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悯(1)农二首》
李绅
(一)
春种一粒粟(2),秋收万颗子。
四海无闲田,农夫犹(3)饿死。
(二)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1. 悯:同情。
2. 粟:于第二首中的“禾”都泛指谷物。
3. 犹:依然。
【李绅(772年-846年),字公垂,亳州(今安徽亳州)人,生于乌程(今浙江湖州),长于润州无锡(今江苏无锡),唐朝官员、诗人。李坤出身于官宦家庭,父李曾在浙江、江苏一带做官,期间携家来无锡定居。李绅元和元年(806年)进士及第,补国子监助教,历官翰林学士,转任右补阙等。唐文宗开成五年(840年)任淮南节度使。不久入京拜相,官至尚书右仆射门下侍郎。会昌六年(846年)七月病逝于扬州,封赵国公。
李坤是中唐的知名诗人,其作品短小精悍,时号“短李”。李绅是白居易和元稹的朋友,他参与了他们倡导的新乐府运动。李坤作有《乐府新题》20首,白居易写了五十首和诗,著名的《卖炭翁》和《杜陵叟》就在其中。
《全唐诗》录李坤的《追昔游诗》3卷、《杂诗》1卷。其诗作中以《悯农》最为著名。
诗词影响力总体评分: 2
唐风:李坤的《悯农二首》是中国最富盛名的古代短诗之一,其家喻户晓、老幼皆知的程度(特别是第二首),不亚于李白的《静夜思》。它也是我父亲告诉我的第一首古诗,那时我还没上小学。他大概解释了一下,我不全懂,但理解了大意,知道农民辛苦,不应该浪费粮食。
宋雨:小诗很浅白,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 是个不拘平仄的对仗句。作者用豪迈、夸张的语气表明辛勤劳作可以创造巨大的生产力,语气当中暗含了对劳动者的赞叹和敬佩。
唐风:有人解释第三句“四海无闲田”说,此句跟前两句联合,进一步构成一幅丰收景象。但我认为它更像是为最后一句语气大转折所作的铺垫。这个转折是有些意想不到的。如果一个人不知道此诗,让其在前三句后面填空,我想大多会来个“千村丰年喜”之类,难脱平淡与平庸。
宋雨:在阐明辛勤劳动创造的巨大生产力和农田的广阔无边之后,第四句“农夫犹饿死”真是振聋发聩!耕地如此宽广、农民如此勤劳,可他们还会被饿死。小诗到此戛然而止,却发人深省,暗示问题的实质不是生产力不足的问题。这最后一句显示了作者的诗才和不凡的立意。
唐风:第一首诗,先是从宏观上写耕地的广阔和农业劳动的巨大潜力,然后突然转折。悲惨的现实暗示着社会的不公。而第二首诗,则先是近距离描写劳动场景,表现对农民艰辛的同情。“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的形象,集中展现了农民的辛勤劳作,也诠释第一首诗中“秋收万颗子”是如何得来的。 我没有亲身体验过农业劳动,但我多次近距离目睹过农民烈日下的劳作,实在是辛苦。
宋雨:有了前面两句,再说出“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就不仅仅是说教了。这两句话已经成了中华文化中的一句著名的格言。 清朝学者李锳在其《诗法易简录》中说:“此种诗纯以意胜,不在言语之工。” 立意不凡是本诗一千多年来在民间广为流传的主要原因。
唐风:据史书记载,这两首诗是李绅在27岁左右,为谒见时任集贤殿校书郎吕温而作的。此时远在他进士及第和入仕之前。吕温是中唐著名的能臣,也写得一手好诗。相传看过此诗后,朱温就断言此人“必为卿相”。他真说对了,李坤后来真的当了宰相。
