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30日是一个具有历史意义一天,几乎每个媒体都有这样的标题。这一天美国共和党总统候选人前总统川普被纽约曼哈顿地区法院判决34项控罪成立,将会面临最长4x34=136年的牢狱。相信主审法官一定会给予最重的刑罚。
判决宣布后,美国左派民主党和右派共和党都有巨大社会反响。
民主党左派方面是一片欢腾,正义得到了伸张,川普有罪该进监狱,纽约陪审团为民除害。拜登总统更是喜笑颜开,说无人能在法律之上。夜场戏剧秀吉米.克茂竭尽全力嘲讽川普。更有人要求将川普排除于总统竞选之外,在共和党大会期间把他关进牢房。
共和党右派方面则是愤怒,声称川普无罪,司法系统被武器化对付政敌,美国最黑暗的一天。
到底川普犯了什么罪?右派说无罪,左派不关心什么罪,对左派来说只要能把川普打倒,什么都可以。我有一位邻居是反对川普的检察官,他回答我说:”川普是俄罗斯的走狗”,作为专业人士,他也说不清什么罪。
我在此做一些分析,请批评指正!
1.川普与风暴女发生性关系并不违法;本案中川普否认,风暴女说有,都与指控无关。
2.付封口费让风暴女闭嘴属于合同协议,也不违法;
3.让风暴女闭嘴,以此排除大选中对自己的不利因素(干涉大选),也不违法。候选人在大选期间说的每句话,做的每件事都是干涉大选,保证对自己有利,包括夸大自己的业绩,隐瞒自己的丑闻。前提是干涉大选的手段合法,封口费合法,以此干涉大选也合法;
5.用竞选基金支付封口费违法,但这是联邦罪,不应由地方检察官起诉。本案中的封口费是从川普公司支出,也不是竞选基金支出,不违反联邦选举法。
6.伪造商业记录在纽约是违法,但这是轻罪,中文应称为违规,和闯红灯一个性质。伪造商业记录一般涉及到逃税,处理的方式是由税局发信要求补交税款加罚金,如若不从再到法庭。本案中科恩出具的发票为律师费,川普一方做账为律师费,税局一方没有认为是伪造商业记录。
7.本案的34项指控,其实是一个指控,只是这笔封口费出现在34个不同的文件里。实际指控为“以伪造商业记录”来掩盖其它重罪,这是一项重罪,是要判刑坐牢的。
本案中川普将封口费做账为律师费,应该说有争议,陪审团认定为“伪造商业记录”不能算错。34项指控其实都是类似的,在此仅示范一条:
重罪4:2017 年 2 月 14 日左右,被告在纽约县和其他地方,意图欺诈和实施其他犯罪并协助、隐瞒犯罪行为,在企业的商业记录中制作并导致虚假登记,即唐纳德·J·特朗普可撤销信托账户支票和支票存根,日期为2017 年 2 月 14 日,支票号为000138,由特朗普集团保管和维护。
请看后面的下划线部分,在法官指引中要求陪审团忽略重写的那一段“其它犯罪行为”的情况下,
陪审团确认这部分属实是合情合理的。而本案成立的关键必须是”其它罪行“首先成立。而这项”其他罪行“并未成立,所以说这是一个精心设计的政治迫害案件,川普是无罪的。
1. 根据纽约州法律,伪造商业记录,犯罪行为,是轻罪;
2. 在川普一案中,还有另一项罪行,便是违反了纽约选举法!该法规定“任何两人或两人以上”不得“以非法手段密谋促成或阻止任何人当选公职”: 川普,科恩,和那个杂志社老板一起密谋“Catch and Kill);
3. 川普伪造商业记录是为了掩盖另一项犯罪, 是为了当选公职,违反选举法在先)。这就是罪上加罪,就是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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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才上网查3你推荐的愽主,他说川普小气,动用竞选去付科思恩,没看完,觉得他不可信。
他们有理的话就忙着说理了,无理才会出言不逊。黔驴技穷嘛,常见。
有理说理,不要咬牙切齿,怒火冲天。
你的意思两个轻罪加起来是重罪,纽约洲有这样的法律吗,有类似的先例案吗,
你必须弄清一点,先前没有对违反选举法的定罪,本案中也没有这项定罪,甚至没有这项控罪。
更深一点说,纽约的选举法只适用于纽约地方选举,总统是联邦层面全国性选举,违反选举法不是地方法院的管辖范围。
博主,传唤岀版商David Pecker, 及其他相关证人,就是为了给违反纽约选举法定罪,然后在伪造商业文书的基础上定为重罪Felony…
铁杆川粉认知,逻辑有问题, 法律的归法律,政治的归政治; 他们喜欢你谈法律,他就把政治扯进来,你谈政治,他就把阴谋论扯进来,你谈三权分立,他就谈深层政府,极左,总之就是胡搅蛮缠,只要川普及铁川认为是对的就是对的。
一些铁杆的白人川粉与天朝的老少红粉,观点离奇的一致,比如不武器支持乌克兰,喜欢作伟大领袖的粉丝,认为不需要遵守法律,美国堕落啥了,问题是既然他们这么认为美国的社会制度一塌糊涂,还呆在美国干???喜欢走极端,无依据的发表自以为无比正确的意见也与华人某大师在美国的宗教教徒,学员类似。
如果你说的是真的,也必须先对违反纽约州选举法的罪名先定罪,这项罪名没有定罪,就不存在这个罪。
1. 根据纽约州法律,伪造商业记录,犯罪行为,是轻罪;
2. 在川普一案中,还有另一项罪行,便是违反了纽约选举法!该法规定“任何两人或两人以上”不得“以非法手段密谋促成或阻止任何人当选公职”: 川普,科恩,和那个杂志社老板一起密谋“Catch and Kill);
3. 川普伪造商业记录是为了掩盖另一项犯罪, 是为了当选公职,违反选举法在先)。这就是罪上加罪,就是重罪。
文章里我说陪审团没有错,是法官坐歪了屁股。
在美国被上述法院推翻的案件并不罕见。
民意汹涌直如海啸。
四月份以前,拜登捐款超川普。但四月开始发生了逆转,川普得到7600万,拜登得到5100万。
一直到11月份都将如此,人心所向!
