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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公尚,定居美国。打工养家糊口之余,喜爱搬弄几千中英文字,聊解岁月之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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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人当被告

(2016-04-07 19:20:49) 下一个

替人当被告

                         李公尚

我的朋友W听说我要休假,希望我替他陪同他的朋友S 先生去纽约市的一个轻罪法庭应诉。W对我说:S先生精通法律,擅长雄辩,常舌战群雄,不需要律师,只是……英语不太好,需要人做翻译。“当然……这是给朋友帮忙,但你能免费获得很多写作素材。”W向我解释。

S先生是位闻人,曾名噪多时,多年前在W家新年聚餐时见过。当时聚会的人偕妻伴夫,唯S先生孤家寡人。在众人的欢歌笑语中,他的落落寡合,凸显“世人皆醉,唯我独醒”的警觉,亦或像盛装赴宴的大龄独身丽人,常现被忙于应酬的主人忽略时的不屑。

不过,他很快就和参加聚餐的一些女士混熟了。当时我们在餐厅里秉杯聊天,客厅里突然爆发出一阵哄笑,循声望去,S先生正给女士们讲述他不久前开车去纽约的趣闻:“……我当时被尿憋急了,转了十几条街都找不到停车位,就在禁止停车的路边停下车,拿出一个瓶子坐在驾驶座上解决。我低着头刚解决了一半,就听有人敲车窗,抬头一看,是个年轻漂亮的女警察站在我旁边。我一惊,赶紧用衣服掩盖住,降下车窗想解释,女警察一边慢悠悠地开罚单,一边客气地说:别担心,不用藏,我见得多了,差不多都一样,没什么新鲜的。继续来,别憋着。我当时已经憋回去了,没法继续。她笑着问:这么快就完了?真性急!好吧,违章停车,罚款一百一十五美元,如不服,可在罚单上指定的日期,去法庭向法官解释。我一听急了,信口问:如果你憋急了怎么办?女警察把罚单夹在我的挡风玻璃上,慢悠悠地说:我急了也不用瓶子,人总不能做自己不会做的事吧?不过,塑料袋儿倒可以考虑,但也不会像你那样坐着用。我问她:你用塑料袋时要不要停车?她说不管用谁,都要先挑地方……”

W后来告诉我,为了这事,他陪S先生去了纽约的轻罪法庭。因为那个女警察转身离开后,S先生顺手打开车门,把瓶子里的尿液倒在地上,一直没有回头的女警察似乎早已料到,突然转回身来又开了一张传票,控告S先生随地大小便。这属于公共场所行为不检点一类的轻罪,不能罚款了事,必须按传票上指定的时间到法庭应诉,否则将被逮捕强制到案。

无奈,S先生只好到纽约的唐人街找中国医生开具他尿频、肾虚、膀胱炎等医疗证明,上庭后力证纽约市停车难,找厕所难,警察不讲人性等。最后法庭判决:“免于处罚,警告留档。六个月之内如无再犯,违警记录自动撤销。”从此,他到处宣扬他在美国法庭上舌战美国警方的事迹。不过W说,警察根本不在意他是否胜诉,因为他从华盛顿DC到纽约出庭,至少要请两天假,途中食宿行和托人开虚假证明,费用不菲。同时在应诉前的十多天里,他的心理压力一直很大,那份传票已经起到了罚款警示无法达到的效果。而警察败诉,并没有任何损失。

我问W,这次S先生是什么原因要去轻罪法庭应诉,W说传票上写着他听到警笛后没有及时避让警车。不过看起来,这次S先生确实冤枉。他会给你讲当时的情况,你帮他写一份申诉寄给法庭,要求书面审理,说不定不用跑几百英里去纽约出庭。我问他:S先生不是有律师吗?为什么不让律师代他出庭?W叹口气说:“现在S先生已不比当年,年纪大了,没了救济援助,为了生活,隐名埋姓,在一家华人旅游公司当巴士司机,每天载着中国来的游客在美国东部的几个城市疲于奔命,常受一些蛮横无礼的中国游客的气……”

