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园 (非公开的博客)

高山流水遇知音,从此为你乱弹琴.痴人说梦逢知傻,有空为你胡乱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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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米:牺牲生命与牺牲色相

(2006-06-19 07:45:43) 下一个

这个话题,显然是由海伦为老板打飞机引起的。写这个贴子的直接原因,是要把TUMER的贴子“吊起来评”。

有人把引用某人的跟贴,再加以回答、解释或反驳,称为“吊起来评”。这个说法很形像,所以这里借用一下。

我只吊那些我认为不得不到吊起来评的贴子。对我来说,哪些跟贴不得不吊起来评呢?

第一,这种贴子代表着一些人的看法。仅仅是个别人的看法,不值得我花时间吊起来评。

第二,这种帖子写得振振有词。如果帖子写得水平低劣,就不用我花时间吊起来评了。

第三,这种帖子代表的观点刚好是我一向不赞成的。如果是我赞成的,我当然不会吊起来评。

好心的人说,你不要管这些人,让他们去说吧,免得把大家吓着了,都不敢跟贴了。

我很感谢这些好心的建议,但恕我不能从命。

艾园每天有上万人来看贴,<<不懂说将来>>每集都有五、六千点击,如果让这种贴子挂在那里不加评论,读者要么以为我被这种帖子说服了,要么以为这就是艾园的精神和意见,这等于是用我的博克,传播我自己不同意的观点,我当然不会听之任之。

至于说把大家吓得不敢跟贴了,那就看你是跟什么贴了,如果你跟的是这类被我吊起来评的贴,那我就要说,你不跟,对你对我都有好处。

博克是“网络日志”的意思,我无意把艾园办成一个百花齐放的文学园地。艾园的宗旨明明白白写在上头:“码字为知傻”。你不是知傻,但你要到艾园来,我无法阻拦你,但请你回自己的博克发言,我保证不到你的博克去吊你。

重申一下:我无意改变谁的看法,我只是表明我的观点,让你知道我跟哪些贴子的意见不一致。

先看几个贴子:

飞星1艾米 评论于:2006-06-13 18:11:15

“可以这样说,即使BENNY不是海伦的男朋友,如果为了她,会使BENNY蒙难的话,她有可能还是会牺牲自己,这跟小昆说的成钢连自己的情敌也会救是一个道理。

问题是成钢是男的,牺牲的是生命,所以大家可以理解,甚至敬佩。

而海伦是女的,牺牲的是所谓"色相",有人就不能原谅了,怎么也要找出一个理由来证明她不对:不该跟老板去,BENNY的危险是她想出来的,更有甚者,说她这是为了自己HAPPY,是对性不在乎。

说这些话的大多数是女人,悲哉!

---我的这段话,提到了有些人看法上的两个双重标准,是针对两个VARIABLE的,一个是“性别”,一个是“牺牲”:1、对性别的双重标准; 2、对“牺牲”的双重标准。

TUMER 评论于:2006-06-14 00:22:59

“比较一个男人牺牲生命和一个女人牺牲色相, 本来就不是同类比较,看不出什么双重标准的问题. 假使成钢牺牲的是色相而非生命, 大家的所谓敬佩也会大有不同, 评论恐怕要趋于复杂.同样,海伦如果牺牲的是生命,人们也会非常的敬佩. 大家的评论没有什么悲哉不悲哉的.关键看牺牲的是什么. 牵扯性行为的任何行动,牺牲也好,取乐也好,都更加复杂,无论男女. 甚至对男生的所谓"色相牺牲",恐怕要落更多的嘲笑,不仅仅是此处大家对海伦所表达的痛心了.

对与错,是很难判定的. 但人会有明显或隐约的感觉,某件事是否是合适的. 很多人感觉海伦这样做是受了委屈,是不让人舒服的, 他们说了出来,这并不代表他们就是道德审判家. 海伦做了当时她能想到的最周全最稳妥的选择,但是也许就有人觉得他或者她能找出更两全其美的办法, 或者他们就是觉得这样的尴尬情形,也很可能提前避免的.

