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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注:该文让俺“与名人同列”。
那会儿,接触了达芬奇的《蒙娜丽莎》以后,我才从以为女人之美只在脸蛋的井底观念中走了出来。现在,众所周知,女人之美,除了脸蛋外,还在身体其他部位;除了许多特别部位外,还特别在那双手上。
蒙娜丽莎的手,怎么会那么美、那么美啊!它们和她的美项、美胸和整个优雅体态相配合,相映照,天衣无缝,天作之艺。
超级的美,却是真实的。现实中我就见过很美很美的女人的手:修长,细腻,柔润。
作为女人,我注意自己手的历史并不长。其实说来,五岁那年起我就开始在意并喜欢上自己的手。可那时候是孩子,不是女人;是女孩心态,不是女人情结。记得我常站在老家屋顶,对着玻璃窗舞动自己的双臂,观赏那双小手的可爱质感和姿态。
过了五岁,我似乎就再也没有注意过自己的手了。甚至到上了大学,青葱年岁也一样对自己的手心手背视而惘然。等到从蒙娜丽莎之手的惊艳惊柔惊美中缓过神来时,自己的手已经不堪多看了。
女人身上处处美景,各具洞天。从头型到脸蛋及脸庞上的每个组件,从脖子胸肩到柔掌秀指,美腿以降更不必细言。每个细节及整体景观全然和谐美丽的女人,实在是天之骄女。
幸福有很多种。就女人本性来说,美丽本身就是女人的幸福。只可惜,这个幸福特别短暂,特别脆弱,也因此,特别肤浅。依依回眸,自己的那点女人的幸福大致都已经留在故乡那芦花似火的池塘里。
可哪个女人,从她与时间具来的条件反射中,不爱美,不眷恋那和美丽藕断丝连的幸福?如今,尴尬自己,除了…… 脚丫吧 …… 还可谓可爱外,其他的,简直是可憎了。幸福只能,幸福必须来个革命。于是就有了《那个叫我丫头的,是我的男人》中的那几句:
我就是一个女人, 我不强悍, 我不算很聪明很有智慧, 我不算很漂亮, 我甚至也不算很性感。我就是一个普通的女人, 我的力量和魅力在于上天赐给我的一切自然属性: 温顺, 善良, 纯真, 坚忍, 柔弱和我的一切需求和喜好……
不情愿革命,那就只能改良。女人身上的景点,因了改良的追寻,演变为处处商机。从头上的每一根头发,到脚趾甲的每道纹路。上天赐予的自然美在公然让位给人工制作。惟有一样美,不能被改良,也是人工制作无法取代的,那就是 “上天赐予的一切自然属性: 温顺, 善良, 纯真, 坚忍, 柔弱和我的一切需求和喜好……”这属性超越瞬间美景,伴随一个女人的朝阳和晚霞,和女人甚至天干地支一样永恒。
蒙娜丽莎那双绝美、永恒、幸福的手,幸福得那么遥远渺茫,和那个平面画板一般几近抽象;而女人的自然属性,她的幸福却是那么具体、亲切,淳厚、坦然。要知道,这幸福,其实本来,也在女人与时间具来的条件反射里 ……
该文刊载于: http://www.artx.cn/artx/wenxue/1313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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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情有理,谢谢评论分享!
完全同意。
为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