后,女方同族近门、亲友、街邻向待嫁女子送添箱礼。礼品为衣服、衣料、被面、床单、金银首饰、梳妆用具及花生、核桃、大枣等干果食品。   陪送:女家通常要为嫁女陪送箱、桌、椅、梳妆用具和被褥衣物等东西,其质量和数量视女家经济及重视程度而定。贫家女子往往仅带替换衣裳和简单包袱。嫁妆于婚日轿前抬往。   婚日迎送:头天晚上,新郎头戴礼帽,身着长袍,以唢呐班为前导到近族家里请主归位,以示禀告祖先。近亲好友也提前上门帮助主家料理事物,并由族长和执事人(俗称大总管)安排结婚之日勤杂服务人员名单,然后喝酒行会,表示祝贺。   婚日:男家门贴大红婚庆对联,洞房布置一新。由“斟中”人和喜娘带领花轿往新娘家迎娶,以担“酒礼盒”者为前导,唢呐乐班跟随,沿路鸣放鞭炮助兴。新娘穿大红吉服,抱铜镜、顶盖头,由亲人护送,在乐器声中入轿上路。送亲人若干,并由伯叔、兄弟等跟轿相送。担“酒礼盒”者沿路贴吉利红帖“花红盖之”于大石、古树、庙宇上,意在“避邪趋吉”。轿到男家用火燎轿后落轿,“封礼”毕新娘下轿,踩红毡进门,并由一人向新娘头上撒扬“五谷”(碎谷草、铜钱、花生、大枣等),然后新郎新娘拜天地、拜祖先、拜二老、拜亲友。受拜亲友有红封现金相赠,俗叫磕头礼。   中午宴请送礼宾客,新郎到席西行礼,叫做“新贵人谢客”。   宴毕,新娘家人由公婆陪同进新房向新娘叮嘱辞别。   入晚,新郎新娘入洞房,亲邻好友前往祝贺闹房。新房用钱灯线捻加植物油点燃,通宵达旦,不能熄灭。   旧时,婚嫁的全过程,往往依据双方的经济条件而定,富家豪华,贫家从简。遇到兵荒马乱岁月,也有在深山野地,撮土为香,男女对石相拜而成亲的。    【新俗】   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也给婚嫁习俗带来了深刻的变化。   1、配偶制度: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婚姻自主,结婚、离婚自由的婚配原则已经确立,结婚年龄明文规定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2、自由恋爱:一般的择偶恋爱过程是:男女双方通过工作、生产、学习中的接触,观察了解、侧面查询。对对方人品、才干和家庭成员、经济状况有所了解后,相互会面,或书信联系表示心思,建立恋爱关系;也有身处异地互不相识的青年,通过第三者介绍相约会由而建立恋爱关系的。恋爱后期,民间常有“订婚”的惯例,虽非法定程序.但却很少有人逾越。订婚到结婚一般要经过“烧香”、“行礼”之过程。“订婚”、“烧香”、“行礼”中所拿东西,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也在不断变化和提高。建国初期大都沿用旧时习惯,撕几件衣服料,买几双鞋和袜。但到20世纪80年代就个同了,毛料服装、尼龙袜、呢子大衣、皮鞋等应有尽有。此外,还有手表、皮箱,个别人家还有自行车、缝纫机、电视机、收录机等大件物品。   3、结婚登记:凡符合结婚年龄又不违犯近亲和其他禁婚规定的育年,经过慎重考虑,确愿终生结合者双方执单位介绍信到男女双方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经核查认可者,发给结婚证明书,夫妇关系从法律上正式确立。   4、婚嫁:男女双方在领取结婚证明书后已是合法夫妻。但民间视结婚为人生大事,多要择定日期,知会亲友,经过一番筹备而专门迎娶。亲友街部大都要为男女双方送些礼品和礼金表示祝贺。建国初,婚嫁之日坐轿之习已废,初时骑牲口或步行。随后发展为坐拖拉机,现在视其条件,大都地吉普车、面包车或轿车等。一般程式简于旧时,但多是新中有旧,旧中掺新。近年来,订呗呐乐班迎娶之风也有出现。   婚日宴请亲朋,酒肴十分丰盛。且有白酒、甜酒由客人任选。   5、婚事新办:新中国建立以来,婚事新办、简办,合情理、有新意的创举和实例也很多,如集体婚礼就是婚嫁仪制中的创举。一些乡镇、村庄和县城的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组织,在每年春节、“五一”、国庆、元旦之时,联合举办的集体婚礼,受到男女青年、双方家长和群众的称赞。男到女水落户,也是婚事新办的实例之一。过去入赘招亲之事也有,但被看作是不光彩和被迫而为的事,不受保护和尊重。