W和S先生是从小到大的挚友,中学毕业“一起下过乡、一起扛过枪,”后来考大学,又“一起同过窗”,“一起受情伤”。研究生毕业,W到美国做访问学者,S先生则在中国社科院工作,据说是“中央一位领导人身边改革开放智囊团的成员”。1989年S先生在中国折腾个天翻地覆后,跑到美国,两人虽殊途异志,但无论境况如何,S先生总把W家当作补给站或避风港。 S先生来美国后创办过“中国XX党”、“中国民主XX”、“中国XX阵线”及“中国民主XX联盟”等,被西方媒体高度誉为“中国著名政治异见人士”、“中国著名民主活动家”,获得过多项“人权奖”、“民主奖”。但他和其他“中国著名异见人士”的异见分歧更大,为了争夺经费水火不容,导致他们共同创办的各种组织分崩离析。后来,很多“异见人士”认识到美国等西方国家不可能养他们一辈子,便趁着还向他们提供经费资助的那几年,抓紧上学进修找工作。在国内学过理工科的,多去学IT或会计,毕业后老老实实地“受苦受奴役”。没有理工科基础的,就去学宗教当牧师,混到教会这种容易骗人的地方去“骗人骗自己”。S先生大学和研究生学的是马列主义哲学,来到美国后学什么都学不进去,唯继续靠“资助”搞政治活动。但资助越来越少,以至渐渐断了,他只好靠在“XX之音”、“纽约X报”、“自由亚洲XX”撰稿挣钱。近些年,一些既懂中文又会英语的年轻留学生毕业后不愿回国,纷纷到美国媒体的“中文部”找工作,让他连撰稿的机会都没了。他常恶狠狠地骂道:“现在这些进‘中文部’的年轻留学生,纯粹是为了钱和绿卡,没有一点政治信仰,骂起中国政府来,全是胡编乱造,连望风捕影的步骤都省略了,毫无道德品质,哪像我们当年那样忧国忧民。”

我和S先生接触了两次,根据他的口述,替他用英文写了一份“传票因由情况说明”的书面申诉,加上巴士录像上拍下的记录截图,寄给法庭,要求法庭书面审理,免予出庭。

他的案件其实很简单:那天S先生开巴士按照约定时间,到纽约曼哈顿的百老汇和四十七街交汇处的埃迪森饭店前接一个中国旅游团。埃迪森饭店位于时代广场一侧,车龙马水,饭店门前没有停车位,S先生被迫占用一条车道让旅游团游客上车,引起了四十七街的交通拥堵。而中国旅游团游客并不在意堵车,几十个人乱哄哄地抢着在街上和巴士拍照留影,致使该地区整个交通瘫痪。一辆警车鸣着警笛前来疏通,让巴士开走,中国游客不给巴士让路,并跑去和警车合影,警察无法疏通道路,又叫了两辆警车前来支援。等警察把中国游客全部赶上巴士后,就给了S先生一张“不避让警车,妨碍执行公务”的传票。S先生自认无辜,不接传票,和警察争辩,警察又给他一张“违法占道”的罚单,罚款两百六五元。声称“再不离开,立即逮捕”。

这事对S先生打击很大,回家后病倒了。W和我到他租住的一位华人家的地下室去看他,他喃喃地说:“在美国生活真得很难,动辄得咎。美国司法制度把所有事情和个人行为的底限都定为违法犯罪,稍不小心,就触犯法律。而且处罚权首先由警察掌握,完全根据警察的心情自由裁量,没有一点公平。虽说不服可以上法庭让法官判决,但谁又能花得起时间和钱财天天上法庭?如不去法庭,就证明你已认罪,就留下了案底。这就是美国在押罪犯数量永远是世界第一的原因。美国靠这种方式来控制人,迫使人们谨小慎微,表面看起来个个素质似乎都很高。其实人人都有心理问题。说着,情不自禁地老泪纵横。看着他的皓首枯面,我黯然无语。

由于出庭传票由纽约市轻罪法庭受理,而罚款申诉由市政厅交通部受理,我写的书面申诉,同时寄给纽约市政厅一份。不久,S先生给我打电话,说收到了纽约市政厅的回信,让我去看看。我赶去一看,纽约市政厅交通部就罚款单作出了裁决:“违法占道证据不足,不予罚款,撤销本案。”