艾米:这个贴子显然是针对我上面的贴子的。这个贴子也很形像地告诉大家什么样的贴子会被我吊起来评:看上去很理论、很中肯、很逻辑、不带感情色彩,因此很容易迷惑人。

下面我分段回答:

TUMER:“比较一个男人牺牲生命和一个女人牺牲色相, 本来就不是同类比较,看不出什么双重标准的问题”

艾米:我上面那段话,提出的是两个双重标准:1、男与女;2、牺牲生命与牺牲色相。也就是说,对于同样性别,人们对牺牲生命和牺牲色相有不同标准;对于同样牺牲色相,人们对于男和女有不同标准。

你是把“性别”和“牺牲”两个VAIRABLE混起来谈的,所以你说这是“不同类比较”。

那么就按你混起来谈的方式,我仍然要问:为什么要把男人牺牲生命和女人牺牲色相看成是不同的?根据的是什么?你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只TAKE IT FOR GRANTED,并用来反驳我,说明这个观点在你心目中是根深蒂固的,根深蒂固到不仅你自己根本不去问个WHY,而且对我问WHY持反对态度。

牺牲生命也好,牺牲色相也好,同样是为了别人的利益牺牲自己的利益。但如果是牺牲生命,我们就敬佩,而如果是牺牲色相,我们就觉得委屈、痛心、尴尬。为什么?

把这两个牺牲当成不同类,觉得根本不应该拿来比,实际上就是对牺牲使用了双重标准。而我的观点是:我们不应该对牺牲使用双重标准,只要是为了他人利益牺牲自己利益的,不管是男是女,不管是生命还是色相,都是牺牲。

如果你认为为他人牺牲自己是崇高的,那这两个牺牲就都是崇高的;如果你认为为他人牺牲自己是愚蠢的,那这两个牺牲就都是愚蠢的。

TUMER:“假使成钢牺牲的是色相而非生命, 大家的所谓敬佩也会大有不同, 评论恐怕要趋于复杂.同样,海伦如果牺牲的是生命,人们也会非常的敬佩. 大家的评论没有什么悲哉不悲哉的.关键看牺牲的是什么. 牵扯性行为的任何行动,牺牲也好,取乐也好,都更加复杂,无论男女. 甚至对男生的所谓"色相牺牲",恐怕要落更多的嘲笑,不仅仅是此处大家对海伦所表达的痛心了.

艾米 (这段话绕来绕去,估计你自己迷失了,也很容易使别人迷失。)

这段话,除了继续论证人们对于牺牲生命和牺牲色相是有不同看法的以外,也提出了你的一个新观点,那就是人们对男女牺牲色相的看法是一致的,甚至对男人的牺牲色相更严厉,因为你说了,“甚至对男生的所谓"色相牺牲",恐怕要落更多的嘲笑”。

你没有列举任何论据来支持你的这一观点,所以说得好听一点, 你这就叫一厢情愿,说的不好听,就是信口开河。

实际上人们对于男女牺牲色相的反应是很不相同的。远的不说,就以我写的两个故事做例子:成钢因为童欣说她得了脑癌,就做了她的情人;海伦怕老板报复BENNY,就为老板打了飞机。这两者都是一种牺牲,而且都是在没有事实证明被救者的确处在危险之中的时候,就作出了牺牲。

但读者对这两件事的反应是截然不同的。对成钢的牺牲色相,没有人做过类似对海伦所作的批评和指责。

一直跟读这两个故事的人,自然知道人们对这两件事的反应是什么样的,你自己查一查就知道了。

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就是:男人跟一个自己不爱的女人发生了性关系,很多人并不觉得他损失了什么,有的甚至认为他赚了,因为他“占有”了那个女人;而如果一个女人跟她不爱的男人发生了性关系,人们通常认为她“亏了”,因为她被别人“占有”了。