建国后,明文规定,男到女家落户和男娶女一样受到法律保护和得到人们的尊重。男青年离开父母到女家结婚落户,给岳父岳母养老送终,从而组建了符合各自家庭利益,男女情投意合的新家庭。婚姻介绍所也是渑池县近年来出现的新事之一,它弥补了居住分散,信息不灵,男女不便交往的不足,为大龄青年鹊桥引渡,带来了不少方便,使不少有情男女成为终生伴侣。    添子   孩子满月时,亲朋邻居备礼(多为小孩衣服或钱)庆贺,主家设宴款待。    寿辰   老人生日,亲朋晚辈要去祝寿,叫做庆寿。寿诞之日,至亲(子、女、弟、妹等)近亲,朋友街邻登堂祝贺,送上寿面、寿糕,主人备宴待客。    兴土     建住宅、盖新房“上梁“、“合龙口’时,房主鸣放鞭炮,以示吉利。 订婚礼俗记要 订婚又称“文定”,昔称“纳吉”及“纳徵”,订婚虽然不像结婚般繁复,但传统习俗仍非常重视,男女双方均需准备若干礼品,其过程如下:   新郎倌要上路迎娶了!   新郎先在家行完家祭,而后与媒人同乘一车前往女方家迎娶。下了车,进了门,红包可跑不掉哦!   (一)贡礼官:俗称“押箱先生”,专门负责送礼行聘事宜。贡礼官必须控制人数(凑成双数)、车辆(六辆或十二辆)、聘金(双数且用红纸包装妥当)、六件礼。   (二)家祭:出发前往女方家纳采之前,男方先行在家行祭祖仪式,这时将纳采所用之“盒仔饼”或大饼,上香祭告列祖列宋,将前往某处女方家下聘,请示列祖列宗保佑这段姻椽美满幸福。   (三)出发:行完家祭后,贡礼官负责将所有聘礼搬上车,新郎与媒人同乘一事,前往女家。   (四)红包:出发前贡礼宫除了打理人数、车数、聘礼外,也得提醒新郎多准备红包。如:前来开新郎车门的舅爹、“压桌”、六名随去的亲人都需备有新娘见面礼、捧洗脸水的女方新友、媒婆礼。   订下终身后如何下聘?   “吃米香,嫁好婿”你总听过吧! 所以六礼中要有米香饼。   另外,又为什么要准备四色糖呢?是象征新人甜甜蜜蜜,白头到老的意思。   聘礼不仅代表男方报答女方家长的心意,感谢女方家含辛茹苦抚养即将过门的新嫁娘,同时也代表了男方的面子。所以大多数都愿意添置得风风光光、体体面面,而且每件聘礼也都包含了讨吉利、增圆满的象征意义。   聘礼通常分简单的六件礼或讲究的十二件礼,聘礼的多寡依照个人的预算安排,同时不妨托媒人向女方家长请教,询问女方意见,做个两全其美的排场。   男婚女嫁正式登场   霹哩叭啦!鞭炮声响起,男方迎娶的人到啦!当天要进行祭祖、奉茶,直到戴上牵手到白头的戒指后才算礼成。   大礼过后,女方如何回礼?   中国人一向讲究“礼尚往来”,在男方过大礼后,女方自然也要备回礼,可不能让男方空手而归啊。 完美婚礼时间表 筹备一个成功的婚礼是一份重量级的工作,为了确保婚礼的完美,你可以列一份详尽的进度表,它会帮助你细致地做好每一步工作,下面的这份进度表会给你一些参考,你可以按照它提供的时间、步骤在完成的工作前划一个勾,当然每个人的婚礼程序都会有所不同,所以要视情形做一些补充和改变。   婚礼前6个月   □ 和新郎讨论婚礼的方式及费用   □ 确定婚礼筹备团,伴郎伴娘和主持人   □ 挑选婚纱、礼服和一些配饰   □ 筹划如何度蜜月婚礼前3-6个月   □ 选择举行婚礼仪式和庆祝会的场所   □ 挑选或是定制结婚戒指   □ 列出客人名单并请双方家长过目   □ 预订酒店准备婚宴和新婚房间。若自己准备婚宴则需考虑婚宴食物和餐具   □ 准备好领结婚证所需的一切,安排婚前体检   □ 选择摄影师和摄像师,并向他们讲述一下你所希望的风格,讨论一些细节问题   □ 准备婚宴所需的娱乐项目,如乐队和背景音乐等   □ 和婚礼筹备团聚会一次,商量一下分工和一些具体事宜婚礼前1个月   □ 发送结婚请柬   □ 取回结婚戒指,并确保它非常合适   □ 确认蜜月安排,并开始购买一些适合蜜月旅行的衣服   □ 和婚礼筹备团一起再确认一下所有细节问题   □ 最后试穿一下婚纱,准备好鞋子和饰物,确保它们搭配在一起非常完美   □ 安排客人座位   □ 设计结婚发式   □ 和新郎一起领取结婚证婚礼前2个星期   □ 确认婚礼筹备团成员是否把自己的工作安排妥当   □ 预订结婚蛋糕婚礼前1个星期   □ 最后给厨师一个客人的具体人数   □ 最后提醒一下重要人员婚礼的日期   □ 为蜜月准备行装   □ 安排婚礼筹备团婚礼当天的午餐(或晚餐)   □ 取回婚礼服   □ 列一份婚礼当日所需物品的详细清单进行核查,并把它带到婚礼上 结婚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 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四条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二章 结婚 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九条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十二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 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十三条 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十四条 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第十五条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第十六条 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二十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第二十三条 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第二十六条 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二十七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 有负担能力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第三十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第四章 离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同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五章 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第四十四条 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 第四十五条 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在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第四十六条 有一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弃家庭成员的。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 其他法律对有关婚姻家庭的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结合当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制定变通规定。自治州、自治县制定的变通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区制定的变通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第五十一条 本法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 1950年5月1日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本法施行之日起废止。 结婚登记程序 (结婚登记)   携带证明: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① 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② 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③ 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登记地点: 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婚前体检:   1、持上述证明,有所在区、县民政局开具婚前体检介绍信。   2、携介绍信,到所在区、县的妇幼保健医院进行体检。   3、经体检证明符合条件的,持体检合格证明回民政局登记注册。   其它: 需交纳结婚证工本费、服务费。   领取结婚证书:   领取结婚证书时,二人需携带两张3寸彩色合影照片。婚姻登记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将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审查,在被准予登记后,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到场,然后就可以领到一张大红的结婚证书了。  如何确定结婚日期 由于传统文化和习俗的影响,在我国不少地方特别是比较偏远的农村,一般都沿用自古以来的办法,即选择青年男女的新婚佳期,多由男方作主,甚至由媒人作主选择所谓的“黄道吉日”。其实,这都是很不科学的。科学的做法是,由于女子的身体、生理条件的特殊性,新婚“佳期‘应由新娘自己选定。这是因为女子在月经来潮的前几天,其体力和性能力逐渐下降,直至月经来潮,降到最低。月经期间,一般女子都会出现一些程度不等的腰酸疼、小腹下坠、食欲不振、全身无力等不适。当月经过后,这些不适才会逐渐消失,体力和性能力才开始回升,即月经过后的12天左右即可达到最盛期。处于此期的女子,思想开朗,情绪活泼,抗病能力较强。若选定此期步入洞房,不仅在精力上能经得起新婚时迎送宾客的忙碌,很快适应新的生活环境。而且对于洞房花烛夜的初次性生活很有好处,易产生快感,减轻处女膜破裂时的疼痛,减少妇科疾病的发生,为以后和谐美满的夫妻生活打下基础。 反之,若由男方或媒人做主选定结婚日期,随意性很大,不能围绕女子的月经周期加以确定。尤其是遇上了女子月经潮,就很难处理新婚之夜的性生活问题,如果勉强从事,容易造成女方的月经过多和加重处女膜破裂时的疼痛、出血,甚至还可导致子宫炎、阴道火等妇科疾病,给以后的夫妻生活留下不愉快的阴影。 正因为如此,在女子两次月经之间,尤其是月经过后的第十二天前后,是恋人结为百年之好的最佳日期。当然两次月经之间易遇上女子的排卵期,如不打算立即怀孕,应注意避孕。 婚礼上,新娘的贴身小包装什么? 一切都准备得那么完好,可是要在婚礼当天从从容容,你还需要准备两个贴身小包:补妆包和备用包,请你的伴娘帮你随身携带。    补妆包的内容要实用而精简,且一定是与当天的化妆用品相一致或匹配,它可以包括:镜子、吸油面纸、面纸及棉棒、唇膏、唇线笔、眼线笔,妆粉、喷雾式保湿化妆水、香水。 备用包里的用品可以应付一些意想不到的情况,它包括:安全别针、剪刀(用于剪去突然发现的线头)、针和与婚纱相配的线、备用丝袜,若是浅色婚纱还可准备一支与之相配的色粉笔,以遮盖不小心弄脏的污点。 回门”礼节 按照我国婚俗习惯,结婚三天,新娘便要偕同新郎一起回娘家,也称“回门”。这是一种必不可少的礼节。 新娘家老人心里非常重视三天回门,因此新郎事先天论是从思想上还是在礼品上都要有所准备,争取给岳父岳母留下愉快的好印象。 礼品事先备齐,买新娘家老人喜欢的礼品,礼品一般有四件。回门一般在上午九、十点钟动身。新郎新娘应参加婚礼那样认真修饰、打扮,保持婚礼上那漂亮、俊美的形象。 回到娘家,新郎、新娘首先要问候老人。这时,新郎就应改口,跟新娘一样称岳父母为爸爸、妈妈,要叫得自然、亲切,对待亲友和邻居也应表现出亲切热忱,彬彬有礼,见人先打招呼,以礼相待。 就餐时,新娘要陪着新郎,一一向父母、亲友和邻里敬酒,感谢大家对自己新婚的祝福。