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官方回应

(2024-01-22 17:52:00) 下一个

https://mp.weixin.qq.com/s/T2mYhhyb4APtEFxElcsmFw

中国普法 2023-01-31 19:22 
Image

 

 
 

  近日,四川省卫健委发布通知显示,新版《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简称新《办法》),将于2023年2月15日起施行。根据规定,新《办法》适用于双方或一方为四川省户籍人口,以及在四川省长期居住且持有四川省《居住证》的非四川省户籍人口。

 

  所谓生育登记,其内容包括夫妻双方(公民)基本信息(含户籍信息、居住信息、婚姻信息等)和子女信息(含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子女的现存子女)等。

 

Image

四川省卫健委官网截图

 

  相较2019年3月20日出台的《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办法》,新《办法》主要修订了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取消了是否结婚的限制。新《办法》取消了对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将生育登记的重心转移到生育意愿和生育结果上来,回归人口监测及生育服务本位。

 

  二是取消了生育数量的限制。新《办法》规定,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

 

  三是简化了生育登记的要求。新《办法》规定,网上办理生育登记时,可通过相关信息系统调取身份证或有效证件电子证照的,不再上传身份证明材料。

 

  四是增加了信息共享的要求。新《办法》增加了“婚育一件事”一次办、生育登记信息共享、电子证照共享等内容。

 

四川省卫健委回应:

“生育登记”并非“上户口”

 

  1月30日,四川省卫健委相关处室表示,《办法》中所说的“生育登记”并非大众所认为的“上户口”,生育登记可以通过网上登记,主要是向群众宣传告知其有哪些权利、义务,也是部门对群众基本情况的了解。

 

  工作人员称,生育登记并不是上户口,办理生育登记,是为了保证妇幼服务更好地开展,保障相关部门对当地人口的有效监测。《办法》并非鼓励不结婚生孩子,而是为了保证“未婚先孕”人群的权益,让其进行生育登记后就享有一些妇幼保健的服务。...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