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月11日纽约布鲁克林法院陪审团做出梁彼得警官(PeterLiang)有罪判决之后的仅仅9天之后的2月20日全美超过40个城市爆发了美国华人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和平示威游行。游行之后网上各种“倒梁派”和“挺梁派”的文章帖子争锋相对,有愈演愈烈之态。此时我们向读者推荐一篇StevenChen的文章《谈美国华人参政议政--鹰派与鸽派》。作者后来提到:鹰派和鸽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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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11日纽约布鲁克林法院陪审团判定PeterLiang梁警官Second-DegreeManslaughter有罪,梁警官面临最高可能15年刑期。华人社区群情激愤。2015年2月21日王彦邦(AlbertWang)医生在“美国华人”发表过一篇详尽的梁警官案件分析报告,其中关于法官审判和陪审团审判的比较,准确地预测到今天这样悲剧结果的可能性。让我们重温一下这篇文章,对我们理解案件的始末并讨论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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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曹青桦(DavidCao),加州律师
(再次声明,本文只是我的个人意见(mypersonalopinion),不是我给任何人的法律咨询Disclaimer:ThisisNOTlegaladvice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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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曹青桦(DavidCao),加州律师
这两天又把关于梁警官案的有限的材料看了一下,特别是大陪审团的诉状(Indictment)、2015年4月29日KingsCounty检察官要求法庭拒绝辩方关于驳回起诉动议(motiontodismiss)的法律和事实备忘录(MemorandumofLaw,StatementofFacts,以下称Memo),以及媒体对审判的有关报道在判决后对陪审员的采访。(媒体报道一般不能作为事实使用,但媒体加引号(“&rdq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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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vingOfficerLiang—营救梁警官
作者:曹青桦,加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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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原作:ByronShen
中文翻译:FrankZhou.
2016年2月11日,前纽约市警员梁彼得被判处二级杀人罪成立,最高可获刑15年监禁。尽管对他的5项指控全部成立,检方基本上围绕着以下两项关键指控来立案:(1)梁警员在公租楼巡逻时鲁莽地向Gurley先生的方向开枪造成他的死亡;(2)梁警员本人疏于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提供医疗救助。在被判决后,梁警员被纽约市警局立马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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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看到和梁警官案有关的中文文章,会下意识的觉得比英文报道更有可信度,因为华人帮华人天经地义,怎么会有人故意黑他。事实上就是有,而且还不少,而且还有很多人热衷于帮忙转发。主页君这里用心理学帮大家分析为什么会这样。
我说的不是一剑,相信他之前逢华人必反的表演已经把自己的公信力耗的差不多了。我说的是新涌现出来的一批,比如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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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华人精英组织百人会于2016年2月18日给DannyChun法官就梁警官案件去信。全文如下。关于百人会成员背景,请看wikipedia。
February18,2016
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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