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fe is beautiful

酸甜苦辣咸,人生五味,life is beautiful!
个人资料
正文

来美九年之二 -- 吃苦奋斗期 -- 99年初到2000年8月

(2006-10-28 14:41:44) 下一个
想了想其实不就是学费吗?一年一共两万五,如果努力努力免修夏天的那一门accouting入门课,我在两个学期念完八门课,就可以少付夏季学期的那五千,两万就够了。跟妈妈借五千,老公立刻去找summer intern,争取给我赚五千,剩下的一万我就自己挣吧。说干就干,老公的老板正好在找人给他自己家和他妈妈家打扫卫生,一个星期一次,一小时十块钱,周末时间我自选,这不仅比给中国学生做baby sitter赚头好很多,又完全不耽误我上课,我就自告奋勇地去了。教授和他老妈妈家都不大,人也不多,家里维持得干干净净的,他们人又好对我平等以待,老太太有时候还塞给我点她亲自烤的点心。这工虽好,但一个星期才有四十来块的收入,只够改善生活的,远远不足以给我付昂贵的学费。

所以做了一阵子后认识的一个中国人介绍我去一家韩国人开的donuts打工。一开始工时不多,也不耽误我上课和做cleaning lady。这个工一小时六块钱,一早上很忙,很多人都一买一打,不同种类的混合,我可是之前连donuts都没怎么吃过,哪里知道每种花样都还有名字呢?后来发现晚班更难,不仅要照顾买东西的顾客,坐counter的老头子们,还要帮忙做donuts。做了一阵子熟了,不仅叫得上所有donuts的名字,还能准确快速地拿给顾客打包算钱收钱找钱,要咖啡吗好嘞咖啡加糖不加奶行没问题,老花样稍等了您呐,呦今儿不要long john改glazed就来了。幽静的午后,不等那光头小老头停好他的Wrangler,一杯咖啡已经放在他常坐的地方了,外加糖罐儿和半杯cream,就等他坐定决定今天是吃那种donuts 的 mood。那花白背头微胖的老头是喝diet pepsi的,每天早中晚各来坐上一两个小时。而满头白发的瘦老头总是一杯清咖,附带送我很多美国故事,如果我有功夫去听的话。

听店里的人说市政府把韩国人的店买下来了,地争为他用,这个工作保不了太久了,每天都来的老头子们一边骂韩国老板mean,又艳羡他们这次赚了大钱,又担心从此无处去消磨时光。店里一起打工的人一开始都告诉我老板娘mean,我第二天就因为洗完手多用了一张纸擦手就被她骂,不过时间长了,她发现我干活麻利无可挑剔就对我和颜悦色起来。听说店要关之后,很多打工的人另谋他职了,我居然成了工时最多的人,加上学校放假了,我就天天去打六个小时的工,同时朋友也介绍我晚上去一家中餐馆从生意清谈的星期一打起。大概有一个月的时间,我每周七天都打工。

后来搬了家,从原来那小小的只有三百尺的简易公寓搬到了七百多尺的大公寓,我也就不想再给人家做cleaning lady了,自己的家已经够我忙的,就介绍了朋友去接替我的班。Donuts店的活本来是打算要干到底的,直到关店之前一个星期的晚上我忙进忙出地照顾顾客同时还在里面帮忙做donuts,韩国老板居然看我不顺眼说哪有象你这样手脚这么慢的?这对我是奇耻大辱,看我不顺眼的可以,但他挑我手脚慢可是全然挑错了地方。当时我忍气吞声什么也没说,等接班的人一来我就走了,姑奶奶我不干了!派老公给老板娘打了电话说我崴了脚,替我领回了工资。

然后我就全力以赴地打中餐馆了。

去中餐馆打工对我来说是一个“坎儿”,以前我根本都不能想象。虽然出身并不是富人家的女儿,也没有被娇生惯养,但我一直是生活在高山流水,阳春白雪之中的。从上小学起就被老师批评“清高”,我觉得冤枉了这么多年,终于明白老师对我的看法是多么准确了。 不过为了自己的将来,我还是下定决心受这点“苦”了。朋友介绍我去的,先给我介绍了些餐馆重要人物的背景。听完觉得并不太糟,因为老板和老板娘是大学同学,老板来美国做访问学者,老板娘带了女儿来陪读打工,然后拿了六四绿卡,老板也不做他的什么博士了开了这家中餐馆,另外还开了家pizza自助餐店,两个人一人管一个。这样的老板好歹也曾经是知识分子呢。打工的waitress们多是陪读来的,而且也都在国内大学大专毕业,老公们很多在念博士。厨房里就不一样了:大厨是广东人,美国公民,只会讲粤语,他的普通话我一点也听不懂,他脾气暴躁,经常和老板娘提高了嗓门吵架;二厨是福建人,偷渡来的美国,经常需要躲避一下蛇头的纠缠,他讲的话我也听不懂,我开始打工不久他就离开了,老板娘招来一个东北人;这下东北味儿的普通话我听得再明白不过了,此二厨是跟了商务旅行来的,黑了下来,计划在中餐馆打五年工,攒够钱就回去老婆孩子热炕头;还有两个洗碗切菜打扫卫生的老墨,都是小个头,当然中文英文都不懂,但活儿干得倍儿麻利。

忘记我在那里是“见习”了几次以后被允许打一个不忙的星期一的了,至少两三次吧。见习的时候尤其要眼里有活儿,手脚麻利,嘴也要甜,帮人收个桌子,给客人倒倒水之类。做waitress记性要好,要能multitasking,这样才能少跑腿儿多干事,这样客人满意才能多挣小费。一开始最大的challenge就是记不住那桌叫的什么菜,而且说实话美式中餐馆做出的菜多多少少长得差不多。一共在这家餐馆做了一年多,从做最不忙的星期一“打两头”做起,到做打全天,到打生意兴隆的周四周五周六的全天,到打星期天的领位收银,我发现只要自己事情做得漂亮,即使是在众waitress口中刁蛮的老板娘对我还是很好的,从来没有无故训斥过我,后来下班时老板娘还会让大厨做个我喜欢又相对比较贵的菜带回去吃。我跟其他waitress们也处得很好,虽然我不得不承认如果我不在餐馆打工,我大概不太会主动去结识她们的,但是在不得已认识她们之后,我才发现她们很好心很有趣,我们也可以有共同的话题。我从来都没有掩饰过我打工的目的就是为第二年秋天上学攒学费。老板娘waitress们都知道,因而我发现多多少少她们都有些宠着我,并不象有的人跟我说的一样因为老板娘没有在美国上过学因而嫉妒要上学的人。

在donuts店和中餐馆打工经历让我相信人事关系可以很复杂也可以很简单,完全由我自己决定。我做事兢兢业业,负责任,不背后说人坏话,光明磊落,一般来说别人也会一样对我。不排除小人存在的可能,但我相信那毕竟是少数。我也不求完美,不求让所有的人都说我好,因为我有自己的尺度。

2000年的夏天,老公去加州实习,打了半天算盘之后决定我不跟去,而是继续留下打点工,休息一下,准备秋季开学。那个夏天过得很悠闲,因为我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了,学费也有了保障,老公又准备冬季毕业,那时候没有人担心找不到工作的。社区大学的课我也不上了。打工之余,看看书,到朋友家噌饭吃,总之优哉游哉的。
[ 打印 ]
阅读 ()评论 (1)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