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写一篇文章纪念你,是因为照片里的你如此的美丽;我想如果我不提起你,没有人还会记得你。我们相隔了太久。我不知道你哪年生,不知道你叫什么。我们没有血缘,但你是我的外婆。
1931年外公考上公派留学,去德国学医。你一个人在国内很是挂念,于是下决心去德国找寻自己的丈夫。你当时不会外文,却有勇气一个人乘一个多月的船,最终到了德国。小脚的你为了怕外国人嘲笑,硬是穿起了皮鞋,还学会了游泳。你在德国大学里修课程,最终回国后成为一个挂牌行医的妇产科医生。
1936年你同外公学成回国。当时外公34岁,因你不能生育,所以你们抱养了我的妈妈 。在我妈妈的记忆里你是一个很善良的人,有很多的朋友,家里常开party。一个女孩子在别人家里做佣人,总是偷东西吃,挨打。你就好心收留这个女孩子到自己家做佣人,吃什么隨便她、不限制她。她吃饱了,也就不偷了。那是一个战乱的年代,你用钱帮助过许多逃难的人。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不能因为有了我妈妈做养女,你不育的罪过就可以终止。在你四十几岁时,你顶不住来自于外公族人的压力,被迫同意外公纳妾。但条件是由你来选,你花十块大洋买来一逃难的湖南女子。对外称是女佣。她没文化、温顺、矮、不好看。但四十几岁的女人再漂亮,又如何与小二十几岁的女人比。你的苦只有你自己知。你和外公住楼上,小的和我妈妈住楼下,你每个月总有几天装着去走亲戚,让他们有造人时间。当时我妈也不懂事,一撞见外公背着你和小的有亲昵举止就告诉你,让你难过。1949年外公有了自已亲生的第一个孩子,你视如已出,亲自来带。
解放了,不允许有二个老婆。于是劝小的走,答应送她去学习,然后帮她找个年龄相当的,她不肯。从此生活就象演戏,你和外公做给外人看是一夫一妻,小的留在家中。但她怀第二胎时,她有意无意地挺着肚子到你和外公工作的地方出现,让你很难堪。有一天市里组织开有关妇女解放的会议,你上去发言,有感于自己的处境,过于激动,当场心脏病发作•••••。你去世时才四十几岁。红颜薄命。
在我妈妈的回忆里,你美丽、温柔、大方、能干•••••,如此多的优点集于一身。可惜你生在那样一个年代。虽然你受过西方教育,但"三从四德"等封建糟粕禁锢着你的思想,你懦于行动,你没有选择离婚,而是选择一种没有尊严的生活。打开岁月的尘封,一个女人的命运就这样消融于那个时代。
好文!
叹。
穿皮鞋的那张看不出来是小脚啊。不是说小脚的脚背特别弓么,她的脚看着挺正常的。
这和今天的包二奶,婚外情还是有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