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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迷的游戏

(2024-07-18 05:28:14) 下一个

(一)

去地库找东西,在桌角发现了这个毽子,清楚地记得这是十年前回国探亲时买的。拿起来,弹弹上面的灰,端详一番,儿时的歌谣似乎在耳畔响起:

一个毽,咱俩踢

马莲开花二十一

二八二五六,二八二五七

二八二九三十一

......

儿时跳皮筋,蹦房子,打沙包,跳绳等那时传统的游戏,尽管也都参与,但喜欢程度及水平都一般。真正痴迷,又玩得很精的,无疑是踢毽子。为什么呢?细想想,这中间似有故事。

(二)

做毽子是有讲究的。细看手上这个毽子的标签:深圳市***体育用品厂。尽管是专业生产厂家,但制作出的毽子非常业余:(1)毽毛用的是山鸡的尾羽,太粗太硬,不易控制平衡。(2)毽子的底座选的是几片薄铁皮,重量太轻,踢起来‘啪啪’乱响,不易做连贯动作。(3)底座包皮用的是橡胶垫,弹性太大,踢起来容易乱飞。真正好用的毽子选用的材质应该是:公鸡的颈毛,重量适中的铁垫片,帆布底座包皮。

当年用的毽子都是自己动手做,但收集材料颇受周折。毽子底座起初用铜钱,但铜钱太轻,每踢一下都要使大力。后来发现铁垫片合适,于是就到周边的工厂里,连捡带顺。插毽毛的塑料管当年也是稀罕物,好不容易搞来一节,用起来非常节俭。把塑料管一端剪开三叉,用线把它固定到包垫片的帆布上。用一段时间,塑料管就会从分叉处断掉。不舍得换,从管壁中部穿几道线,将其固定,将就再坚持几天。

毽子的美观和质量与毽毛有很大的关系。插上大花公鸡颈部羽毛的毽子,每一次被踢到半空,驯服地翻个跟头,五彩的羽毛随风轻轻抖动着,悠悠下落,煞是好看!住在居民区,哪来那么多公鸡毛呢?那些年搞卫生都用鸡毛掸子,在踢毽子运动风起云涌之时,学校里每个班的鸡毛掸子,领来不久,就会呈半秃状。逢年过节谁家要杀鸡了,还没动刀,早就围拢来一群等着捡鸡毛的孩子们。

我的同桌是个永远‘鼻涕过长江’,脏兮兮,不爱学习的男生,平素不愿搭理他。但他的家住在附近的农村,能轻而易举,源源不断地向我提供紧俏物资:公鸡毛。于是对他的态度有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作业任由他抄;考试时,卷子也会有意识地移向他的一侧。

踢毽子时穿的鞋,对游戏玩的好坏也有很大影响。脚内侧和脚背是‘踢’的主要发力点,因此鞋的内帮及正面一定要平整;鞋的面料要柔软,以便卸力缓冲,易于做连续动作。所以鞋的首选不是旅游鞋,球鞋或单布鞋,而是高帮棉鞋(玩毽子主要是在冬天和早春)。

(三)

起初玩毽子只限于‘踢’:脚内侧发力,将毽子打起来。从可以连续踢几次,几十次,到几百次;支撑脚不移动地踢;双脚交替踢。后来发展到玩‘花’毽。花毽的动作都是小伙伴自己发明的,有很多种:

