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庭审,被告轻而易举战胜了R律师与我。思前想后,我没了主意。要不要再更换律师呢?C先生曽建议我不要请律师。再一想,这次败北也不全部是她的责任。
1,据她的事务所的法律秘书解释说,更换律师文件在8月29日寄出了。错在9月的1日(星期一)是劳动节,邮局不上班。
2, 被告准备开庭材料不应该因为我更换律师而受到影响。从8月13日到9月4日,被告有充分的准备时间。
3,R律师一直以为这是个轻松的案件。正如她对我说的,此类案件从未发展到这个地步。她完全忽视了被告的能力与邪恶。(而且,更坏的是R律师并没从此接受经验教训)。她犯了经验主义毛病。
4, 应该说是R律师没走运(更应该说是我不走运),遇到了R法官。R律师曾对我说过,R法官更倾向于房客。由于种种原因,不同的人对不同的事会有不同的看法,这是正常的。
为什么总统要尽力任命自己的法官?可笑吗?“不”。一部至高无上的宪法,解释也会不同。眼前总统正在为联储会的人选动脑筋。
我曾怀疑被告可能是个律师。记得古开来女士的书【胜诉在美国】。不晓得这房客是否在为著书做准备?
被告虽与我同为华人。可她对我的歧视显而易见。她心里十分清楚,如果这样对待任何白人,黑人或者墨西哥人,她早就头破血流了。知道我案情的人均有这看法。同种族的人也会存在歧视。
虽然我受到了残酷地打击。我还是坚持以法律了结此案。避免后患。
然而,谁的责任并不重要。关键是我承受不了压力了。
主要是精神压力。开始压抑,犹豫,低沉,恍惚。恐惧感特别严重。有些惧怕在自己家里见到被告。只能任凭她横行霸道。
再者,我的经济也受到严重影响。律师的开庭费是很高的。虽然B先生及M女士是主动帮助我,我能铁公鸡一毛不拔?每次去法院都要请假,假期早就没了。被告继续浪费水电,却不付租金。
工作上的压力也接二连三。
我没与R律师发生冲突。只是向Q先生讲述了第一次开庭流产的前后。Q先生给他地产经纪人打电话抱怨律师事务所没有做好工作。
后来R律师对我说,下次开庭就不收费了,弥补失误。
我决定不更换律师了。为了鼓励R律师尽心尽责把官司打完,我告诉她会给她500刀作为出庭小费。就不给她事务所了。
不论你同意与否,人们必须坚强地去生活。我耐心地等待着9月18日的到来。
过了几天,Q先生说他要来我家住两周左右。等集装箱发出后,他就去泰国。他的那家地产经纪人已把他的房子给租出去了。
我给那房客发了信息,告诉她我的朋友要来住2周,要求她把洗手间的门打开。她毫不理会。(这之前,我儿子要从佛罗里达州来看我。由于她不开洗手间的门,我让我儿子取消了访问日程。)
我给警察打电话。警察说他们没有理由告诉女房客做什么。他们建议我把锁换了。
花了250刀,请人把锁打开了。我把她堵住客房间门的东西移开。
当天,Q先生搬了进来。
晚上,那房客开始敲墙踢门。半夜她又把洗手间装上新锁。Q先生一夜没合眼。更不能用洗手间。第二天Q先生说他不可能住我家。由于我曾答应他免费住,现在要住旅馆,我便给他1,000刀。
有谁看过电影【门口的敌人】?
有谁知道【家里的敌人】会是什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