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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死刑与主权:中国和加拿大外交对撞

(2025-03-22 18:43:10) 下一个

最近,中国和加拿大之间因为一件事闹出了点外交上的不愉快。事情是这样的:中国方面宣布,判处四名贩毒人员死刑。这四个人的身份有些特别——他们是加拿大公民。根据中国官方的说法,他们是在中国境内参与了毒品交易,后来被抓。根据中国法律,他们的行为属于特别严重的犯罪,所以依法判了死刑。

在中国,贩毒被判死刑其实并不稀奇,这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事。很多人也知道,中国在毒品问题上一向采取“零容忍”态度。无论是自己携带毒品,还是帮别人藏、运输,一旦被查到,后果都非常严重,轻则坐牢,重则死刑。哪怕你不是贩毒,只是吸毒,也有可能被刑事处罚、拘留,或者被送去强制戒毒。

这件事之所以引起外交风波,是因为这四个人的加拿大身份引起了加方政府的关注。加拿大政府知道消息后,外交部长就出面向中方交涉,请求中国不要执行死刑。毕竟这四人是加拿大公民,加拿大政府希望他们能保住性命。

其实这并不是加拿大第一次这么做。加拿大在这方面一直比较坚持,哪怕本国公民在国外犯法,也希望能先保命、后处理。这背后是因为,加拿大早就废除了死刑,也不赞成死刑这种刑罚。在他们看来,不管犯了什么罪,生命还是最基本的权利之一,政府有责任去维护。

于是这事就变成了中加两国在外交上一次直接的交锋。加拿大站在保护公民的立场上希望中方从轻处理;中国则坚持这是国内事务,司法独立,别国无权干涉。中方回应很明确:在中国犯罪,就得按照中国的法律来办事。不管你是哪国人,只要触犯了中国法律,就必须接受中国法律的审判。

这番态度在中国国内也得到了不少人的支持。有些人觉得,贩毒确实太严重,依法判死刑是理所应当的事。还有一部分人认为,这次中国没因为对方是外国人就手下留情,反而是个积极信号——说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搞“外人优待”。

从这件事可以看出,中加两国在外交和法律上的思路确实差别挺大。加拿大讲究“人命关天”,即使有人犯法,也主张“能不判死刑就不判”,特别是在国外。他们的基本逻辑是:生命最重要,惩罚可以,但别轻易剥夺生命。

所以对加拿大来说,这不是对抗,而是他们一贯的做法。他们不是要帮这些人逃避惩罚,而是希望至少能保住命。在他们眼里,即便一个人做错了事,也不能轻易用死刑来解决问题。按照中国传统求饶的方式,就是“罪不当诛”, 或者是“死罪可免,活罪不免”。

而中国这边的回应就很有中国特色了。对于外国政府的干预,一般都是一套话术:“这是中国内部事务,不容外部干涉。”无论外方是呼吁人道处理、质疑判决是否公正,还是请求重新审理,中国这边通常都不展开讨论,直接用“主权独立”把话堵回去。

这种方式可能在西方人看来有点冷冰冰、不讲理,但在中国国内的语境中,却常常被看作是一种“硬气”的表现。尤其在网络上,这种立场往往会得到大量支持和点赞。

其实,归根结底,这种分歧反映的是两国体制和价值观的不同。加拿大更强调人权、程序正义和人道主义,而中国则更强调法律的权威、国家主权和社会秩序。在处理类似的国际案件时,两个国家的立场自然很难一致。

接下来我们来谈谈双方法律的不同。加拿大没有死刑,已经废除很多年了。如果在加拿大一级谋杀,最高也就判25年。前几年有个罪犯杀了三个警察,被判75年——每杀一人25年。加拿大可以判很多年,有些能判一百多年。尽管人活不了那么久,但法律上还是按年算。这就和中国不同,中国一般判不了那么多年,超过20年就是无期徒刑,再往上就是死刑。

加拿大废除死刑有三个原因:

  • 加拿大由于长期左派执政,左派理念比较强调“人命关天”,非常有“圣母心”。认为生命来之不易,不应该随意剥夺。就算杀了人,剥夺罪犯生命就等于多死一人。不管死刑是以“法律的名义”还是“人民的名义”, 他们都不赞成“以命抵命”。
  • 而且担心判错无法挽回。这是废除死刑的重要理由之一。人的生命是不可逆的,死了就死了,如果错判了,就无法挽回了。而且,西方法律有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宁可让坏人逃脱法律惩罚,也不要冤枉一个好人”。

