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性。非同性恋者。所以,我有女人之间的友谊和异性之间的爱情。
只要扯到女人,目前我的阅读经验是大多不是什么好话题。
人到了一定的年纪,想要交一个好朋友都成了难事。
时间,精力都不够。
各种人在生命里出现,来了,走了。聚在一起,相约一起去做许多事,看上去很像是朋友。
这样的友谊建立的基础很简单!
一起购物。相互怂恿着买买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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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迷信的人。希望写完这篇简短可笑的文字后,这辈子不再被高考所困扰。
无数次做噩梦,梦到要高考。可我还没有复习好。满满的焦灼,压力比被子还重。吓醒了之后仍旧是很真实的惊恐。
高中时候三分之二的时间是学渣。三分之一比学渣好一点。临到高考,虽然很多内容还没复习到,好像也不是很介意。高考也算顺利。考完后,就好像翻身做主的农奴,其喜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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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家里养了猫,一只爱夜行的猫,为了防止它半夜回家进不来这几天我都把阳台上的门打开一条缝。夜里睡到糊里糊涂的时候一翻身碰到一个毛乎乎的东西,吓到魂飞魄散,只听到喵的一声,窜出去一个物体。这才明白,是我的猫咪回来了。对我家的猫我是百般宠爱。我妈说这只小猫来人间太享福。我便开始满脸温馨的说起它疯到半夜才回家的事。我妈说这可不行,半夜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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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的手札,不想临。留着看格调。近来临文征明,实在不适合我。死磕一阵,感觉磕死了文征明,我才能有点突破。写字格调这个事,才能提上日程。
写得好看的人江湖上多之又多,好看而已。妍美规矩,看久了有点烦。丑书有一些倒是真的有可看的地方。没有经历过学书痛苦的人,真是难以理解丑的苦衷。
那个写字狂吼的人,其实挺令我感动的。兰亭序写得极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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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想,为每天而过完这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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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得有礼貌起来这件事无从说起。
反正挺累的。
就是说,以前我是一个没有礼貌的人。
有多没礼貌呢?
不记得了。反正就是不懂礼貌,很任性,很自我。蠢破天际,比较快乐。
那时有一个好朋友,她叫什么名字我都不记得了,她家在一个地下室,位置大概是我家和学校连成一线正中间的那个地方,我上学路过她家门口经常在门口大喊一声她的名字,看见她从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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