更极端的例子是:女人跟男人发生了性关系,不论是不是她所爱的人,人们都认为她“奉献”了自己,而他“终于占有了她”。

不仅很多男人这样看,很多女人也这样看,这是男性社会千百年来强加在女性思想上的羞耻观,时间之久,影响之深,已经到了很多女人TAKE IT FOR GRANTED的地步,这就是我说“悲哉”的原因。

TUMER:“对与错,是很难判定的. 但人会有明显或隐约的感觉,某件事是否是合适的. 很多人感觉海伦这样做是受了委屈,是不让人舒服的, 他们说了出来,这并不代表他们就是道德审判家. 海伦做了当时她能想到的最周全最稳妥的选择,但是也许就有人觉得他或者她能找出更两全其美的办法, 或者他们就是觉得这样的尴尬情形,也很可能提前避免的.

艾米 首先,我没有用“道德评论家”这个词, 我说的是我不希望把我的博克弄成道德法庭,不希望大家把看故事搞成批判会。

第二,对那些感到“委屈”“不让人舒服”“尴尬”的人,我并没有说她们在开道德法庭。

(由此可以看出吊起来评的重要性,我希望你在评我的观点的时候,也能够引用原文,不然的话,就可能是在乱扣帽子,至少是无的放矢。)

现在就你提出的几种情形谈谈我的看法。

为什么“很多人”会感觉海伦这样做是“受了委屈” “是不让人舒服的”,是“尴尬情形”呢?

从人性的角度讲,这跟牺牲自己的生命去拯救别人没有两样,同样是为了别人的利益牺牲自己的利益。从绝对意义上讲,牺牲色相比牺牲生命还轻微一些,因为生命一旦牺牲,是无法挽回的。

所以这些不快的感觉不是基于人性的考虑,而是基于道德的考虑。

羞耻感就是一种道德观,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成不变。不同的社会和文化有不同的羞耻观,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羞耻观。很显然,我们的文化一向培养女人要跟男人有不同的羞耻观。

有个笑话非常清楚地说明这一点:

一个女孩误闯入男洗澡堂,她立即惊叫,捂住自己的羞处,仓皇逃窜,而那些正在澡堂赤身裸体洗澡的男人则一个个哈哈大笑,用目光追踪着那个同样赤身裸体的女孩。

一个男孩误闯入女洗澡堂,所有在那里洗澡的女孩立即惊叫,捂住自己的羞处,到处躲避,躲好了,便大声呵斥那个男孩,但那个男孩看入了迷,站在那里舍不得离去。

看与被看,发生在不同性别的人身上,就有完全不同的反应。对这一点,我们可能从来不会去反思,因为我们就是这样被教育大的。

带着这样的羞耻观长大的人,当然对成钢和海伦的牺牲色相会有完全不同的反应。

如果男人女人牺牲的是同样的东西,但我们的评价却不同,这就是道德评判,因为从人性的角度讲,男人女人都是人,如果他们牺牲的是同样的东西,我们的评价就应该是同样的。

如果同一个人牺牲了不同的东西,我们的评价就截然不同,这就是道德评判,因为从人性的角度讲,我们只看到谁为谁牺牲,如果都是为别人牺牲,我们的评价就应该是相同的。

既然牺牲色相的人还没有失去生命,从人性的角度讲,我们应该为她/他高兴:至少生命还在。但我们的反应截然相反:死人事小,失节事大。这就是道德评判,因为我们的态度是基于道德的,而不是基于人性的。

道德与人性,在很多时候并不矛盾,尤其是在把人作为一个集体、一个抽象概念来看的时候,常常是一致的。比如爱孩子,既是道德的,又是人性的。

道德往往是符合大多数人的常规利益的,或者是符合统治者利益的,不然就难以存在。如果某个道德标准对大多数人都是一种束缚,这个道德观就有可能会被改变。如果某个道德观是对统治者不利的,这个道德观更有可能被改变。

