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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有权者的天堂与无权者的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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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有权有势者的天堂与无权无势者的噩梦

 王怀玉律师 王怀玉律师 2024年06月09日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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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作为中国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原本是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权利,避免羁押期间的不必要伤害。然而,在实践中,这一制度却变成了一种变相的单独羁押,严重侵害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更为严重的是,这一制度在有权有势者手中,变成了一种逃避刑事处罚的工具。本文将从以下五个方面详细阐述监视居住制度存在的问题,呼吁社会各界重视并尽快取缔这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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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监视居住的现实操作:变相单独羁押

根据法律规定,监视居住可以在嫌疑人的住处执行,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然而,现实中,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往往指定自己设立的居所,事实上形成了对嫌疑人的单独羁押。这种情况下,嫌疑人不仅被剥夺了人身自由,还失去了与外界的正常联系,精神上承受巨大的压力。此外,在这种变相单独羁押的环境中,嫌疑人面临的待遇往往更加严酷,却不能享受看守所或监狱中明确规定的权利保障。这种操作方式,使得监视居住变成了一种更加严厉的羁押措施。

2. 刑期折算不公:两天抵一天

监视居住期间,两天的监视居住才折抵一天的刑期,这种不公平的折算方式进一步加重了嫌疑人的心理和身体负担。相比在看守所或监狱中的羁押,监视居住本应是一种较为宽松的措施,但实际效果却适得其反。许多嫌疑人在监视居住期间遭受的痛苦远超出看守所的生活,但在刑期折算时却得不到应有的公正。这种不合理的规定,导致嫌疑人在心理和身体上的双重折磨,不仅侵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也违背了司法公正的原则。

3. 有权有势者的避罪天堂

对于有权有势者,监视居住成为了一种逃避刑事处罚的有效工具。他们可以通过各种关系,将监视居住地点指定为自己或亲友的住所,从而在家中度过所谓的“监视居住”期。这种情况下,嫌疑人的日常生活几乎不受影响,甚至可以继续从事正常的社交和工作活动。而最终,当法院作出判决时,监视居住的时间又可以折抵刑期,使得他们实际上不需要真正服刑。这种做法不仅破坏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也让公众对司法公正产生严重怀疑。

4. 无权无势者的噩梦

相较之下,对于普通民众,尤其是无权无势者,监视居住往往成为一种更为残酷的惩罚。在指定居所的情况下,他们被迫远离家庭和工作环境,生活陷入极大的困境。在没有外界帮助和资源的情况下,他们很难维持正常的生活,甚至面临精神崩溃的风险。而且,在监视居住期间,他们很难获得有效的法律援助,导致在审判过程中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这种不公平的待遇,严重侵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也反映了司法体系中的权利不平等。

5. 应当取缔监视居住制度

综上所述,监视居住制度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严重的问题,不仅违背了设立这一制度的初衷,更加剧了司法的不公正。因此,应当尽快取缔这一制度,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首先,应当加强对现有羁押措施的监管,确保其公正性和人道性。其次,可以通过引入电子监控等技术手段,替代现有的监视居住制度,既能保障公共安全,又能保护嫌疑人的基本权利。最后,应当加强对司法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杜绝滥用职权和权力寻租现象的发生,确保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

监视居住制度作为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其初衷是好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存在严重的问题,尤其是对无权无势者的不公和对有权有势者的庇护,使得这一制度成为社会公正的绊脚石。为了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保护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应当尽快取缔监视居住制度,推动刑事司法体系的改革,让每一个人在法律面前都能享有平等的权利和尊严。王律师认为是时候到了要取消监视居住这种刑事强制措施的时候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应当有这样一个漏洞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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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怀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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