第三,他们认为惩罚并不能根本杜绝犯罪。很多罪犯是被逼无奈、走投无路,比如因为贫穷、为了治病。他们关注社会问题,认为社会问题才是原因,犯罪是结果。他们主张从源头解决问题,比如提供福利、免费教育和医疗,减少犯罪的土壤。

特别是在毒品问题上, 国家很宽容。加拿大10年前就将大麻合法化,21岁以上可以持证购买,甚至在家种植也可以。美国也有很多州实行大麻合法化,虽然还没全国推广。对毒品贩卖也不像中国那样严厉,除非贩毒并杀人,否则不判死刑。

俄罗斯对毒品也很严厉。前几年有个美国人在入境时携带十几克医用大麻,被判了8年徒刑。川普派外交使节将他救回来。不同国家对毒品的法律尺度不同,比如美国、加拿大相对宽松,中国和俄罗斯相对严格。

中国对贩毒的法律比杀人还严格,认为毒品不仅危害国民健康,还代表着“国耻”。比如清朝鸦片战争,鸦片曾令国家堕落,变成“东亚病夫”。所以中国禁毒既是为了保护国民健康,也是为了发扬国威、勿忘国耻。

在死刑方面,加拿大废除死刑有三个原因:反对以命抵命、担心冤案无法挽回、认为犯罪是社会问题结果。

中国则完全不同:主张杀人偿命,天经地义。对毒品更加痛恨,认为贩毒者该处极刑。这既有中国文化上的报仇传统,也有历史上受到耻辱要洗刷的原因。虽然中国最高法院现在审核所有死刑案件,比以前多了一道程序,但如果高院仍然维持死刑,那就是执行。

中国并没有像加拿大那样从社会角度深入研究犯罪根源,通常把罪犯作为社会问题的根源,认为乱世用重典,只要控制了罪犯,大刀砍下去,犯罪案件就少了。而不是把社会问题纳入犯罪原因来考虑。比如拐卖人口可能背后有复杂的社会问题,中国只是强调要严惩拐卖人口罪犯,而不是关注接受拐卖人口的农村状况和贫穷的社会原因。中国更多是从控制罪犯角度处理,强调惩罚力度。

关于死刑制度,并不能一概而论。比如在毒品问题上,中国确实做得比西方好。西方大城市毒品泛滥,吸毒者大量依赖政府救济,形成巨大社会负担。而中国对毒品零容忍,街头很少看到吸毒者,这得益于法律严厉,能够有效保护公众健康。

在西方,自由和宽容固然重要,但不能泛滥,更加不能走极端。比如美国民主党过于宽容,导致毒品泛滥,川普上台后就重启死刑政策,以震慑十恶不赦的罪犯。

芬太尼问题就是例子,美国人消费上瘾,川普没有能力控制美国人使用,却想靠外国来管控毒品源头,这是本末倒置。如果美国不能管住本国人对芬太尼的消费,再怎么堵国外供应都无济于事。

中国与加拿大在死刑问题上的外交分歧背后其实是法律观念差异,以及对毒品问题的不同处理方式。中国在毒品问题上的做法确实比西方有效,但法律制度各有优缺点。这也是双方在外交上有争端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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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老潭茶馆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西岸-影' 的评论 :
你说的对,加拿大的国力,无法强大到具备治外法权。
这个案件应该还没有到达治外法权的程度,加拿大仅仅是为贩毒犯死刑求饶而已,相当于饶他一命这个意思。
西岸-影 回复 悄悄话 这是关于加拿大是否有治外法权的问题,如今当然没有。
因此加拿大的宪法并不能形成对中国法律的限制,加拿大没有死刑,不意味就可以要求中国没有死刑,这是关于司法权限的基本问题。加拿大也没有鞭刑,但加拿大人在新加坡或者印尼这种国家犯法,无法阻止这些人受到鞭刑,哪怕被打残废,一样的道理。
加拿大抓捕孟晚舟,是根据美国的要求,而所犯罪名是关于伊朗,加拿大不是也抓了去过境的孟晚舟,她仅仅是过境,甚至不是专门去加拿大,也就无从在加拿大犯罪。
中国不是也没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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