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USANA的“Potency Guarantee”是何等废话
乡音报3月30日版,报道了奥克兰的两名中学生Anna Devathasant 和Jenny Suo(华裔)在学校实验室测得葛兰素科林(GSK)公司的黑加仑子饮料所含维生素C达不到他们广告里说的那样“是橙汁饮品的四倍”,让这个世界第二大食品公司面临被起诉和罚款的窘境。其实电视新闻和英文报纸也纷纷在前几天报道了此事。本人就这件事,讨论两个问题:第一,我们作为消费者,受谁的保护?第二,做实验的中学生应该谁来奖励?
GSK要被起诉并可能被罚款,执行起诉和罚款的当然是这个国家的公诉机关,使用的法律应该是Fair Trading Act及一些相关案例。所以保护消费者的是法律、司法及执法部门。不是厂家有信誉保证吗?如果连第二食品巨头的保证都能被中学生揭穿,你能相信谁的保证呀?国家如果没有保证消费者的法律,商家的保证有意义吗?目前有人传销USANA保健品,说什么“Potency Guarantee”(含量保证),我劝你别跟这种促销语言认真,商家说的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国家有保护消费者的法律。如果法律规定食品/药品里的成分和含量,必须与写在说明上的一致,厂家的“保证”要么是废话,要么起促销作用。换句话说,那是广告,不是保票。
一个国家运用法律来保护消费者/公众,运作单位是公诉机关和执法部门。那么,这个案子里的两个中学生不是起诉者(或原告),她们是证人。作证人是公民的义务,国家对证人一般没有直接奖励。但间接奖励来自于公众,我们可以猜测这两个中学生被提供奖学金、被雇佣的机会,将因为在此案里获得的名声而增加。进一步,我们还能猜测,GSK公司此次被两个14岁的中学生搞得如此狼狈,无异于“阴沟里翻船”。假如当初质问他们“含量不足”的人不是中学生,而是某个成年的实验员呢?常规地想,他们应该写一张数额令人满意的支票,并且派人给质疑者送去,并好言相劝,买回来能够作为证据的实验结果。越大的商家在没理的官司上越脆弱,“封口费”也就该越可观。看来本人也该找个叫嚣什么“Potency Guarantee”的巨头公司,仔细用实验检查他们的含量,没准儿能狠狠地敲它一笔竹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