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文
(2006-09-01 17:29:49)
H-1B20,000新名额法案FAQ 随着H-1B新名额法案在参众两院顺利通过,H-1B名额增加20,000的好消息传遍各个华人社区,我们所也在短短的一个星期内接到了数百个关于H-1B新法案的询问电话与电子邮件。新法案是否只是增加了20,000名额而已这么简单?究竟有多少新变化,新规则?都是悬在每个关心H-1B名额变化外籍人士头顶的问号。经过我们律师事务所律师们会议讨论研究,整理出以[阅读全文]
阅读 ()评论 (0)
最新消息:2005年H-1B名额已剩不足20,000个 据我们所在移民局获得的最新消息,外籍人士广泛关注的2005年H-1B名额使用情况有了准确数字,到2004年8月4日为止,移民局已经收到了占用名额限制的H-1B申请40,000件。其中21,000件已经获得批准,其余的19,000是正在审理过程中的。值得注意的是,移民局并没有透露这个数字中包括多少美国政府与智利和新加坡政府达成的双边协定中所规[阅读全文]
阅读 ()评论 (0)
移民法百大疑问之四:140/485同时申请的分析 众所周知,美国移民局在2002年7月31日的联邦公报(FEDERALREGISTER)上公布了关于同步申请I-140职业移民及I-485调整身份的暂行条例。根据该暂行条例规定,职业移民的申请人可以同时提出I-140移民申请和I-485调整身份的申请,另外他还可以同时递交工卡与回美证的申请。此条例一出炉就受到了广大外籍人士的欢迎,并于两个月后正式编写[阅读全文]
阅读 ()评论 (0)
移民法百大疑问之三:特殊人才与国家利益豁免的异同 在美国就业困难,劳工证审理缓慢的情况下,越来越多的外籍人士返回学校或干脆留在学校继续进修以期新的机会大展宏图。也正因为这一点,越来越多的在学校就读或参与研究的外籍人士希望通过移民法规定的特殊人才(EB-1(a))或国家利益豁免(NIW)等途径达到移民美国的目的。 因为在准备案件的材料上,特殊人[阅读全文]
阅读 ()评论 (2)
移民申请人如何利用互联网上的信息 每个来美国留学、工作、经商或探亲的人多多少少都会了解一些美国的移民法。人们获得信息的途径不同。很多人是听同学、朋友或亲戚说,移民法如何如何规定。这也就是英文中经常说的mouth-to-mouth,中文则叫“道听途说”。这是人类传播信息最古老的方式,至今仍然广泛使用,不可缺少。这种获得信息的渠道的最大优点就是方便。您[阅读全文]
阅读 ()评论 (0)
移民局将发放带有多种防伪功能的新型工卡 I-766表(EAD)俗称“工卡”,是移民局向符合条件的非移民签证持有人发放的工作许可证明。移民局并入国土安全部后,一直沿用老式工卡。这几年,由于移民申请案件大量积压,移民局发放工卡的数量暴增。目前,移民局每星期大约发放两万四千张工卡。因为老式工卡的防伪功能有限,遭不法人员伪造的事件,时有发生。 新型[阅读全文]
阅读 ()评论 (0)
两移民处理中心推出快速审理I-140/I-485同步申请计划 在前面的文章中,我们分析了移民局最近发布的审理I-140和I-485同步申请的特殊程序。(参见“最新审理I-140和I-485同步申请的特殊程序”)。这个备忘录发出后,各移民处理中心开始按照要求制定各自的同步审理计划。 这次动作比较快的是California处理中心(CSC)和Nebraska处理中心(NSC)。两处理中心迅速推出快速审理I-[阅读全文]
阅读 ()评论 (0)
聘请移民律师需要考虑的五大因素 在前面的文章中,我们讨论了为何办理移民需要由经验丰富的律师代理。在此,我们回答读者十分关心的另一个问题:如何才能找到您能依赖的移民律师?对这个问题很难用一两句话回答清楚。我们根据许多客户的反馈以及自己多年的从业经验,总结出五个最关键的因素。读者在聘请移民律师时需要综合考虑这些因素。 第一,也是最重要[阅读全文]
阅读 ()评论 (2)
移民局的“五四通知”对工作移民申请人意味着什么 上个星期,移民局公开了2004年5月4日向各处理中心发出的一个通知(“五四通知”)。这个通知注意到,有些移民官员在审理工作移民案件时,就雇主支付规定薪水的能力向申请人乱发“补件要求”(RFE)的情况。这种状况不仅令许多雇主和工作移民受益人困惑,而且也造成了大量工作移民案件的积压。“五四通知”力图[阅读全文]
阅读 ()评论 (0)
经验丰富的移民律师在移民申请中能做些什么 在这个网络时代,获得基本的移民信息并不困难。移民表格可以在移民局的网站下载;各种以营利为目的的移民指南也可以从网上买到;各处的BBS也不乏移民方面的内容。这不免给人一种印象,似乎申请移民完全可以由自己办理,或委托某些“移民咨询”公司办理。自己办理可以节省律师费,“移民咨询”公司的收费也比律师低[阅读全文]
阅读 ()评论 (1)
[<<]
[21]
[22]
[23]
[24]
[25]
[>>]
[首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