宋雨:然而,在李坤40年的宦海沉浮中,他留给人们的却是另一种形象,他巴结权贵,参与权力斗争,几无政绩可言。在中唐持续几十年的“牛李党争“中,他站在李党老大李德裕一边,成了这一派的干将之一。李坤的生活也逐渐奢靡。后世虽然有一些不实的传闻( 比如他爱吃鸡舌,杀几百只鸡成一餐),但做官后的李坤的确不再像早年那样体恤人民的疾苦。
唐风:多方资料显示李绅性格急躁,为官暴虐。同时代的韩愈评价他“所至务为威烈,或陷暴刻。” 这方面的例子很多。比如李坤蔑视僧人,有一次有僧人向他宣讲因果报应,他将其鞭打二十下后赶走。另有记载他在淮南做官期间,冷酷暴戾,惹得不少民众泅渡淮河逃生。
宋雨:李坤最大的污点是他晚年担任淮南节度使时制造的“吴湘冤案”。扬州江都县尉吴湘被人举报贪污公款,强娶民女。李坤轻信不实之言,将吴湘逮捕下狱,并以贪污、强娶民女罪判处死刑。朝廷命御史崔元藻前往扬州复查,发现吴湘少量贪赃,但强娶民女不实,罪不至死。
唐风:奏章传到朝中,宰相李德裕袒护李坤,于是李坤一意孤行将吴湘斩首。李坤这样做有讨好李德裕之意,因为吴湘的叔父、翰林学士吴武陵年轻时得罪过李德裕的父亲李吉甫。后来唐宣宗即位,朝廷复查吴湘案,吴湘得以平反。那时候李坤已经去世,但也受到“诏削绅三官,子孙不得仕”的惩罚。
宋雨:李坤的《悯农二首》是传颂千年的伟大诗篇,而他后来为官的做派尽管够不上奸恶,也确有几分不堪。人们不愿意将两者联系在一起,今天普通人中知道李坤的也不多。这让我想起作家钱钟书的一件趣事:有一位女士非常喜欢他的《围城》,想来拜访他。钱钟书回道:“假如你吃个鸡蛋觉得味道不错,又何必认识那个下蛋的母鸡呢?”我问你,你认为一件文学或艺术作品,能与它的创作者分开吗?
唐风:假如一个品行不端的人证明了数学上的哥德巴赫猜想,我们也许可以分开看。但文学和艺术作品是来自于人的心灵深处,我认为读者或欣赏者很难将两者分开,反正我不行。比如今天中文出版物中最常见的的仿宋体,据说最早来自于奸臣秦桧的书法,后在明朝成熟。因为秦桧的字写得好,南宋朝廷曾推广基于他的正楷的活字印刷。在书法艺术上,尽管颜体、柳体、欧体尽人皆知,“秦体”是说不出口的。如果不能因人废字,那就只好换一个名字。
宋雨:在有的选本上,《悯农二首》又作《古风二首》,所谓“古风”即古体诗,是指不受绝句(五绝和七绝)或律诗(五律和七律)的格律限制的诗。因为这样的诗在唐朝格律诗成熟之前一直在写,所以当时人称其为“古风”。就这两首小诗而言,它不符合五律的平仄格律,而且押仄韵,所以这两首是“古风”,或称为“古绝(句)”,即类似唐朝之前格律不严格的绝句。
唐风:说到这里,对这两首小诗的研读本可以结束了,但我们还想花一点篇幅讨论一件有关李坤和刘禹锡的“公案”。我们讨论此事不是追求猎奇和八卦(有关此事的八卦已经够多了),而是根据我们的考证对事情的真伪作一些辨析。
宋雨:刘禹锡有一首小有名气的七绝《赠李司空妓》: “高髻云鬟宫样妆,春风一曲《杜韦娘》。司空见惯浑闲事,断尽苏州刺史肠。”这首诗给后世留下了一个耳熟能详的成语“司空见惯”和一个多种版本的故事。常见版本说刘禹锡到李坤府上去做客,宴会灯红酒绿、舞姬婀娜,刘禹锡席间写了这首诗送给一个舞女,于是李坤就把那女子送给了他。
唐风:鉴于自唐代以来文献书籍的模糊表述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矛盾,有人认为这个故事是毫无根据的八卦。究竟是史实还是八卦呢?这里我们问四个问题:1. 在担任苏州刺史期间,刘禹锡与李坤有没有时间和空间上的交集?2. 在那个时刻,称李坤为“李司空”是不是合适? 3. 刘禹锡那首诗表达的是什么意思?4. 这样的事情(特别是舞姬相赠)在当时是不是合理?我们一条条来分析。