饭后,不要急于回家,应再陪父母聊一会儿,听听他们的教诲,然后再告辞回家。并应主动邀请二位老人和兄弟姐妹到自己家里做客,也可邀请亲友、邻里。  [披上嫁衣裳] 俗语说:人靠衣装。婚纱自然成了新娘必要的装备之一。纵观广州人现时流行的婚礼仪式,可谓中西合璧,婚礼当中新娘子既穿雪白的西式婚纱,也穿大红的龙凤褂或旗袍,还在晚宴敬酒时候披上华丽的晚礼服,当然所行的仪式一般以中式婚俗为主。 {西式婚纱}   西方人认为白色代表“喜庆”,故在隆重的婚礼盛事中穿白色最为理想。另外,白色代表新娘的白璧无瑕。所以现代中国人的婚礼上也少不了这一婚礼战衣。   一生只一次,我要最好的! · 参考婚纱杂志,选定婚纱礼服的款式,届时便不用三心两意。 · 婚纱质料分为:   真丝-轻柔但易起皱的;   洋缎-古典味浓的;   塔府绸-轻身而滑溜的;   仿丝及人造纤维-挺身;   雪纺-具透视感,视乎新娘的喜爱选择。 · 颜色方面,除了纯白和象牙外,所有粉色色调也可作为婚纱主色。象牙色的婚纱较适合中国人穿著,因为带黄的肤色,穿上耀眼的纯白,会显得不漂亮。 · 身型娇小玲珑的女士别挑宫廷式的婚纱,穿了只会有笨重和衣不称身的感觉,应该穿清雅简洁的设计来展现轻盈身段。 {裙褂}   作传统的中国人,在大喜之日又岂能没有喜庆的裙褂作伴呢?   一生只一次,我要最好的! · 传统规定裙褂之下要穿一套粉红色睡衣,所以选裙褂时不要太贴身。 · 裙子会缝上两条吊带,让新娘调校长度和松紧。 · 新娘宜穿红色绣花鞋和红色丝巾配合。 · 种类方面,分密地(在红缎上用金银线绣上花纹)、疏丝(用金银线绣上花纹,但比密地疏)、疏金(以金线绣花纹)、金线镶石(用金线围花再镶玻璃石及胶片)、珠石(用胶片、玻璃石砌成图案)。 · 选购技巧方面,可察看裙褂底部是否线步分明,刺绣是否具立体感;要分辨新旧,应先看袖口,看有否掉线,另宜选袖口较短的裙褂,以便突出饰物。 {旗袍}   身段娇小玲珑的东方女性穿著代表我国文化的旗袍最为适合,能突显妳的美态之余,更让老一辈的宾客感受到新媳妇的贤良淑德。中国人婚嫁喜宴,始终离不开一个"红"字,有时候难免会显得太过老气横秋,所以选择旗袍甚有文章。   一生只一次,我要最好的! · 旗袍修长、贴身、高叉,充份展现女性美态,但自问身材并非绝好或是太肥太瘦的女士,还是不穿为妙。 · 穿旗袍要配合表现古典美态的打扮,所以化妆不宜太浓,最好梳髻,配以小巧发饰,饰物不要累赘。 · 试穿旗袍时,尝试坐下来,看看有没有"迫爆衫"和走光的危机。 · 旗袍多以真丝缝制,质料轻薄,所以要小心内衣裤的配合。胸围要选用有垫及表面平滑,不宜用软薄及有喱丝花边,以免透现花纹。内裤选用高腰及具承托力的,切勿太紧,否则边缘的肥肉会显现出来。 · 丝袜宜穿肉色,千万不要红衬红、绿衬绿,只会不伦不类。 若身材欠佳但又很想穿传统服饰,新娘可选择较旗袍宽身的长衫和小凤仙装。 {晚装}   婚礼当晚上,新娘始终是最耀眼的,穿上晚装之时又是展现魅力的时刻。晚装与日装相比,一般来说,设计比较隆重、性感,领口开得较低,吊带甚至是整个肩膀都露出来。晚装的下身通常也都会设计得或者是长裙开高衩,或是紧身短裙,或是飘逸的宽纱裙。   同时,晚装大多采用丝绒、绸缎、薄纱、蕾丝、镶珠片、亮片等布料,在灯光下给人闪闪生辉的感觉。颜色以浓烈的鲜亮的、花色对比鲜明的为主。那些模模糊糊的中间色调的碎花布料,在灯光下穿着只会显得黯然失色。   一生只一次,我要最好的! · 除婚纱和裙褂,新娘宜挑选二至三套晚装在婚宴时穿著,款式宜隆重一点。 · 选择与婚纱完全不同的式样,使人有新鲜感。 · 晚装颜色随新娘喜爱而定,红、粉红、桃 红、米白等喜庆色彩浓烈的颜色较容易配合宴会气氛,但忌选黑色。 · 应配戴宝石及款式较花巧的首饰。 无论婚纱或晚装,内里要穿上适体的腰封和胸围,将体态承托得更优美。 TIPS 筹备婚礼的时间愈长,所省的钱愈多,皆因各类服务如中西礼饼,婚纱摄影等,每年于不同时候减价酬宾,等到减价才惠顾可省回不少 [一切从简]   越简单的婚礼,支出就越少。 [租借至省]   只适用于婚礼当日的物品如礼服名贵花车等,可选用租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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