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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B20,000新名额法案FAQ

(2006-09-01 17:29:49) 下一个
H-1B20,000新名额法案FAQ 随着H-1B新名额法案在参众两院顺利通过,H-1B名额增加20,000的好消息传遍各个华人社区,我们所也在短短的一个星期内接到了数百个关于H-1B新法案的询问电话与电子邮件。新法案是否只是增加了20,000名额而已这么简单?究竟有多少新变化,新规则?都是悬在每个关心H-1B名额变化外籍人士头顶的问号。经过我们律师事务所律师们会议讨论研究,整理出以下FAQ,提供给广大外籍人士答疑解惑。 Q:新增20,000H-1B名额的法案什么时候成为新法律? A:在法案通过议院表决之后,总统签署法案,该法案就立刻成为新法律。 Q:布什总统会在什么时候签署该法案? A:目前该法案通过参众两院表决之后,还尚未上交给总统。预计国会将会在12月初将法案上交总统。总统在收到法案后10天作出回应。由于新H-1B名额对广大外籍劳工来说是不折不扣的好消息,而对于部分美国劳工来说,新的H-1B名额就可能给美国劳工带来更激烈的就业竞争。因此该法案一通过议院的表决,势必会有劳工组织向布什总统提出异议。对于布什总统来说,签署该项法案应该是不成问题,但为了表明他对美国劳工依然关心的态度,布什总统不得不选择缓兵之计,故作矜持,推迟决定时间,以尽可能的表明自己顾及各方面的立场。 Q:是不是布什总统签字法案就开始生效? A:该法案原稿的最后一条明确说明,法案的开始日期为法案生效后(布什总统签字)90天开始可以使用新H-1B名额。值得注意的是该规定还指出,新法案中更改的增收美国劳工培训费用$1,500不需要等到90天以后,而在法案生效后立即启用。 Q:是不是所有要办理H-1B的美国雇主都要上缴美国劳工培训费用的$1,500? A:只要是受H-1B名额限制的,全职雇员数目在25人以上的雇主在给外籍员工递交H-1B申请是就必须上缴美国劳工培训费$1,500;全职员工数目为25人或低于25人的雇主在申请受名额限制的H-1B时可以支付半价,即$750。要注意的是,这项修改并不是只针对于新增的20,000H-1B名额,而是永久性的修改,也就是说法案开始实施起所有受名额限制的H-1B申请都要支付美国劳工培训费。 Q:我已经在我的雇主处申请过一次H-1B延期,下次第二次延期的时候,我还需要上交美国劳工培训费吗? A:不需要。根据美国劳工培训费的规定,外籍劳工在同一个雇主处第二次延期开始雇主就不再需要上交美国劳工培训费了。 Q:我是在加拿大拿到的会计硕士学位,请问我可以在新法案实施后申请2005年度的H-1B吗? A:不可以。新法案对于新增加的20,000H-1B名额明确指出只适用于在美国的大学获得硕士或硕士以上学位的外籍劳工。对于非美国毕业的毕业生,或美国毕业的低于硕士学位的毕业生都不能享受新增的H-1B名额。 Q:从2006会计年度起,H-1B名额应该是65,000还是85,000? A:新法案是实施后每年的H-1B名额将从以前的65,000增加到85,000。但是,在新名额的85,000中,有20,000是为在美国大学获得研究生或研究生以上学位的外籍劳工预留的名额。根据我们预测,移民局明年4月1日开始新年度H-1B审理后,开始使用新定的85,000个名额,当名额使用到65,000是,移民局应该会公布消息,开始启用剩余的20,000预留名额。 Q:我在美国大学获得硕士学位,没有得到过H-1B身份,想要通过雇主递交H-1B的申请,请问我需要上缴移民局的费用应该是多少? A:除了H-1B的申请费$185和新法案要求雇主上缴的美国劳工培训费$1,500外,由于你是第一次申请受限制的H-1B身份,根据新法案规定,雇主还要额外多交$500防伪费。其中,$185是移民局的办理费用,剩余的$1,500加上$500都是要交给劳工部的费用。 Q:请问我是否每次申请H-1B或者延期的时候都需要支付$500防伪费? A:在每次更换雇主的时候,新雇主都需要支付该防伪费。而外籍劳工在同一雇主处申请H-1B延期则不需要雇主支付该防伪费用。 Q:请问新法案对申请H-1B身份,劳工的工资要求有什么变化? A:新法案在H-1B外籍劳工的工资要求上做了修改。以前,H-1B外籍劳工的工资要求只需要达到本州规定职位最低工资的95%,而新法案严格要求H-1B外籍劳工的工资要100%达到本州劳工部的最低工资要求。 