宋雨:刘禹锡担任苏州刺史的时间是唐文宗大和六年至大和八年(832 – 834年)。与此同时,在大和七年(833年),李德裕拜相后立即任命李坤为浙东观察使。当时的观察使管辖一道或数州,权任甚重。李坤任浙东观察使的时间是大和七年至大和九年(833 – 835年)。也就是说,在833和834年,两人是同在江浙一带为官的。
唐风:李坤的治所在越州(今绍兴),但李绅喜爱苏州园林。他俸禄高,排场大,当即在苏州买地建新楼,据他自己写的《新楼诗二十首》,内有三楼二亭,其中的“杜鹃楼”便是用作歌舞饮宴的场所。根据诗的序言,新宅子在大和七年(833年)冬天就建好了。此时,刘禹锡正在苏州作刺史,所以李绅宴请他完全顺理成章。
宋雨:第二个问题是,时任浙东观察使的李坤可不可以被称为“司空”。正式说来不可以。在隋唐,司空与太尉、司徒合称三公,它是一品高官,但一般是作为加官或赠官,作为荣誉头衔,或者死后追赠。这让我想到了比刘禹锡稍早的中唐诗人张籍的名诗《节妇吟》。其实这首诗的全名是《节妇吟寄东平李司空师道》,李师道为当时的平卢淄青节度使,是坐镇一方的藩镇霸主。朝廷一时不便动他,还给了他检校司空的头衔,所以被张籍称为司空。
唐风:那么,有没有可能因为美言、避讳、含蓄或照顾格律等原因,在诗词中用另一个官位或头衔来称一个人呢?这的确有章可循。比如苏轼的“欲报倾城随太守”(《江城子》)中,他自称“太守”。他实际是知州,但此处却用汉朝的官衔“太守”来替代。而白居易《长恨歌》第一句“汉皇重色思倾国”,谁都知道他说的是唐明皇。在刘禹锡写这首诗的时候,李德裕是当朝宰相,李坤炙手可热,随时可能被加封高爵。此时刘禹锡用含蓄的方式高抬他一下,也是符合情理的。
宋雨:那么,刘禹锡是不是在诗中奉承李坤呢?我们来看看这首诗究竟是什么意思。前两句好理解,就是赞扬李坤的私人文工团非常棒。然而“司空见惯浑闲事,断尽苏州刺史肠”是什么意思呢?有人说是他一针见血地鞭挞李坤的生活:你见怪不怪的奢靡无聊之事,把我的肺都气炸了。但这是一个可笑的曲解。如果刘禹锡真是这个意思,那么这诗怎么会是赠给歌女的?怎么着也该给李坤本人吧。其实,这两句的意思是:司空您见怪不怪的日常生活,让我这个小地方官羡慕死了(其实苏州刺史可是一点儿都不小)。“浑闲”就是稀松平常的意思,其中的“浑”字在古汉语中不带贬义,绝无今天的“浑浑噩噩”的意思。
唐风:有了这样的理解,我们就知道在李坤的宴席上,刘禹锡的身段是不高的,巴结和美言是极很可能的。刘禹锡席间写诗送给舞女,跟宋朝士大夫在酒席上为歌女即兴写词无甚区别。据说李坤看到刘禹锡很喜欢那舞女,就把她送给了他。这件事难辨真伪,但即便发生了,也属正常。在那个时代,蓄养家妓在中上层官员中很普遍。就在同时,刘禹锡的好友白居易,正拿着高薪在东都洛阳“中隐”,他毫不掩饰地宣称自己家妓成群,三年一换。
宋雨:考证到这里,我们认为刘禹锡的《赠李司空妓》一诗,的确可能是反映他与李坤于唐文宗大和八年(834年)左右在苏州的交往。用我们现在的道德观来评价,这首诗显示的格调当然不高。我们在前面评杜牧时已经说过,用现代人的道德观来评价当年士大夫,特别是在对待女性方面,可能是不合适的。从这个意义上讲,钱钟书那个“母鸡与鸡蛋”的说法,倒也是有些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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