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听证会后,我抓紧时间联系法警何时把被告带走?法警说,耐心等待些。如果被告自动离开了,请立即与法警联系。
T律师提出,为了安全起见,最好针对被告申请个【限制行动令】( RESTRAINING ORDER)。我觉得律师说的有道理,可又不知道需要多少银两?
经过仔细推敲,决定自己申请。4月19日,我去法院询问了如何申请并索取了申请文件。4月21日,带着申请文件去了法院。当日批准了临时性的。(其中,我要求在被告被法警带走后,不得靠近我家,要远离200码。)
正式的【限制行动令】听证会定在5月7日。N2 室。
4月24日晨,接到法警电话,说当日中午要来把被告带走。让我不要声张。
此时,想到了B 先生。他曾提出要亲眼目睹被告被带走的情景。经过一番思考,更多想了一层,就放弃了通知B先生的念头。
2025年4月24日上午11时左右,三辆法警车停在我家门前,我在门外迎候他们。其中有女法警。法警让我在屋外等着,不可靠近。3分钟左右,法警陪着被告出了房子,又陪着被告进入了她自己的车,开走了。
法警也离开了。我进了房子,径直奔向被告所霸占了一年有余的房间。 门是敞开的,就是说,警察没给被告任何时间,就把她带走了。
法警的【驱逐令】里规定,被告被带走后15内领取她的物品。警察要求我与被告协调时间。被告却刻意找我的律师来协调与监督。我回绝了律师的建议,自己与被告周旋。
由于我只有周末才有时间,被告被带走后的第一个星期4,我给被告电子邮件,约她取物品。她无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