蹦:一只脚跳起来后落地,另一脚同时从侧面将毽子踢起来。

战:一只脚跳起来后悬空。

跪:一条腿蜷起来。

花跪:一条腿绕毽子一圈后蜷起来。

偷:一条腿弓步不动。

跨:一条腿跨过毽子后,落下,另一脚从侧面将毽子踢起。

磕:两腿绷直,摞起来跳,下面的脚面将毽子踢起。

花磕:两腿绷直跳起,一条腿在空中绕过毽子,然后两腿摞起来。

落:将毽子扔到空中,然后用脚背或大腿将毽子接住。

缠:腿顺时针(外缠)或逆时针(内缠)绕过空中的毽子后,脚背将毽子踢起。

挂缠:脚内侧或外侧踢起毽子,腿绕空中毽子一圈后,用脚背或内外侧将毽子踢起。

顶缠:大腿顶起毽子,腿绕空中毽子一圈后,脚背将毽子踢起。

除了这些基本动作外,还可以将它们组合起来,比如‘蹦战跪’连续做,左顶右挂缠等等。

(四)

不但踢毽子动作在不断创新,游戏规则也随之变出花样。开始只是个人踢着玩,或是几个人轮流踢。后来衍生出比赛。花毽比赛的规则有些复杂:(1)第一人踢个花样(称引毽),其他人跟着模仿(学毽)。(2)如果引毽人的动作失败,或者踢的花样过于简单,选择放弃,由第二人引毽,依次类推。(3)学毽没有成功,即为失败者。(4)学毽人如果做出两套引毽人的动作,引毽人为失败者。这种比赛很有意思,后来又发展出团体对抗赛:2对2,5对5,甚至10对10。

一轮比赛结束,对失败者的惩罚也很有趣味,有点像棒球的攻防,胜利者攻,失败者守。失败方供毽(类似于投球,扔过来的毽子必须是方向位置合适,否则可以拒绝踢),胜利方踢起毽子,然后做出一个花样动作,动作成功完成后飞出的毽子,要避开守方的劫杀(空中接住),否则就算被击毙。

那个年代,孩子们以玩为主。在寒冷季节的课余时间里,学校的操场上,家属院的房前屋后,到处是玩毽子的人群。

(五)

我开始毽子玩的一般,尽管踢的水平不错(连续踢几百下,毽子不会落地),但基本不会花毽。踢花毽是后来跟我的邻居森学的。森年长我两岁,是个白白净净的男孩,他的个头中等,身体也不显健硕,但身体素质特别好,是学校田径队,足球队的主力。那时我们那一带的男孩子都会玩花毽,森是他们中的顶尖高手。看森玩花毽是一种享受:他踢毽时腰胸拔得特别直;浑身放松,四肢协调;做‘蹦战跪’花样时,毽子每一次打得很高,有充足的时间接着做下面的连贯动作;他的眼专注地盯着上下飞舞的毽子,嘴角挂着自信的微笑。简直帅呆了!

我们两家关系密切,他像对亲妹妹似地护着我。有一次他从别人嘴里听说:我们班的一个男生老对我污言秽语。未经我同意,在一次课间休息时到班里来,三拳两脚将那男生打倒在地,直至跪地求饶。

(六)

有段时间我总缠着森,教我踢花毽,他很耐心。为了学‘落’这个动作,他会一手托着我的腰,一手抬着我的腿,去迎空中的毽子。半躺在他怀里,闻着他身上的气味,说不出的愉悦。早就掌握了,还是佯装不会,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这个动作。故意将毽子扔到斜上方,他径直抱起我,抡半圈,操作着我的一只脚,稳稳地接住落下的毽子。这时他会大喊:死丫头,玩我呐。我高兴地开怀大笑。

我的花毽水平提高很快,于是森开始带我参加他们男孩子的团体对抗赛。这就更加鼓舞了我继续刻苦练习的士气。每天很早起床,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某个动作。寒冬腊月常常练得大汗淋漓,浑身湿透。最后练就了几个绝招,比如左右‘蹦战跪’,‘跨’接‘花磕’等,这些动作有的森也做不来。

这之后,森经常带着我去会各路从市里其他地方来挑战的高手。每当碰到硬碴,森就会对我喊:丫头,亮绝招!