我告诉S先生,如果法庭那边也能接受书面审理,那样你就不必去纽约出庭了。S先生听了,精神大振,说:“看来美国的司法制度……还算公平。其实,我一点也不怕出庭!”我又认真看了一遍回信,告诉他:无论如何,这个案子你赢定了。即便你必须出庭,纽约市政厅的这份裁决,可以作为你没有违法的证据。既然你没有违法,“不避让警车,妨碍公务”的情况就很难成立。S先生听了兴致更高,说:“这样,你跟我去纽约玩儿一趟,我倒要见识见识这些法官和警察,看看他们能把我怎么样。将来在朋友们面前说起来,咱也不是窝囊菲!”

我的假期不长,不希望假期的最后几天花在S先生的纽约之行上,于是经S先生同意,我又写一份申诉,连同纽约市政府的裁决复印件,再次寄往纽约市轻罪法庭。但是纽约市轻罪法庭一直没有回音,看来,他们一定要让S先生届时出庭。

临去纽约出庭的前一天,W和我又去了S先生租住的地下室,孤家寡人的S先生,正站在那位长期住在他家帮他“理家做饭的墨西哥保姆”面前,练习他在法庭上的演讲。见我们进门,高兴地说:“你们来得正好,帮我把把关,看看我的雄辩如何,咱要做到有备无患。”随即,他转向我:“你一定要尽量把我说的每句话翻译得准确有力。”说着,眼睛乜斜了一下他的“墨西哥保姆”说:“这个女人什么也不懂,只配干点粗活……”

不过,我倒觉得,这个比他小二三十岁的女人,说的中文和英语,至少比他说的英语和西班牙语靠谱。

兴头上,S先生请我们“喝两杯,以壮行色”,他让墨西哥“保姆”炒了几个菜,颇有“中国特色”。四个人一起上桌,墨西哥“保姆”听不懂我们三个人的谈话,只看着我们傻笑。S先生和W班故叙旧:过去一起下乡的某某现在退休后摆了个小摊,收入不少。当年一起当兵的某某现在退休后开了公司,大器晚成。还有大学同系的某某,退休后在家带孙子,颐养天年等等。说到退休,W感慨说:将来靠退休金在美国生活并不乐观,说不定还得回中国去。在美国养老,只能卖掉房子,住进养老院等死。S先生不以为然,说干嘛要去养老院?那里衣食住行、作息举止都要遵守别人的安排,亲朋探望、外出办事都有时间限制,和监狱有什么区别?过两年我干不动了,就去泰国、缅甸、老挝或马来西亚那些华人多的地方定居。美国这边每月的退休金虽不多,但在那些地方生活,也是一笔不小的财富。到时,再包个当地的“小保姆”伺候我,也算颐养天年……最后实在不行,我大不了向中国政府低头认个错,回中国去,人老了还怕什么?

S先生和我提前一天到了纽约,住进法拉盛一家收费便宜的华人家庭旅馆。S先生说这是当年他“搞革命组建政党”时,从美国各地来的“中国政治异见人士”聚会和居住的地方,有着上海望志路十二号中共一大会址的意义。老板是位台湾人,房间里挂着青天白日旗,走起路来老态龙钟,已经不认识S先生,坚决不让S先生讨价还价。S先生感慨地说:当年这老板豪情壮志,我们在这里聚会,经常免我们的房费餐费,还帮我们转送来自台湾的资助,说好等我们革命成功后再一起和他结算。现在革命尚未成功,同志就不再努力了。唉!想来真是幼稚得很,那时啊,大家都毫不怀疑,中共政府可能明天就会垮台。谁知……

坐落在纽约曼哈顿五十四街的“轻罪法庭”,位于纽约市一座警察办公大楼内。传票上指定的到庭时间是上午九点半,我们提前半小时到达。见门前街上停满了各式警车,还有几个记者拿着相机在门外摇头晃脑,S先生不由气馁了一半。我问他“你不是来过吗?”他沮丧地摇摇头说:“上次那个法庭不是这个,是在下城那边的一座大厦里,完全和警察部门分开。这个看起来是设在警察部门里,说不定就是一个部门两个牌子,或者合署办公,纯粹属于那种治安法庭,由治安官来审案。这,这怎么能做到公平审判呢……”

