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小米山水记 by 烟开水远

涂小米从一个女大学毕业生成为中美职场白骨精的人生经历, 正如泰戈尔诗中感叹,
“人要在外面四处漂流,最后才能走到最深的内殿,我的眼睛向空旷处四望,最后才合上眼说:你原来住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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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小米山水记 (第十章)_再给我一次机会, 好不好? (1)

(2016-11-17 16:42:04) 下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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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M大的第二个月了。 历经了最初忙乱的找房安置,认路,学校报到,和稀里糊涂的选课,总算是慢慢安定下来,可以松口气打量一下周围坏境。
小平头小眼睛的钱启钧是学生会派去机场接我的。 从机场出来后他就直接跟我说,由于和学生会联系得较晚,一时没法帮我找到中国女生同住。
现在能够找到的,只有那些独栋出租房里零星的单独房间,以及为数不多的和美国同学合租的比较贵的公寓。
我在看了两栋出租房后,已然被那狭小的房间,斑点污渍的地毯和油腻杂乱的厨房惊吓得说不出话来。
立刻就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多付钱去和另一个美国女生Joey合租公寓。
钱启钧提醒我,“Joey 是同性恋哦!”
我瞄他一眼,“这有什么关系吗?我是和她同住,又不是同居。”
他立刻闭嘴。

凭良心说,钱启钧真是个性格开朗心地善良的好人。
只是因为个子不高,又其貌不扬,再加上留学人群中单身的女生比率小,他本身为人的老实诚恳,终是敌不过那些颜值身高更胜一筹的男生们。
到M大仅仅一年,他已然成了小有名气的困难户。
好在他的性子随遇而安,而且说到底也不过二十几岁,自己也并不十分着急。
反而做好了随时被拒绝的准备,对女生们客客气气,言行中绝无轻佻之意。

帮我去新公寓安置行李的时候,钱启钧实实在在地被我像变戏法一样的从箱子里拎出来的小说书,CD,照相簿,各种名牌衣物和那一大盒子的首饰给震到了。
他坐在地毯上,蹚目结舌地看着我把衣服一件件挂到壁橱里,“你你你,你这是来读书还是来度假的呀?”
不几天,同学圈里就传开了,那个新来的小姑娘,居然连家居的衣服都是成套的,连喝个红茶都是加奶的。
在几拨来拜访的女同学中,还有人看见了我在卫生间晾着的各种带着蕾丝花边的内衣内裤,惊呼道,
“你这得化多少钱在这些不实用的东西上啊?别人又看不见! 我老公是一定会骂我浪费的!”

我只能但笑不语,那是你老公,又不是我老公!心里,却模糊地回忆起在申市的日子来。
从没有一个时候,我能像这样深刻地感受到中国各地区间的差距。
回想起来,从大学一毕业,除了刚开始备考GRE的那段时间,我实在是过着一种与现实生活严重脱节的日子。
只不过个把月,我这个资产阶级小姐,从纸醉金迷的申市,回到了倒退二十年的中国来了。
而麦琦,在那灯红酒绿的生活中,是否还会时不时想起我来呢?
无论如何,此时此刻,我们真正是存在于两个世界中的人了。

就这样,我在参加了几次中国同学的聚会,又如同每一个新来的留学生那样被接去教会活动后,见识了一大帮学术上卓越超群的博士生们。
于是暗地里把那帮造谣说什么留学女生选择余地大的人骂了个狗血喷头。
是啊,绝对人数上是多了,相对质量上却是一落千丈,于我而言,选择范围根本不止是缩小,是缩减成了近乎为零了!
当然,从知识分子家庭出来的我,从小就被耳熏目染,打心底里钦佩在学术上兢兢业业的人。
可在申市西郊的办公楼混了两三年,再加上麦琦这个实实在在摆在那里的标准,
要说服自己把这种佩服进化到仰慕以至于亲密感,在心理上简直堪比跨越太平洋。
不过几天功夫,我便下定决心坚决不在学校里找男朋友,任何超越友谊的关系免谈,宁可毕业工作了再说。
也正因此,钱启钧这样的男生反而让我觉得安心,一来二去,竟成了有话直说的好哥们。

我的室友Joey,是个犹太女孩,本科第二年。
要不是钱启钧事先提醒过我,以及她时不时地带其他女孩回来过夜,Joey看上去和一般的女孩子并没什么两样。
她的母亲是个律师,家教甚严,雷打不动一周两次电话来查勤。
虽说没有学费和住宿费上的担忧,旅行衣服首饰之类的额外开销,父母规定她要靠自己打工的余钱开销。
所以她经常在下课后就去学校的餐馆或者购物中心打工,直到深更半夜才回来。
有时她来不及做饭,我就让她蹭我的饭吃,对此她很感激。
难得空闲时我们也会坐在客厅聊天看电视,倒是相处融洽。

我在安顿下来后,就去拜访过Mark教授。
总以为他帮了我这么大一个忙,按中国的规矩是应该要好好谢谢人家的。
我来之前,曾在国内买了一套精装的熊猫的纪念币,专门在第一次见面时送给他。
他很吃惊,虽然收了下来,却一再叮嘱我下次千万不要送这么贵重的东西。
后来我才慢慢领会,他的想法是,那些电话只不过让他有个机会直接认识我,意识到我的口语完全可以胜任助教的职位。
换言之,是我自己必须先在分数资历等客观条件上合格了,他才能给我这个机会。
既然不能算他给了我过分的待遇,所以也不能收这么重的礼。
这是我第一次领教美国人和我们完全不同的思维逻辑。

一切都安顿好了以后,我给麦琦打了个电话。
周末的早上,心里盘算着他那里应该是晚上,也不知在不在。
下意识的,倒是希望他不在,可以免去许多尴尬。
又希望他在,周末的晚上在家至少意味着他还没有新人。
就在这种是与不是的矛盾中,电话被接起来。
他轻轻的一声“喂”,我倒是把自己吓了一大跳,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了。
他不耐烦地又“喂”了一声,我才醒悟过来小声说,“是我。”
这下轮到他沉默了,过了一会儿才冒出一句 “都一个多月了,你怎么现在才打电话回来?”
没等我回答,又接着问,“怎么样?美国好吗?”

他听上去轻松自在,却把我多日来的眼泪给勾出来了。
我抽抽鼻子,“不好,一点也不好。 这鬼地方像倒退了二十年的人民公社,学校里的人都像乡下人一样,这一点也不好玩。”
他反而在那头冷哼一声,接着又扑哧笑了出来,“现在知道不好啦? 叫你不要去,是你自己作天作地一定要去的哦!”
我没好气地说,“你根本就是幸灾乐祸,我这么倒霉,你还笑得出来!”
“好了好了,”他收了笑,问道,“那...你要不要考虑回来呢?”
我咬着嘴唇,犹豫着说,“才刚来,这么快就打退堂鼓,我也不太甘心。 总要试试看,等真正熟悉了这边的生活再做决定。”
“也对,去也去了,静下心来先好好念书,实在不行再考虑回来也可以。
不过,我这人耐心有限,对你已经是过了极限了,我不想等得太久,知道吗?” 他的口气一点儿也不像是开玩笑。

国际长途比在中国时便宜了很多,可好歹也要几十美分一分钟。 聊了不到十分钟的电话,心里盘算着那个费用,还是赶紧挂了。
原先一直担心我们再也不能像从前那样亲密了,如今说起话来,他倒是应对一如往常,毫无隔阂之意。
他的意思,短时间之内,如果我愿意回头,也还是有退路的。 问题是,我要回头吗?愿意回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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