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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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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雄武松】33×65 纸本水墨|河夫作品(已在微店上架,阅读原文可进)
武松第一次杀人,极其残忍:将潘金莲挖出心肝五脏,然后再斩首。但如此恶性杀人事件发生之后,当地官府的处理,却让人大感意外。
武松也想过走法律程序。但阳谷知县不止一次拿了西门庆的钱,以证据不足为由不予受理诉状。可是,当武松手刃潘金莲西门庆,集齐人证物证和口供赴县自首之时,阳谷知县的态度就变了,“念武松是个义气烈汉……一心要周全他”(第二十七回)。
于是官吏协商,将武松杀人情节改为:
武松因祭献亡兄武大,有嫂不容祭祀,因而相争。妇人将灵床推倒。救护亡兄神主,与嫂斗殴,一时杀死。次后西门庆因与本妇通奸,前来强护,因而斗殴。互相不伏,扭打至狮子桥边,以致斗杀身死。
然后,将所有涉案人员解送东平府。东平府尹陈文昭了解案情后,也“哀怜武松是个有义的烈汉”,不但让狱吏照顾他,还把罪状改得更轻再上报,甚至派心腹星夜上京给刑部熟人送密信,请求对武松轻判。
结果,终审判决:王婆凌迟,武松“杖脊四十,刺配二千里外”。
这应该是当时律法框架之下所能给出的最轻判了。而且,因为东平府上下都同情武松,行刑时,杖脊四十“止有五七下着肉”。
如果说,阳谷知县对武松开恩,是因为西门庆已死,也是想为自己贪赃枉法补镬,那么,更高一级的东平府尹、最高一级的刑部,在获悉案情之后都对武松从轻发落,又是因为什么?
无他,同情、同理心也。
官府如此,再看民间舆论。
当武松被解送东平府时,书上说:“这阳谷县虽然是个小县分,倒有仗义的人。有那上户之家都资助武松银两,也有送酒食钱米与武松的。”
武松只报案一次,知县第二天给出证据不足不受理的答复,他就自己动手。然后,官府帮他脱罪,民间给予资助。这说明,求告无门之后的私力复仇,虽然不合法,却因为合情合理而得到官方和民间的宽宥。
所以,武松这一次完全没想到要反,刺配路上,他跟两个解差关系和谐,还经常买酒买肉一起大快朵颐。过十字坡时,张青和孙二娘建议杀了那两个公差,武松拒了,并为二解差求情,说:
“武松平生只要打天下硬汉,这两个公人于我分上只是小心,一路上伏侍我来,我跟前又不曾道个不字,我若害了他,天理也不容我。”
这个时候的武松,觉得他还有做回良民的机会,所以服罪、认罚。很多人评水浒时张口就来的“官逼民反”,至少用在这时候还是太早了,武松的杀人,最多算“官逼民犯”,而“民犯”之后,官也会自动纠错。
让武松不得不反的,是第二次杀人:在孟州,他遇到了施恩。施恩施恩于他,武松醉打蒋门神,帮施恩夺回快活林,然后被蒋门神靠山设局陷害,于是大开杀戒。
这一次,事情的性质变了。
施恩能占有快活林,用他自己的话说,“一者倚仗随身本事,二者捉着营里有八九十个弃命囚徒”。所谓“随身本事”,就是会拳脚功夫,但这不是关键,关键是他爸是管营(典狱长),官不大,也是当地一小霸,能够驱使近百个亡命之徒为他效劳。而快活林的生意,除了酒店,还有赌场、当铺,甚至还向过路妓女收保护费,一个月“也有三二百两银子寻觅”。
蒋门神能强夺快活林,靠的也是比施恩能打、靠山比施恩大。所以,两股势力其实都是黑恶势力,快活林之争,跟自由市场、公平正义无关,不过是黑吃黑。武松为施恩出头,只为报恩,也没多少正义含量,只是践行“暴力最强者说了算”这一丛林法则而已。
你既然选择了与狼共舞,也就难怪招来狼群的反噬。
于是就有了张都监的设局陷害,栽赃武松,安了个盗窃罪,并买通解差半路杀人,这才引出武松大闹飞云浦,杀两解差及蒋门神两徒弟,然后,再血溅鸳鸯楼。
在张都监家,武松一共杀了几个人?
用他在十字坡对张青的话来说:
马院里先杀了一个养马的后槽。扒入墙内去,就厨房里杀了两个丫环。直上鸳鸯楼上,把张都监、张团练、蒋门神三个都杀了,又砍了两个亲随。下楼来,又把他老婆、儿女、养娘都戳死了。(三十一回)
案发现场官方统计,也说是:“共计杀死男女一十五名,掳掠去金银酒器六件。”
加上飞云浦四个,武松一共杀了十九人。
这十九人里面,有没有人是无辜的?