然而人性是与人类共存的,是从整个人类抽象出来的一些品质,而不是某国某阶级某社会特有的。珍惜生命是人性,而“对待敌人要象严冬一样残酷无情”就更多的是道德性,或者所谓“党性”,“阶级性”,因为谁是敌人是可以有不同界定的。

人性强调到一定地步,就会跟道德发生冲突;道德强调到一定地步,就会跟人性发生冲突。

有个政治笑话,说李登辉掉进了河里,大喊救命。一大陆人路过,听见喊声,本想救他,但一问姓名,知他是李登辉,于是掉头而去。

从道德(爱国也是一种道德)的角度看,这个人就做得对,因为李登辉是我们的敌人,为什么我们要救他?让他淹死了我们还少个麻烦。从人性的角度看,这个人就做得不对,不管李登辉是敌人还是朋友,首先他是一个人,是一条命,所以我们应该救他上岸。

在此,我无意评价道德与人性谁高于谁,我只想说这两者在很多时候是统一的,但在有些时候是冲突的。

道德是个历史的东西,也就是说道德规范是会变化的。而人性指的是那些与人类共存的东西,是超越历史的。

比如梁山伯祝英台的爱情,不符合当时的道德标准,但却符合人性,因为他们两人真心相爱。他们那个年代的人由于受当时道德标准的影响,会发自内心地认为他们那种不是父母之命的爱情是大逆不道的,只有我们这些后人,在那种道德已经不存在的时候,才能体会那种爱情中体现的人性美。

我不是在说我们应该象歌颂梁祝一样来歌颂我的故事里的人物,我只是希望我们不要动辄就拿道德说事,虽然你没用“不道德”这样的字眼,但你思维的方式、评价的基础都是基于道德的考虑。

这就是我所说的“开道德法庭”。“开道德法庭”是个比喻的说法,意思就是对人物的言行做道德上的评价。

一个人之所以成为故事人物,一个故事之所以吸引很多人来看,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这个人是处在道德和人性的矛盾冲突之中的,有时可能还要加上法律。如果一个人的生活既合法,又合道德,也合人性,那这个人就可能没故事了,除非命运来砸她/他一铁拳。这就是为什么文学史上“坏”女人占有一席地位,而循规蹈矩的“好”女人却名落孙山的原因。

在生活中我们宁愿做个没故事的人,这样可以省却很多烦恼痛苦,所以我们守法,遵守道德规范,也乞求命运不要砸我们。我们自己的平淡生活可以从看故事当中得到一定的补偿:坐在一个安全的距离内,看别人怎么犯法,怎么违反道德,怎么受惩罚,怎么付出代价,或者怎么被命运的铁拳砸中,然后怎么挣扎。

这实际上就是用别人的人生来丰富我们的人生。

如果我们看故事的时候,总在评价这对不对,那对不对,就把看故事的过程庸俗化了,弄成了道德审判的过程。

而这,是任何一个写故事的人都不愿看到的,除非这个写故事的人就是为了道德说教。

我写故事,只是告诉你“有这样一个人,她经历了这样一些事”,我尽量避免评价故事人物的言行对不对。

你看了故事,打发了几十分钟为资本家干活的时间,就够了,不用作那些深层思考。

 当然,你就是一个深刻的人,你一想问题就要深刻,那就请你深刻到家:从法律、道德、人性等各个层面去思考,而不要仅仅看见道德这一层面。

希望这个贴能一劳永逸地解决这个“开道德法庭”的问题,希望再不要在我的博克里、在我的贴子下面看到这类道德说教。你要发表这类观点,请到你的博克去畅所欲言。我的博克不是文学园地,所以你不必到我的博克来搞百花齐放。

持“艾园应该百花齐放”观点的人,我要很不客气地说一句:请你先掂量一下自己的贴子,算不算得上“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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