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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僧的原创文章 第17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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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官员财产难以公开的最大症结,不是目前条件不成熟等客观原因,而是财产公开直接涉及党政高级官员切身利益,受到既得利益群体的主观阻扰,导致在实践中难以施行。
一、官员财产公开的国际意义与理念
官员财产公开,乃是一条在国际上被广泛应用且行之有效的“阳光法案”。
在那些吏治清明的国度里,官员所享有的隐私空间相较于普通公众而言,确实要小一些。
甚至连官员家庭成员的相关信息,都不能单纯视作个人隐私,而应被看作是一种公共资源,公众对此类公共资源信息是有权知晓的。
二、我国官员财产申报与公开的差距现状
就当下的实际情况来讲,我国官员财产申报的现状与财产公开的要求之间,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现阶段,部分官员针对财产、投资以及子女就业等方面的申报,仅仅是向组织汇报,是向申报者的上级或者领导进行报告,却并非是面向人民群众公开汇报。至于这些报告的内容究竟是否属实,人民群众根本无从知晓。
并且,从已经查实的诸多贪腐案件来看,以往的这些所谓“报告”,似乎并未切实发挥出实质性的监督作用,这与人民群众内心的期待相去甚远。
三、官员财产公开的民心所向与广泛认同
常言道,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官员财产公开无疑是民心所向。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的《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2011)》中就有相关显示,在接受调查的公众里,高达81.4%的人都认为公职人员应当公开其财产状况。
从学历和就业状况的角度来分析,无论是小学学历者,还是拥有博士学历的群体,亦或是从学生到离退休人员等不同身份的人们,都普遍认可公职人员公开财产这一做法。
即便是接受调查的公职人员自身,也大多对财产公开表示认同。调查数据表明,在接受调查的公职人员当中,有70%认为应当公开公职人员的财产。而在不同行政级别公职人员的认同者中,省部级和司局级公职人员的认同比例最高,超过80%的人都觉得应当公开财产。
四、古今榜样彰显财产公开的磊落态度
古人云:“平生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回溯历史,1800多年前的诸葛亮在《自表后主》中就曾坦然公开过自己的家产:“今成都有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顷,子弟衣食,自有余饶。”封建时期的重臣都能够做到这般磊落,那么以“为人民服务”作为唯一宗旨的共产党干部,理应更加无所畏惧才是。
就拿近期来说,在中共十八大召开之时,新当选中央政治局常委的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便直言不讳地表示:“财产早就申报了,大家可去中纪委查一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在接受记者集体采访时也明确说道:“关于财产公开,我会按照中央的安排,如实地填写相关的情况,如果有要求,我愿意公开,没有任何问题。”
由此不难看出,那些廉洁奉公、洁身自爱的领导干部,无一不对财产公开秉持着积极支持的态度。与之相反,往往是那些自身存在问题、“屁股不干净”的官员,才会对财产公开持反对意见。
五、财产公开的重要性及推行难点
官员财产公开,既是一项基本制度,更是一项基础制度。诸多国家的实践经验都充分证明,一个地方的财产公开程度越高、收入透明度越大,其社会也就越稳定。
当然,官员财产公开的落实确实需要一个过程,但这并非是技术层面难以攻克的难题,立法也并非是其中的难点所在,关键在于是否有决心去推动这件事。
官员财产难以公开的最大症结所在,并非是当前条件不成熟等客观因素导致的,而是因为财产公开直接触及到了党政高级官员的切身利益,受到了既得利益群体出于主观意愿的重重阻挠,进而使得这一制度在实际推行过程中困难重重。
六、改革顶层设计的关键作用
当改革触及到官员自身权益的时候,而这些官员又手握决定政策制定以及政策走向的巨大权力,那么改革的推进自然就会变得异常艰难。
所以说,改革的顶层设计显得尤为重要,而这首先需要建立起一个能够超脱于部门利益、行业利益、地区利益等各种各样利益关系的改革协调机构,唯有如此,改革才能冲破重重压力与阻力,顺利向前推进。
1,对私有财产的保护立法。
2,对合法获得财产的法定。
3,行政执法者的任命,考核,罢免要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