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上接《毛林密谋一一尚未显露的真容(连载1)》(四)林彪的这封信,不仅证实了在1965年的2—5月,毛和林有过一次未经记载的见面,还从侧面透出林彪将要对罗瑞卿下手的迹象——而且,林的做法得到了毛的许可、至少也是默认。笔者猜测,毛已准许林彪先行准备有关材料,以备必要时用。也就在这次毛林会见之后,叶群开始授意吴法宪、李作鹏等人秘密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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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毛泽东发动文革,林彪是最不可或缺的人,没有“之一”。原因很简单:毛搞“大跃进”造成了大饥荒,饿死了数千万百姓,在中共高层威望大跌,其领导经济的能力受到广泛质疑。与此相反,刘少奇则因为采取了一系列的灵活政策,挽救了崩溃的经济而威信陡增。靠在党的会议上对刘动手,毛已决无胜算的可能。假如真的出现毛刘两人在中央全会上对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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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且不谈伊朗也是191个《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缔约国之一,有点契约精神就应该明白伊朗从道义上本就无权拥核,因为作为个人的君子尚须言而有信,何况一个堂堂的国家,要么你就像印度那样不签约,你签了约就要信守起码的国际信誉。
但鉴于伊朗的一贯言而无信的国家风格,这里就只从伊朗伊斯兰极端原教旨主义的国家意识角度来探讨,伊朗应不应该拥有核武器!&m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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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其实是《致命的自负与轻信——也谈鲁迅之死》的下篇。但因为已经无关鲁迅之死,所以改了题目。算是那个题目衍生出来的余绪。
这一篇要聊的是我在《致命的自负与轻信“上篇”》一开头所提出的那个观点:“知识精英的“自负”是通病,而自负并非一定是恶德。“
就以在后来沦为御用文人的郭沫若为例。
1967年6月5日,在文革某次高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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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文《致命的自负与轻信——也谈鲁迅之死(上)》)
聊罢须藤530这个渣德庸医,接着聊鲁迅为何会对他轻信。
鲁迅有此轻信之误,原因在于鲁迅骨子里的自负。
自负是知识精英和成功人士的通病,因为这些人在智商、学识、见闻和成就方面确实有自负的资本,所以恃才傲物往往会成为他们的第二人格,尽管这并不妨碍他们在待人接物时也能表现出某种谦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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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读了《鲁迅去世48年后,一张X光片揭开真正死因,原来是日本庸医误诊》(https://bbs.wenxuecity.com/memory/1781655.html)一文后的感想。写出来供各位感兴趣的网友商榷。
鲁迅死于庸医,应该是毋庸置疑的,我过去有一段时间最喜欢读的就是鲁迅,包括他的各种回忆和传记作品,其中不少文字都提到了这一段公案,尤以鲁迅之子周海婴所著《我与鲁迅70年》写得最详尽。有点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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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前的事了,今天突然又想起来,——那时我正做着内科总住院医师。
一个很平常的秋天下午,我接到肿瘤科的会诊单,要我去会诊一位病人。会诊单告诉我这位病人是一位年轻男性,几天前因严重呼吸窘迫入院。检查结果显示,他被高度疑似恶性肿瘤(癌症)。
走进肿瘤科,一位年轻的男医生就陪我去ICU病房看这位病人。一路上,他简要介绍了患者的病史,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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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铁哥们,大学时他住我上铺。我们从刚认识没几天就开始抬杠,从社会点滴到人生信仰,无不是我们热火朝天抬杠的话题。抬杠中他大败的一次是有天夜里,我们都上了床,睡前闲谈中,他为一件事想在“哲学高度“上怼我,但引用的却是“世界上就没有绝对的事”这条他自以为无懈可击的原理,被我抓到了破绽,就马上用马克思哲学中那句“运动是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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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马歇尔大法官的绝妙判决与美国最高法权威的奠立》)
四、制度创新司法审查原则草创
不错,马歇尔是此案真正的大赢家!
首先,马歇尔通过此案向国家立法机构国会宣布:不仅宪法高于一切法律,而且判定法律本身是否符合宪法这个至关重要的权力也与立法部门无关。换句话说,立法机构不得随意立法,只有最高法院才是一切与法律有关问题的最终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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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上接《美国总统为何斗不过最高法》)
二、官运受阻马伯里告上法院
按照规定,所有治安法官的委任状应由总统签署、国务院盖印之后送出才能正式生效。当时正是新旧总统交接之际,约翰·马歇尔一面要向新国务卿交接,一面又要准备以首席大法官的身份主持新总统的宣誓就职仪式,忙得一塌糊涂、晕头转向,结果因疏忽和忙乱,竟然还有十七份委任令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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