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纪念我的曾祖父 诗篇一百一十二篇随想

(2026-03-11 18:02:26) 下一个

纪念我的曾祖父

诗篇一百一十二篇随想

经上说,

他的后裔在世必强盛; 正直人的后代必要蒙福。 他家中有货物,有钱财; 他的公义存到永远。诗篇112:2-3 )

读到这两节经文让我想起我的祖先,据说我祖上曾有人中了举人,皇帝恩准跑马一周圈地,而后便成了大户人家(地主)。我曾爷爷早年留洋学习法律,后来一直在民国政府任职,担任地方法院院长,家中拥有三进落的大院。

内战后期民国政府撤退台湾,爷爷认为自己不过是解释法律的人,加之家中有十个孩子,不便一同前往台湾。后来在土改中被政府抓去劳改,全家被扫地出门。如今这三进院落被政府修缮一新,成为名人故居供游客参观,曾租人做为国术的中医堂,大概经营不善关门,如今曾在热火招商中,但作为“无主”房产,拒绝归还后人。我一直耿耿于怀,没有机会成为富四代。

直至读到这两节经文,心中豁然释怀。我的曾爷爷确实留下了丰厚的财富,只是不愿以富二代、拆二代的方式留给后人;而他被官方刻在石栏上的姓名,让更多人纪念他的公正。我的堂兄弟们也确实都是事业有成的人士。至于我,正验证经上所说:

他对我说:“我的恩典够你用的,因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软弱上显得完全。”

(哥林多后书 12:9)

因着我的软弱,让我更依靠神的怜悯而得胜有余。

而上一节经文,

你们要赞美耶和华! 敬畏耶和华,甚喜爱他命令的, 这人便为有福!” (诗篇112:1)

这节经蕴含着更深的人生道理,显然我爷爷并非信主之人,我只能凭信心相信神的普世恩典。有福的人生是尊守神心意而生活的人。我爷爷在那个悲剧的时代坚持人的良善与公正却付出生命的代价,地上虽有苦难,天家必有安慰。

经上说,

正直人在黑暗中,有光向他发现; 他有恩惠,有怜悯,有公义。” (诗篇112:4)

如此看来纪念我爷爷是纪念他的正直与善良,而如今人的"事业有成"确是天父的恩惠和怜悯,并有公义。

经上又说,

施恩与人、借贷与人的,这人事情顺利; 他被审判的时候要诉明自己的冤。 他施舍钱财,周济贫穷; 他的仁义存到永远。 他的角必被高举,大有荣耀。” (诗篇112:5, 9 )

这二节经文极难理解,我肯定没有能力借贷与人,也没有道德的力量施恩与人,人若有善良的行为不过是天父怜悯的神性在我们身上张显。我爷爷并非自愿地去救济穷人,但据说被没收的房产确实安置于十几房贫困人家,人生艰难- "审判的时候要诉明自己"至少我爷爷的后人都没有乞讨之人和待救济的人。在软弱的人之间神的爱如此显明了,神的公义始终高悬于人类败坏的历史中。

[ 打印 ]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