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的房子非常现代化,抽水马桶、自来水、中央供暖统统都有,中央供暖简直是奢华生活的极致,那时候普通人家里只能睡炕。房子也很宽敞,上下两层外加顶层阁楼,七个佣人都睡在阁楼上。爸爸把一楼改造成他的办公室,他的职员们都在那里办公。我们一家和爷爷奶奶住在二楼。
爸爸买了一辆黑色的别克车,给奶奶买了一辆黑色的人力车,方便她去串门和打麻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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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训结业那天,吴桐趁人不备,往鸿渐手里塞了个叠成心形的信纸,不等鸿渐明白怎么回事,就走开了。鸿渐很头大地展开:
吴哥哥,你好。我是送你巧克力的女孩。星期六下午三点,我在楼兰路的星巴克等你。吴桐。
鸿渐吓得不轻。从进中学开始,他就收到过形形色色的情书暗语,让他脸红心跳的有,让他莫名其妙的也有,但能吓着他的这是头一个。因为楼兰路是他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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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很多电影,灵感四溅的作家们都在打字机前忘我地敲敲打打,也听说海明威喜欢站着在打字机前写作。一直心心念念,终于下单了一个打字机键盘,近似Tiffany的蓝,有个性感的发音——turquoise。我对Tiffany没兴趣,还是键盘实在,哈哈。希望未来敲打故事时,能沾沾海明威们的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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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馨是民国时期,上海滩著名的富家千金之一,一个集美貌、忧伤与财富于一身的女孩。(取这个名字,是因为我小时候最爱的儿童文学女作家秦文君某部小说里的主角就类似的名字)为啥忧伤?那时候,我觉得美女都应该是忧伤的。总之,她还在襁褓中时,父母便双双亡故,由外婆抚养长大。外婆是个美丽又风情万种的单身富婆,上海滩著名的女企业家,私下里有一个英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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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暑假我写了人生中第一部长篇小说,十万字,叫《燕馨小姐》,情色小说,用圆珠笔在笔记本纸上奋笔疾书了两个多月。
高一军训时(我还记得是南京汤山炮兵学院),我一直在认真修改。为了能专心致志地改,我还跟教官(一个二十左右的小伙子)说我痛经,不能出操,小伙子面红耳赤的出去了。开学了,跟同桌混熟了,我就天天黏着她和另一个死党帮我用红笔批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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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是第一次来,兰珍和先勇很容易便找到了阿嬷的家。在这个叫“曼哈顿”的小岛上,你不需要任何的导航系统,只要知道目的地的交叉路口在第几大道和第几街,就能顺利到达。纽约客们连坐那标志性的黄色出租车,也是这么吩咐司机的:“把我送到第X大道和XX街。”阿嬷家是一幢红砖的战前合作社公寓,总有八十年历史了。纽约标志性的黄色出租车公园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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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反常得厉害,前几天还冷得要死,许多人都穿上小棉袄,戴上围脖,提前过冬了。这两天悠忽又热了起来,晓芙爸说这是秋天的回光返照。但是不管它是冷是热,晓芙的着装风格永远不变,穿裤装的时候,再冷的天也就一条单裤。晓芙妈就上来捏一把,说:“你好歹在里面加一条秋裤吧,裤腿这么大,谁看得到你里头还有一条裤子?”晓芙说:“从东欧到西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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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六年夏天,我们一家移居南京,住在某大院两室一厅的营职楼的一楼,封闭的阳台有很大的一排玻璃窗,天气好的时候,阳光总透过窗户暖暖地照进来。窗下有块小菜地,可我那三代贫农之后的爹却啥也没种。大概是阳光太好,大院里住一楼的人家大多用这扇门出入,而不是黑洞洞脏兮兮的楼道的正门。
右边住了一户人家,长居家的是个说一口上海话的老太太林奶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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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父女俩都爱写,除了小升初为了应付命题作文,他逼迫我背诵作文书以外,他从没教过我怎么写东西,我俩也很少看对方写的东西。
他喜欢写散文、诗歌,发表过不少,还印过自己的诗集(亲朋好友间自己消化)。我只喜欢写小说,或者说写故事。近些年,大概退休无事,他发表了的东西,会给我照个相传过来,比如本文。我就可劲儿捧,算是我的隔空孝顺的方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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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榴弹要结婚了,婚礼安排在元月份,和炮兵学院的一个连级军官。
连级军官的老家虽在一座小城,但家境比较殷实,父母也很有投资眼光,儿子一考上省城的军事学院,他们就给儿子在省城郊区一次性付款买了一套房。等儿子四年大学毕业,房价已经涨到原先的两倍还带拐弯。
手榴弹和晓芙是从部队大院幼儿园开始就同班同学,一直同到高一。
高二分班的时候,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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