我们在门外等了一会儿,凭传票进入了大楼。经过登记和安检,关闭手机、交存相机、摘下帽子后,被允许进入设在一层的法庭。法庭内戒备森严,第一排坐着几个手戴背铐的非洲裔和亚裔被告,每人身边陪坐着一名负责押解的警察。站在庭内的一名法警,让我和S先生坐在第二排。S先生心慌意乱地低声嘟囔:“这,这哪是轻罪法庭?轻罪法庭哪有戴手铐的?还铐在背后!这明明都是重罪,是不是我的案子也属于重罪……”坐在前排的一名戴手铐的亚裔女人听到S先生说话,回头看了他一眼,不远处一名法警立即走到S先生身边,狐疑地看了看我们,声色俱厉地让我们俩坐得离那个亚裔女人远一点,警告S先生不许说话。

前来法庭应诉的几乎都是非洲裔、拉美裔和亚裔人。坐在前排的一名黑人被告突然大声对他身边的警察说要去厕所,让警察给他打开手铐。他身边的警察悄悄地在他耳边说了几句话,掏出锁匙,把他铐在背后的双手放松了一些,然后申请法庭里的法警,由法警带他去洗手间。不一会儿,洗手间那边传来尖叫:“你弄疼我了,伤着我了。我很疼,要死了!”循声望去,去上厕所的那名黑人,被一名肥壮的法警用右臂夹着头,连甩带摔,拖回到第一排他原先坐的位置上。法警气喘吁吁地说:“你再找麻烦,加控你藐视法庭罪!”黑人被告坐下后,他身边的警察低声问他怎么回事,“他大声说,我上完厕所想洗手,让他打开手铐,他却把我铐的更紧,弄疼我了。”那名法警听了,抽出警棍走到他身边,喝斥道:“你再大声喧哗,我让你躺到囚车里去。”坐在黑人被告身边的警察,低声在黑人被告耳边劝他安静,不要自找苦吃。

这时,坐在黑人被告旁边的那位亚裔女人,回过头朝法庭的最后一排看了一眼,“哇”地一声哭了出来。她身边的一位女警察,面无表情地低声劝她安静。坐在法庭最后一排的是这名亚裔女被告的几位亲属,想过来劝她,被法警喝斥回到原位。亚裔女被告哭声不止,最后,她身边的女警察在一名男法警的帮助下,把她拖出了法庭。

法庭里气氛压抑紧张。S先生悄悄在我耳边说,没有看到给他开传票和罚单的警察到庭。我安慰他说,他不来,就更说明你能赢。不久,从法官席身后的一个侧门里,走出几个西装革履的人,走在最前面的一位,叫S先生的姓名,我碰了一下S先生,说叫你呢。S先生没反应过来,我站起来大声替他回应:“在这里!”

那是一位政府律师,他拿着一摞文件走到我面前,我一眼就认出他拿的文件是我写的申诉材料。他让我坐下,居高临下地看着我,低声对我说:“你的案子事出有因,可以判‘免于处罚,警告留档,六个月后自动销案’。这是对你最好的结果,你看怎么样?”

我向他解释,我不是当事人,只是翻译。那位政府律师却不容解释,故意答非所问:“翻译必须由法庭指定具备资格的人担任。如果你需要,我们可以为你免费提供,但会推迟开庭日期。一会儿等法庭裁定了下次的开庭时间,你下次再来出庭。

S先生连猜带蒙大概听懂他的意思,用胳膊碰了我一下,对我说:你告诉他需要考虑一下。我翻译了S先生的意思,政府律师看了S先生一眼,对我说:“我刚才说的判决,已是最好的结果,既节省你的时间,又节省纳税人的钱。你考虑一下,十分钟后告诉我是否接受。说完,又叫下一个被告人的姓名,去和下一个被告人进行庭前协议,讨价还价。

