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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新韵(十四韵)[ZT]

(2006-08-11 08:19:31) 下一个

中华新韵(十四韵)

转载〈中华诗词〉2004年第5期


前 言

中华诗词学会《21世纪初期中华诗词发展纲要》指出:“为促进声韵改革和推行新声韵,很有必要组织学者、专家尽快编出新韵书。新韵可先出简本,以应急需,然后在简本试行的基础上再出繁本。”

中华诗词学会会长孙铁青在今年8月第十七届中华诗词研讨会及9月中华诗词学会济阳工作会议的主题报告中指出:“《21世纪中华诗词发展纲要》提出以普通话 作基础,实行声韵改革。这是从语言发展现状出发,获得最大诗词效果,深受广大群众欢迎的必要措施。《中华诗词》杂志去年公布了两种声韵改革简表,一边试行,一边听取意见,准备经过认真研究,综合为一种试行简表。”

据此,《中华诗词》编辑部组织力量,对去年公布的两种简表以及诗词界传用的几种简表,进行了分析、研究、比较和归纳,征求了一些诗词作者的意见,经过集体讨论,整理出了《中华新韵(十四韵)简表》(以下简称《简表》)。在此基础上,又邀请全国著名语言学家、音韵学家专门进行座谈,听取了他们的意见。参考和 借鉴了现当代音韵学家对普通话音韵的研究成果。现将《简表》正式公布试行。

下面,对于这个简表制定时所考虑、所参照、所依据的几个原则性的问题,向读者做一简要的说明。

1、韵部划分的依据——普通话

以普通话为读音的依据,以《新华字典》的注音为读音的依据。 

将汉语拼音的35个韵母,划分为14个韵部:麻波皆开微豪尤,寒文唐庚齐支姑。为了便于记忆,可用两句七言韵语来代表14个韵部:中华诗国开新岁,又谱江涛写玉篇。

2、韵部划分的标准——同身同韵  

用《汉语拼音》注音,韵母可分为韵头、韵腹、韵尾三个部分。韵母中开头的iu、ü,称为韵头;韵头后面的元音部分称为韵腹,它是韵母发音的主部;韵腹后面的辅音部分,即nng,称为韵尾。韵腹和韵尾全称韵身。

有的韵母没有韵头,只有韵身。有的韵母没有韵尾,韵腹即是韵身。显然,韵身相同的字,发音取同一收势,读起来是和谐统一的,因而是押韵的。 

所谓“同身同韵”,即是将韵身相同的字,归于同一韵部。这样就使音韵划分有了明确的可操作的标准和尺度,从而使其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考虑到汉语拼音使用英文字母时的具体情况,在判定“同身”时,对个别具体情况有所调整。 

用《注音字母》注音,韵头称为介母,没有韵尾,韵母即是韵身。韵母相同,自然同韵,同身等韵就更是理所当然的了。

3、平仄区分的原则——只分平仄,不辨入声

每个韵部中发音为阴平、阳平的字,即为平声字;发音为上声、去声的字,即为仄声字。 不再区分入声字。 

这样,每个韵部实际上自然分成了平声、仄声两个部分。用入声韵的词牌,用新韵时改用仄声。 

为了同时使用《平水韵》时更加方便,在每个韵部的后面标出该韵部平声字中所含的原入声字。仄声部分中的原入声字不再标出。

4、多音字的归属原则——音随意定,韵依音归

对于多音字,根据其不同的读音,分别归属于相应的韵部。在使用时,根据该字在句子中的具体含义确定其读音,从而确定其所属韵部及其平仄划分。

5、与旧韵书的关系——倡今知古,双轨并行;今不妨古,宽不碍严。

创作旧体诗,提倡使用新韵,但不反对使用旧韵,如《平水韵》。但在同一首诗中,对于新旧韵的不同部分不得混用。为了便于读者欣赏、便于编者审稿,使用新韵的诗作,一般应加以注明。

一般说来,新韵比旧韵要简单、宽泛,且容量大,这对于繁荣诗词创作应该是有促进作用的。但这并不妨碍继续使用旧韵,这就是“今不妨古”的原则。而且,即使使用新韵,也可以使用比《中华新韵》更严、更细的韵目,这就是“宽不碍严”的原则。

我们认为,声韵改革是一件大事,不是一蹴而就的。《简表》并不是十全十美的,通过一个阶段的试行,还要进行修订和完善。希望这个《简表》能够对广大诗词作者和爱好者起到一定的帮助作用,希望诗坛能够涌现出一大批使用新声韵的好诗,这是我们公布这个简表的根本目的。


