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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他人遇到的不公
明天完全可能降临到你的头上
文|一粒青盐 图|pexels
孟德斯鸠说:“对一个人的不公,就是对所有人的威胁。因为对一个人的不公,所显示出来的是制度的逻辑。这种逻辑,可以用来对待所有人,无人能保证自己幸免。”
制度与法律是社会公平公正的重要导向,对一个人的不公,其实就是对制度的破坏,制度遭到破坏的后果就是所有人都将失去制度的保护,无一人能幸免。
尤其是那些显而易见、明目张胆的不公,甚或将守法守规则的人加以治罪,欺负老实人,这就是公然蔑视法律、权利、公正、良知,这样做出的裁决或结论,就是对社会和大众的公然挑衅,威胁到的是每一个遵规守法的人。
今天他人遇到的不公,明天完全就可能降临到你的头上。
正如海明威所言:“所有人其实就是一个整体,别人的不幸就是你的不幸,不要以为丧钟为谁而鸣,它就是为你而鸣。”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却很少有人明白或愿意承认这样的逻辑。大多数人在面对别人遭遇不公正待遇时,并不感到愤怒和厌恶,更没有勇气站出来呼吁和呐喊,而是选择沉默和回避,这就是王小波所谓的“沉默的大多数”。
更有甚者,当看到别人遭遇不公时,不少的人会迅速排队站位,站在强势的制造不公正的一边,趋炎附势,把得势的一方认作临时“主子”,摇着尾巴,伸出舌头,流着哈喇子为刚刚认下的“主子”摇旗助威,一起谴责、压抑,乃至诋毁正在遭遇不公正的人,幸灾乐祸,架秧子起哄,不嫌事儿大。
也有人是默默念佛,从别人正在遭遇的不公中,深切感受到自己的侥幸。
还有部分人会选择落井下石,狗撵下坡羊,趁机举报或报复被打击的人,用以显示自己的聪明和正确,从中分得一杯羹。
更多的人,信奉的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鸽子不管水咕嘟”的信条,对他人的痛苦无动于衷,光荣地成为一名麻木的围观者。
一些所谓的智者,会把别人遇到的不公,别人的苦难,视为自己的人生教材,从中吸取教训,变得更加圆滑、世故,没有正义,失去尊严,成为毫无原则的当代人。
世态炎凉,让我们不得不想起马丁•尼莫拉的那首忏悔诗:
当纳粹来抓共产党人时,我保持沉默,因为我不是共产党人;当他们来抓犹太人时,我保持沉默,因为我不是犹太人;当他们来抓贸易工会主义者时,我保持沉默,因为我不是贸易工会主义者;当他们来抓天主教徒时,我保持沉默,因为我是新教徒;当他们来抓我时,已经无人替我说话了。
显然,沉默并不能推动社会制度的进步,也不能保你一生平安,甚或会给你带来致命灾难。正如《易经》所道: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我们都应“安不忘危”。
其实,任何国家的法律制度,都不是一天就能完善的。孟德斯鸠认为,法律与自然地理环境、宗教、风俗习惯、人口、贸易等多种因素存在千丝万缕的关系。所有这些因素最终影响的是一国、一族的法律精神。从立法到执法,反映的都是一个民族法律精神的真实水平。
人民敢于为正义而斗争,是完善法律的重要反馈过程。没有这样的反馈,法律就是自上而下的法律,是死的法律,是注定会酿成悲剧的法律。覆巢之下无完卵,那怕一直信奉沉默不招惹是非的你,大概率也会成为这个悲剧中的角色之一。
法律不仅是人类社会的治理艺术,法律的深处,蕴含着对人类有限性和人性幽微的深思。法律不仅让一切权力在规则下运行,对我们所有人而言,更应是一种处世哲学。法律与哲学融会贯通,聚焦的是法律底层的精神和价值基础,那就是一个人在多元社会的现实中应该坚守怎样的基本价值,如何构建“三观”。
所以,当看到别人遭遇不公时,为别人发声,就是为自己发声,即使我们没有勇气站出来,那也不要去指责和嘲讽那些比我们勇敢的人们。
因为,对一个人的不公,就是对所有人的威胁,不要以为丧钟为谁而鸣,它就是为你而鸣。
会天道,人道者也,穷理尽性以至于命。
遇见,怦然心动,于是惺惺相惜,我们一起让生活变得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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