S先生低声对我说:“你一定要坚持无罪判决。前天我请你喝酒时,我的演讲也你听了,知道全案的过程。你要坚决让他们判你无罪。”我奇怪地看着S先生说:“这些应该由你来说,我只是帮你翻译。”S先生着急地说:“刚才那家伙不是说了嘛,翻译要有资格,经法庭指定才行。他们要是知道了你只是我的朋友,就会让你坐到最后一排去。你让我自己坐在这里,我哪能应付得了?他们刚才叫我的名字,我都没反应过来。现在你就将错就错代替我,一会儿我坐到最后一排去,反正他们也不核对身份。”

我对S先生说,刚才政府律师说这个法庭里判决的最好结果,就是“警告留档六个月”。S先生坚定地说:“那不行!留档六个月,就说明你还是有罪。你不了解,在留案底的这六个月里,我可能会遇到很多麻烦,一直处于被动中。上次我被留案底六个月,正巧赶上美国国会让我去作证,谈中国的人权状况。有议员查出我有案底,就质疑我的诚信,结果国会没有采用我的证言,那年我的那份经济资助就没拿到。六万多美元呢!当时我还想买房,可因为有案底,坏了我的诚信,贷款利息和保险费都翻了倍。

正说着,那位政府律师又走过来,问我考虑得怎样。我说在这个案子里,被告是无辜的,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法庭应撤销本案。政府律师听了,指着坐在第一排戴手铐的被告说:“来到这个法庭里的所有被告,都说自己是无辜的。可是他们个个都犯了罪。你如果要求法庭审理你的案件,没有问题,法庭可以安排时间,从头审理。首先,你需要按照法庭的要求,分别先到法庭指定的心理医生和精神病医生那里,去做分析评估,确定你的身心正常,有完全的行为能力。这可是一笔不小的花费。然后,法庭再传召证人到庭进行法庭辩论,这期间你可能要自己请律师完成一些司法调查。如果法庭需要让你在证词中提到的中国游客出庭,你要保证他们能来。一般说来,案件从开庭到审理终结,需要一年半左右的时间,开庭四到六次,但这并不能保证达到你所希望的结果。所以,我想你一定不愿意找麻烦,我也不想要麻烦。”

我把政府律师的这番话翻译给S先生,S先生听了目瞪口呆,半天才缓过神来说:“那就……接受他提出的最好结果吧。”我把这话告诉政府律师,律师拍了一下我的肩膀,喜笑颜开:“恭喜你,做了个明智的决定。要知道,六个月很快,我不认为你在这个期间会重复同样的错误。你住在华盛顿DC,开车到这里也要五个小时,光今天的停车费一次就要几十块钱,你的明智决定让你省了不少钱。”说完,他在一张空白纸片上写了一句话,夹在我写得那摞申诉文件封面,然后对S先生说:“你作为亲友,我得请你坐到法庭的最后一排去。于是,我顶替了S先生的名字,坐在原处,变成了被告。

这位政府律师又把一位法警叫到身边,低声嘀咕了几句,法警便走出法庭,把刚才被带出法庭的那位亚裔女被告带进法庭。那位政府律师向坐在法庭里的一位亚裔工作人员招了招手,走向亚裔女被告。政府律师在女工作人员的翻译下,告知亚裔女被告即将可能判决的结果,问她有什么考虑和要求。双手被铐在身后的亚裔女被告,不断向坐在最后一排的亲友张望,眼泪流淌不止,她的亲友却不能和她接近,她只好无奈地向律师点点头。政府律师又在一张空白纸片上写下几句话,夹在她的材料上。亚裔女被告又“哇”地一声哭出来,一位法警拿警棍朝她一指,她吓得赶紧用肩部抵住嘴,被女警察带到原先坐的第一排座位上。

十点半钟时,一位身材肥胖粗短的男士,从法官席身后的侧门里出来,不紧不慢脱下上身的西装,换上放在法官坐椅上的黑色法官罩袍,坐在法官席上,朝站在他身边的一位法警点点头。那位法警立刻高喊“全体起立”。法官并没有起立,只是和蔼地朝台下点点头。他头顶尖下颌宽,葫芦一般的胖脸上,放着油光,一派慈眉善目。法警高喊“坐下!”然后宣布开庭。