马槽是底层民众,并没作恶,且一问就指明了张都监所在,武松第一个杀他,可能是担心他叫嚷。
但是,按武松的本领,本来打晕就行。
然后就是一众妇孺,包括养娘、丫环、奶娘、仆妇等……会不会,武松灭门是为了灭口,怕她们说出凶手是他?
他还怕别人不知道呢。杀这些妇孺之前,他已用衣服蘸血在墙上写下“杀人者,打虎武松也”。这时张都监、张团练、蒋门神都已被杀,大仇已报,但武松还没杀够,直到把所有妇孺杀光,才说一声:“我方才心满意足!”
前不久还口口声声“平生只要打天下硬汉”的英雄武松,为什么会蜕变成无差别杀人者?
答案就在他的自言自语中:“一不做,二不休。杀了一百个,也只是这一死。”反正都是死罪,只求杀个够,管你有辜无辜。
再看水浒另一个大英雄:李逵。
江州劫法场,他抡着两把板斧,“不问军官百姓”,朝着几千围观群众排头砍去,“杀得尸横遍野,血流成渠”。
三打祝家庄,李逵“杀得手顺,直抢入扈家庄里,把扈太公一门老幼尽数杀了,不留一个”。
也是灭门。
更令人发指之事,发生在五十一回,三打祝家庄之后。朱仝放走梁山恩人雷横,自己被发配沧州。沧州知府惜才,把朱仝当家人看待,知府的儿子小衙内才四岁,也放心交给朱仝带。梁山泊想拉朱仝入伙,派吴用、雷横、李逵下山,李逵为了斩断朱仝退路,先是把小衙内绑架到林子里,然后用斧头把他的头劈成两半。
一个四岁的幼儿。
【大英雄李逵】33×65 纸本水墨|河夫作品(已在微店上架,阅读原文可进)
如果说,武松杀人,多少还有报仇泄恨、为自己讨个公道的动机,李逵则是为杀人而杀人,完全不问青红皂白,就图个爽。
可是,这样的杀人魔王,在书里书外,有受到谴责吗?
少到可以忽略。晁盖、宋江、吴用确实曾批评过李逵滥杀,但那种批评,不过是罚酒三杯。扈三娘、朱仝这些被李逵严重伤害过的,虽然也曾表示出不共戴天,但后来也都成为梁山上的战友,一起“替天行道”。
水浒成书几百年来,作者、读者、评者,对武松、李逵这样的“英雄”,几乎都是一边倒的赞美。
施耐庵在写武松杀得心满意足之后,来了一个“有诗为证”:
都监贪婪甚可羞,谩施奸计结深仇
岂知天道能昭鉴,渍血横尸满画楼
前两句指出张都监因贪婪施奸计陷害武松,是血溅鸳鸯楼的起因;第三句感叹天道昭昭,暗含武松“替天行道”之意;末句是“天道昭鉴”的结果,鸳鸯楼“渍血横尸”。整首读下来,给人的感觉不外就是,恶有恶报,张都监是鸳鸯楼惨案的罪魁祸首。
可有一句提及那些无辜受害者,或质疑武松的滥杀?
本号“西游解毒”多次提过,西游第三十一回,孙悟空为了将引黄袍怪从王宫引回山洞,命猪八戒和沙僧把黄袍怪和公主所生的一对小儿女摔成肉饼。
《三国演义》第十九回,吕布攻小沛,刘备抛妻弃子逃离,路上投宿猎户刘安家,刘安想款待“汉室宗亲刘皇叔”,找不到野味,“乃杀妻以食之”,把自己的老婆当成食材。“爱民如子”的刘备得知后,也只是“不胜伤感,洒泪上马”。
所谓四大名著,除《红楼梦》外三部,都有同样的问题:在权谋、功业、大局的宏大叙事下,人命成了草芥、工具,随时可以牺牲掉。偏偏这三部小说,几百年来都是广大民众主要的精神食粮。在教育不普及的年代,有多少连私塾都没上过的,就靠听这些书、看这些戏来“受教育”。这些老实人一旦被欺凌,求告无门,自然而然就有样学样。
那么,把这些书禁了,天下不就太平了吗?
没错,明清皇帝也这么想,所以他们不只一次干过这种事。
结果呢,不用我说了吧。
那么,这问题就是无解的了?
当然不是。
回到武松第一次杀人之前,阳谷县知县不拿西门庆的钱,武松告状,法律能为武大郎申张正义,武松也就不用私力复仇,此后的一切链式反应,也就不会出现,众多无辜者也就不用惨死。
但谁都知道,知县拿西门庆的钱,不全是因为贪财,也有不得不拿的原因——西门庆朝里有人,给你钱不拿,就是给脸不要脸,小小知县,还想不想当了。
所以,健全法制,铲除这样的土壤,才能斩断不断循环的链式反应。
-END-
现代聊斋No.5
逢人只说三分话
见鬼全抛一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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