被民主党操纵的审判,哪有公正可言?
审判结束后,川普民调大幅领先拜登!
共和党的各种人物都已表态支持川普,对抗民主党。犹太许多富豪转投川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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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x.com/SSK2024/status/1796826416186593312
CNN高级法律分析师讲述川普是如何成为政治打手的目标而被定罪的:
1. (审理此案的胡安.梅尔昌-Juan Merchan)法官捐钱......明显违反了禁止纽约法官进行政治捐款的规定,捐给了一个支持拜登、反对川普的政治组织。
2. (曼哈顿地区检察官DA-公诉人)阿尔文.布拉格(Alvin Bragg)在一个民主党占压倒性多数的郡的竞选活动中吹嘘说:“事实上,我起诉川普超过100次”。
3. 最重要的是,检察官对川普的指控突破了法律和正当程序的界限。
4. 对川普的指控晦涩难懂、含糊不清,几乎是史无前例。事实上,在纽约州、怀俄明州或其他任何地方,没有一个州检察官将联邦选举法作为一个直接或前提州罪(法律术语:上游犯罪),针对任何人、任何事提出过指控。没有,从来没有。
5. 地区检察官夸大了轻罪,使其超过了诉讼时效,并通过指控伪造商业记录“意图实施另一项犯罪”,从而“使其被电击复活”。
6. 令人费解的是,检察官拒绝说明这些非法手段究竟是什么--法官也拒绝强迫他们提供证据--直到结案(最后辩论)陈词之前才做出解释。《宪法》规定,被告必须在审判前向其通报对他的指控,但事实并非如此。
7. 在这些关键方面,对川普的指控不仅不同寻常,而且是量身定制的,似乎是为这位前总统而非其他人单独设计的。
8. 据报道,曼哈顿地区检察官的工作人员称此案为“僵尸案”,因为该案存在各种法律缺陷,包括其怪异的指控机制。但更确切地说,它更像是弗兰肯斯坦(Frankenstein-指毁灭或危害其创造者的事物)案件,用不合适的零件拼凑成一个丑陋、笨拙、但功能大致可用的装置,最终可能会反噬它的创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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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x.com/SSK2024/status/1797002081368261018
著名哈佛法律教授德肖维茨:川普应该如何上诉?
川普应该向纽约州上诉法院提出加急上诉,要求绕过曼哈顿上诉分庭,因为他在上诉分庭得不到公正判决。曼哈顿上诉分庭的法官们害怕在纽约遭到冷遇,也不想对家人说“就是我们这些法官让川普成了下一任美国总统”。
同时,川普团队应做好准备,向美国最高法院提出加急上诉,并说明曼哈顿地方法院在大选前抢着对此案做出定罪判决,乃匆忙行事,美国最高法院因此有义务在大选前复审此案,让美国公众知道唐纳德·川普是否犯有这些捏造的罪行。
地方检察官布拉格编造了一个并不存在的罪行,并以此指控政治对手,他的所作所为比苏联的斯大林和拉夫连季·贝利亚还糟糕。这将开创一个可怕的先例:地方检察官不仅试图参与影响地方选举,还会参与影响全国选举。
至于上诉的理由,第一条就要谈法官是如何不恰当地引入风暴·丹尼尔斯的,太多与本案审判无关的细节,甚至威胁说, 如果川普出庭作证, 还会问得更多。"韦恩斯坦案"正是为此而刚刚被纽约州上诉法院推翻的!第二条是没有就证人缺席做出说明,法庭没有传唤关键证人魏塞尔伯格(川普的会计)的唯一原因是他不会证实迈克尔·科恩撒谎的证词。再加上审判地点需要变更,以及事实上,罪行是人为捏造的等等,有那么多的问题都是不错的的理由。如果被告的名字不是唐纳德·川普,且法庭不在纽约,这是一个连法律专业一年级学生都能胜诉的上诉案件。这次法庭审讯之所以漏洞百出,是因为检察官和法官们都知道,法律并不适用于唐纳德·川普,他们的目标是要拿下川普,确保他不会成为下一任美国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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