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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许双军、李思军等被告人案件在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李思军,一位当庭举报鹤壁市公检法人员重大违法行为的当事人,如今却下落不明。他签署的律师委托书离奇消失,其人身安全令人担忧。
在10月23日和24日的庭审中,李思军做出了一个令人意外的举动:他当庭解除了法院为他指派的法律援助律师,选择自行辩护。
他解释说,在2022年7月,鹤壁公安人员将他从新乡看守所带至鹤壁后,并非直接送往看守所,而是将其带到三兴康乐村,对他进行了长达30多个小时的刑讯逼供。
他们逼迫李思军将案件责任推给许双军,并威胁说:
如果不按他们的要求做,就会吊销他妹妹的律师证,抓捕他的家人
出于恐惧和对家人的保护,李思军被迫按照他们的要求做出了虚假供述。
因此,在法庭上,他决定说出真相,并解除了法律援助律师,选择自行辩护。
▍当庭举报遭阻拦
在10月28日的庭审中,李思军当庭出示了一份举报信,准备揭露了鹤壁市公检法人员的重大犯罪行为。
然而,法官却阻止李思军宣读举报信的内容。
▍委托律师查阅举报
由于担心人身安全,以及对合议庭此前表现的不信任,李思军指名委托佀化强律师和张凯律师查阅这份举报信,并在查阅后再提交给合议庭。
为了进一步保障自身安全,李思军希望佀化强律师代为聘请两名辩护律师。
▍震惊事实曝光
此时,李思军透露了一个令人震惊的事实:
审判长任利民曾在休庭期间威胁他,如果他委托辩护律师,就会对他进行"分案处理"。
这种威胁行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11条第三款的规定背道而驰。根据该条款,没有辩护人的被告人才可以另案处理。
李思军担心被分案处理后会失去与其他被告人共同辩护的机会,从而更加孤立无援,因此被迫一度放弃了委托律师的打算。
法官的阻拦和威胁,突显了李思军举报信的重要性以及他本人所面临的巨大安全风险。
李思军在法庭上的遭遇,让人不禁担忧他的举报是否能够得到公正的处理,以及他的人身安全是否能够得到保障。
10月29日的庭审一开始,李思军明确表示要聘请律师,并当庭声明放弃15天的阅卷时间。
佀化强律师告知李思军,他已经按照约定代为委托了两名律师,并询问李思军是否同意由这两名律师为其辩护,李思军明确表示"同意"。
佀化强律师随后拿出打印好的《委托书》让李思军签字,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审判长任利民并没有指示法警将《委托书》转交给李思军,而是突然宣布休庭,理由是需要核实两位律师是否也放弃了15天的阅卷时间。
在李思军和律师的一片反对声中,法警强行将李思军带离了法庭。
佀化强律师等人据理力争,最终在混乱中,由另一名律师李性浩将《委托书》交到了李思军手中。
然而,这仅仅是这场委托书"失踪"的开始。
当日下午,佀化强律师将两名律师亲笔签字的*"尊重李思军意愿,本律师同意放弃15日阅卷时间"*的书面声明提交到了法庭,但合议庭对此视而不见。
许双军在庭上透露,李思军当天早上已经将签好名的《委托书》和《律所委托合同》交给了负责押送的法警杜队长,让他转交给合议庭和佀化强律师。
佀化强律师也再次当庭请求审判长接受两名律师放弃阅卷的书面声明,并恳请合议庭交出李思军签字的《委托书》,允许李思军出庭。
然而,合议庭对此置之不理,始终拒绝出示委托书,也不允许李思军出庭。
面对佀化强律师等人多次索要《委托书》和要求李思军出庭的请求,合议庭始终充耳不闻,其阻拦李思军委托律师的举动,其背后的动机令人深感怀疑。
合议庭扣留李思军的委托书,究竟意欲何为?
这一系列反常行为,让人不禁对案件的司法公正性产生严重的质疑。
李思军案件中,合议庭扣留委托书、阻止李思军出庭的行为,这是剥夺了其委托辩护律师的权利!
李思军当庭举报鹤壁市政法人员重大犯罪,这本是一起需要得到严肃对待的举报,然而,他的人身安全却令人担忧。
自10月29日被法警强行带离法庭后,李思军就再也没有出现在庭审现场。
他的安危如何,现在身在何处,我们不得而知。
我们呼吁公众关注李思军案件,关注他的安全,关注案件的透明性!
在法庭上举报官员违法行为,却遭到如此对待,这不仅是对他个人的不公,更是对法治精神的践踏!我们不能让这样的事情发生,我们必须发出我们的声音,为李思军,也为我们自己!
我们敦促:
等监督机构介入调查,彻查李思军案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保障司法公正,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让正义得以伸张,让真相大白于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