Q:我现在正在美国大学攻读硕士学位,预计2004年底毕业,我已经找到雇主原因为我递交H-1B的申请,请问我最早什么时间可以递交申请? A:在总统签署该法案之后,移民局将会公布一个规定的时间,开始接受符合新增20,000H-1B名额的申请。预计这个规定的时间将肯定在总统签署法案后90天之前。 Q:请问移民局开始接收新名额的H-1B之后,我递交我的H-1B申请后,什么时候可以开始为雇主工作? A:工作开始的时间必须要等到H-1B申请得到批准后,同时,新名额开始可以使用之后才能开始工作。 Q:我一直在学校里使用不受名额限制的H-1B工作,最近找到合适的校外雇主,请问我在移民局开始接收新H-1B名额后递交转换雇主的H-1B申请,最早什么时候可以为新雇主工作?是否可以使用Portability Rule提前为新雇主工作? A:如果你转换H-1B的申请在新H-1B名额可以开始使用之后还没有结果,就可以使用Portability Rule为新雇主工作。相反,如果新H-1B名额尚未开始使用,你就不能为新雇主工作,即使是H-1B转换雇主的申请获得批准之后。 Q:我的受名额限制的H-1B身份将在2005年的5月30日期满三年,我现在需要作什么? A:由于这次新法案中恢复了以前的美国劳工培训费的缴纳,对已经持有H-1B身份的外籍人士,如果H-1B身份在将来的六个月谛枰?悠冢?蜃?还椭鳎?颐墙ㄒ榱⒖痰萁簧昵耄??肏-1B可以提前六个月递交申请的条件在新法案开始实施之前递交申请,这样可以避免在新法案通过后需要上交美国劳工培训费的$1,500。 Q:我刚刚开始就读硕士学位,找到了合适的雇主愿意为我递交H-1B申请,由于我有多年的工作经验,是否可以使用工作经验弥补学位的不足,在新法案开始后递交2005年的H-1B申请? A:不可以。新法案明确规定,申请者要拥有美国大学颁发的硕士或硕士以上学位。因此工作经验不能代替必须的学位要求。 Q:我在一家有20名全职员工的公司得到了H-1B,2005年10月期满三年,在我期满之前,我办理H-1B延期的时候需要支付多少美国劳工培训费用? A:由于你所在公司全职员工低于25人,所以只需要支付要求的美国劳工培训费的一半,即$750。 Q:我今年早些时候获得的H-1B身份,想知道这次H-1B法案的更改对我是否有任何影响? A:有影响。对于已经获得H-1B身份的外籍人士来说,这次法案的更改对他们不一定马上有直接影响。但是,在这些外籍人士要延期或转换雇主的时候,他们将需要比原来多支付美国劳工培训费用。与此同时,更换雇主的难度也将由于新法案增加了美国劳工培训费和防伪费而有所增加。 Q:我拥有美国硕士学位,有雇主聘用我做本科学位要求的工作,我能否申请新增名额的H-1B? A:可以。新法案对于学位的规定要求有硕士或硕士以上学位,而对于工作职位的要求没有新规定的出台,所以你只要拥有美国大学的硕士学位,就满足使用新增H-1B名额的要求。 Q:该法案背后的动因是什么? A:该法案通过之后使得雇主在雇佣新的外籍员工的时候会更加审慎,给广大外籍劳工就业提高了门槛。因为雇主在每雇佣一个新外籍员工要同时支付美国劳工培训费和防伪费。与此同时,雇主在雇佣H-1B外籍员工后也会希望长期雇佣该员工,以减少雇佣新外籍员工所产生的费用。 Q:该法案体现了怎样的移民立法趋向? A:长期以来美国移民法比较侧重于家庭和民权方面的移民方式,而劳工移民则相对所占比例较小。该法案的通过表明了美国移民立法正在趋向于加强劳工移民,吸引高科技人才,以提高美国综合国力,巩固其国际地位。 以上关于新H-1B法案的FAQ,旨在让大家更好的掌握移民局在H-1B身份方面可能会发生的变化,也让广大外籍人士对自己所在的处境有更好的了解。好好的利用新法案,同时也要好好的分析新法案可能代理的麻烦,防患于未然。 周健律师是张哲瑞联合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每年办理数百件H-1B及相关移民案件,成功率高达99%。 张哲瑞律师是张哲瑞联合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精于办理各类移民案件。本律师事务所并在今年陆续出版了两本新书,《美国法律呼悠谈》《百年沧桑--移民美国史画》需要移民服务的客户可以和他们联系,或访问他们的网站:www.hooyo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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