法警高声叫到的第一个案件号码和姓名,是那位亚裔女被告。政府律师走到法官面前的被告席,左右看了看,回头示意亚裔女被告站到她身边。双手被铐在身后的女被告,一直没有停止抽抽噎噎,涕泪满脸,只是不敢出声。政府律师像朗诵诗歌一样,简洁扼要地叙述案情:被告,中国籍,退休教师。四个月前到美国为女儿照看孩子。这期间,她多次前往奥特莱斯商店购买品牌商品,购买后把商品上的标牌、条码等换到她从中国带来的同样的假冒产品上,再到原商店退货。她先后这样做过十几次,最终被商店查获。商店报警后,她试图逃走,被保安截停,她厮抓保安,然后躺在地上,哭喊保安打人。被告侵犯他人财产,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暴力倾向强烈,具有攻击性。现她本人承认她在帮人代购,企图把非法所得商品带回中国高价贩卖。

法官听完,伸出两根滚圆短粗肥白的手指,捏着政府律师按顺序放在他面前的一份材料翻了翻,确定案件号码没错,按照律师写在材料封面上的纸片,义正词严地宣布:故意实施欺诈,侵犯他人财产。具有暴力倾向,攻击性强,扰乱社会治安后果严重。按照XX法XXXX条,判处监禁十八个月。不得保释,不得上诉。监禁期满,取消永久居留资格,驱逐出境。一名女翻译站在女被告身边,同声翻译法官的宣判,等法官举起法槌一敲,女被告又放声大哭。此时坐在她身后的女警察已无所顾忌,上前紧了紧她背在身后的手铐,从腰上掏出一件闪亮的小警具,熟练地塞进她的嘴里。女被告痛苦得龇牙咧嘴,张着嘴却发不出声音。在一名男法警协助下,女警察把她拖出法庭,送上囚车。

法官又审了两个案件,一个是擅自攀爬楼外消防梯,有入室盗窃嫌疑;一个是地铁逃票,攻击地铁人员。第四个案子,法警叫到了S先生的名字。连续为前三个案件叙述案情的政府律师,回头看了看我,示意我走上前,站到他身边去。

政府律师咏诗一般向法官背诵S先生的案情:本案被告,按约定在繁华路段接乘客正常上车,并无违法占道,但因人多上车慢,阻碍了警车执行公务。当时被告虽听到警笛,但因考虑乘客安全,没有立即开车避让。

法官又用粗短的两根指头捏着材料看了看,无奈地摇摇头,和善地笑着,按照律师写在材料封面上的文字,字正腔圆地宣判:“免于处罚,六个月之内如无再犯,该项违警记录将自动消失。祝你好运!”

政府律师和我握了握手,急忙收拾他的公文包。今天他的公事已经办完,要换其他政府律师来继续审理后面的案件。我走下被告席,刚坐到原先坐的第二排,想继续听听后面的案件审理,一位法警走过来对我说,你可以走了,请立即离开。我说我还没有拿到法庭的判决文件,法警凶煞恶神般地低声说:“我让你出去!法律文件会邮寄给你。”

S先生和我一起离开法庭。室外阳光灿烂,蓝天白云。但我和S先生却无法轻松起来。半天,S先生说:“这是典型的有罪推定。只要被告上这个法庭的,都被视为有罪,根本不会判决警方或原告有错。最轻的就是判决免于处罚,但这并不意味你无罪。而且,判决都是事先定好的,法官只是做做样子。这种司法制度……很难保证清白的人得到清白和公正……真是天下乌鸦一般黑!”

说着,走在大街上的S先生唏嘘不已……

                       2016年4月6日

                       于美国华盛顿DC

附录:纽约市警察的传票、罚款单及纽约市政厅的免于罚款行政裁决。纽约市轻罪法庭判决文件尚未收到。本文力求叙述事实,经S先生同意后发表。文中的“S”,并非S先生姓氏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切勿瞎猜。本文如有冒犯某些人感受之处,绝非作者本意。祈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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