对抗的结果,自然是我们一方胜的时候多。失败方供毽时,我像一只欢快的小鸟,左突右冲,辗转腾挪,一群男孩子围着我,总也接不住那远近高低,方向变幻莫测的毽子。森双手插兜,歪着头,在一旁饶有兴致地欣赏着。

(七)

森踢毽子的次数越来越少了,他交了个女友。常常是我们正在踢毽子,他就被叫走了。那女孩长得很漂亮,但娇里娇气的,弱不禁风,更不会踢毽子。

森见到我时,依然是嘻嘻哈哈的神情,伸手摸摸我的头。我心里有气,经常拿话刺他,他倒毫不介意。我们住的联排平房不隔音,我常常耳朵贴着墙,听他在那边唱歌:送战友,跨征程,默默无语两眼泪,耳畔响起驼铃声......。他的嗓音很好,有点像关贵敏。

后来学校开始抓学习,我也渐渐放弃了玩毽子。高中毕业,森顶了母亲的班,进了工厂;我随后也考上了大学。

(八)

上大四时的一个周末,回到家,听到了森出事的消息。附近家属院的一个小混混,在路上截住了加班回来晚的森的女朋友,动手动脚的。听到了女友的哭诉,森把那家伙胖揍了一顿。随后那个混混纠集了一群地痞流氓,森被打得一周没起来床。

伤刚有好转,森怀揣着一把三角挂刀,像一头复仇的猎豹,晚上埋伏在那个家属院里。那家伙出来上厕所,刚开屋门,就被阴影里等候多时的森,扑倒在地,身上连中十几刀。

据传,森当时表现得很镇静:没有跑开,敲开两邻的门;在一旁看着众人七手八脚地忙乱着,静等警车的到来;他满身是血,头上雪白的绷带被染得鲜红。

想像着那个场景,我似乎此时已丧失了分辨是非的能力,脑海里居然闪过了电影‘英雄儿女’中,立在山头上,手握爆破筒,‘王成’的画面。

那家伙,因送去就医及时,惊险捡回一条命。

(九)

叩开森家的们,森妈妈把我让了进去。几日不见,她的头发已花白。她望了望我,嘴唇蠕动了几下,没说出话来。来到森的房间,帮着收拾他很凌乱的床铺。抖开床单,一只漂亮的毽子掉了出来。粗粗的塑料管里插满了五彩斑斓的芦花鸡毛,蓝色的灯芯绒布毽底包皮。这是我送给森的,新新的,没有用过。

回到家坐在沙发上,手里摆弄着毽子,不经意地问:市里的犯人是关在沙坡劳改窑吧?父亲警觉地回答:你要去看森?那儿可不是女孩子去的地方。我没再吱声,心里翻腾着:我会去吗?脑海里浮现出影视剧中的可怕画面:一个个穿着号衣,剃着光头的犯人们,眼露着凶光......。

森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他的女友不久就名花换主。森从监狱里放出风来:谁碰我的女人,小心胳膊腿。在频繁换了几任男友后,那女人终于迎来了谈婚论嫁的未婚夫:一个不信邪的律师。森没有食言:那律师在婚礼前夕,被森的几个小兄弟打断了胳膊。律师选择息事宁人,没有报案,带着夹板,低调地办完婚礼。

森的一家两年后搬离了家属院,之后再也没有他的消息。

(十)