中华新韵(十四韵)韵部表

一、麻 aiaua
二、波 oeuo
三、皆 ie üe
四、开 ai uai
五、微 ei ui
六、豪 ao iao
七、尤 ou iu
八、寒 an ian uan üan
九、文 en in un ün
十、唐 ang iang uang
十一、庚 eng ing ong iong
十二、齐 i er ü
十三、支 (-i)(*)零韵母
十四、姑 u


关于诗韵改革几个问题的解释

近年,诗韵改革的文章大量发表,各种新韵书、韵表相继出台,在旧体诗坛引起了波澜。欢呼称赞者有之,批驳探讨者有之,忧愁焦虑者有之,有人也提出了一些疑问。

出现这些现象的原因是,有些同志对中华诗词学会提出的“倡今知古,双轨并行”的方针未能全面理解和把握,造成了一些不必 要的疑问和按比。本文拟就常见的几个主要问题,做一简要的解释,以期有利于诗的改革的顺利进行

问题一:“怎么能取消《平水韵》呢?”
诗韵改革不是要取消《平水韵》。学会方针中“知古” 的“古”字就是指的《平水韵》。“双轨”中的一轨,就是指的《平水韵》。诗韵改革是要“允用新韵”,提倡新韵,由“单轨”变为“双轨”。千万不要一谈诗韵改革,便以要取消《平水韵》。

问题二:“《平水韵》已是历史定论,怎么能用今韵去修改平水韵呢?”
诗韵改革也不是要改《平水韵》,而是要改只准用《平水韵》的“单轨制”,建立新韵,“双轨并行”。至于《平水韵》本身有无需要修 订完善之处,那是另一个问题,不属于诗韵改革的范畴。

问题三:“不学《平水韵》,不懂入声字,怎么能读懂古诗呢?”
诗韵改革不是要“改掉”《平水韵》,更不是要让大家用今韵去读古诗,而是要建立以普通话为基准的新声韵系统。“知古”就是要 学习《平水韵》,懂得入声字。不但如此,为继承古典诗词的传统,还要精研《平水韵》,精通入声字。所谓“倡古知今,双轨并行”,就是这个意思。

四:“既然双轨并行,古韵有《平水韵》,今韵有《新华字典》。《诗韵新编》,已经够用,还编什么新韵书”呢?”
《新华字典》是字典,不是韵书。它按拉丁字母的顺序编排,因
而基本上是按声母编排,而不是按韵母编排的。《新华字典》只解决读音问题,不解决韵部问题,因此,它起不了韵书的作用。用它作为韵书使用,显然不合适。《诗韵新编》对韵部的划分仍有需要完善之处,而且通押近于《十三辙》,与韵部划分交错,使用多有不便。

问题五:“不依平水韵,算什么旧体诗呢?”
旧 体诗的标志并不仅仅是韵,而是体式,风格、神韵等诸多方面。韵仅仅是其中一个形式因素,而且不是决定因素。《平水韵》,是以宋音为依据划分的。时过“音” 迁,代有新韵,这是历史的必然规律。其实,古和今是相对的,《平水韵》对于宋以前的古音来说,也是“今韵”;与《诗经》《楚辞》,相去甚远;即于唐韵,亦 多异处。难道宋以前的诗词,就不算旧体诗了么?

问题六:“新的韵书,必须划分入声韵部。”
新韵必须以普通话为依据。普通话里已没有了入声字,怎么能出现入声韵部呢?
问题七:“现在很多地方方言中还有大量入声读音,入声也应算今声,理当入今韵。”

方言不能作为国家、民族的代表语言。即如《平水韵》,也是以当时流行最普遍的“官话”为依据,并未囊括当时所有的方言。如按方言划韵,就不可能有全国统一的韵书,这既有悖于国家大政方针,也有悖于广大诗词作者读者的愿望,是任何国家任何民族所不能采取的。

明白了以上这些问题,有利于理解和把握“倡今知古,双轨并行’的方针,可以免去一些人不必要的担心和疑惑,同时亦可减少一些无谓的争论,把大家的精力集中到诗韵改革的大业上来。

总之,以普通话为基础,以《新华字典》的注音为依据,以“同身同韵”为划分标准,制定新的《中华新韵典》,与《平水韵》双轨并 行,同时作为诗坛的正式韵书,此乃诗韵改革的基本任务。



中华新韵(十四韵)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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