十年前回国探亲,走到家属院门口,遇到了森的前女友。她虽有些发福,昔日的风韵仍依稀可见。寒暄几句后,想问问森的近况。看看她怀里的孩子,话到嘴边,没出口。

我的一些旧物,包括那只毽子,早被父母处理掉了。到附近的杂货铺,买回了这只毽子。

每个人回顾过往的经历,就像读一部长篇小说,部分印象深刻,部分印记模糊。多读读自己喜欢的章节吧,故事的结局已不那么重要了。

找个透明的盒子把毽子放进去,端摆在书架上。每每看到:睹物,忆事,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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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评论 (16)
评论
枫雪故都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花似鹿葱' 的评论 : 多谢花姐美言鼓励!
开始我们也用铜钱(西安的古墓多,陪葬的铜钱很容易得到)。用铜钱做的毽子只是简单地踢还行,但不适合玩花键,因为铜钱太轻,毽子踢不高。电线杆上用作固定瓷瓶的垫片最合适。
花似鹿葱 回复 悄悄话 疯丫头好文!踢毽子踢毽子,最好的毽子是铜钱底啊,俺小时候都是铜钱做的。奢侈得很^_^
枫雪故都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桔子熟了' 的评论 : 儿时别的游戏玩得一般,唯有对踢毽子特别感兴趣。文中的人和事印记深刻,特此记录之。
多谢博友驻足、美言点评!
桔子熟了 回复 悄悄话 好文,引人入胜。初看踏毽子,整个人都来了精神,满满年少时的回忆。再往下看,森的故事和结局令人惋惜。漫长的人生中,很多人走着走着,就都走散了。但很多人和事,却又烙印般刻在了心里。
枫雪故都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可能成功的P' 的评论 : 问好可可!
作为文城新人第一次参加王府活动,很认真地拜读了各位大咖的参展美文,收益良多!特别是可可的那篇“最让我扼腕的一次穿越”,尽显小说高手的精湛风采!学习了!
当年我们那儿的踢毽子风潮也是女孩子引领的,后来男孩子的加入将活动推向高潮。尽管男孩子天性更喜欢球类,但由于受器材、场地所限,无法尽兴,于是把兴趣转到了简单易行的踢毽子活动上。我当时在这方面花了很多时间和精力。
可能成功的P 回复 悄悄话 记得王府好文!我在中国带回来的毽子也不好踢,不过,也是我技术不好:)不过,我会甩,当然十有八九是甩不过去的。后来教给女儿,她柔韧性好,真的能甩出一个漂亮的弧线。可惜我们都不会从前面再接住。我父亲是踢毽子高手。
枫雪故都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杜鹃盛开' 的评论 : 记得这篇文章刚发出来,就被杜鹃盯上了,到俺这小院一通翻箱倒柜,吓得俺赶紧隐藏了几篇相关博文。哈哈:)
杜鹃盛开 回复 悄悄话 哈哈哈,记得这篇,印象太深了:)
枫雪故都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水星98' 的评论 : 童年的印记总是令人难忘!非常感谢水星兄一直以来的美言鼓励!
枫雪故都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油翁' 的评论 : 多谢油翁驻足到访、美言点评!
枫雪故都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暖冬cool夏' 的评论 : 这篇旧文一直没贴出来。近来有些忙,家事新文没整理出来,拿它凑数。没成想遭到暖师姐劈头盖脸一通表扬,虽说有些脸红,但还是忍不住偷偷读了几遍美评,哈哈!多谢多谢!
枫雪故都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菲儿天地' 的评论 : 多谢菲儿美言鼓励!
水星98 回复 悄悄话 “一个毽,咱俩踢,马莲开花二十一,二八二五六,二八二五七,二八二九三十一” 哈哈哈,我小时候也边踢毽子边唱这个歌,太熟悉了!
暖冬说得好:“枫兄的文风质朴细腻流畅,思路清晰,文字感人,尤其是最后一段,点题,带点悠思,带点感伤,好赞!” 说出我的心里话!
油翁 回复 悄悄话 这篇文章写得生动有趣,让人勾起了童年回忆。作者的细节描写令人感同身受,犹如重温童年游戏。感谢枫雪故都带领我走进这段美好的回忆。
暖冬cool夏 回复 悄悄话 如果说在王府竞猜时读此佳作,注意力集中在“猜”上,那么再读,则是“赏”。枫兄的文风质朴细腻流畅,思路清晰,文字感人,尤其是最后一段,点题,带点悠思,带点感伤,好赞!
小时候也踢过毽子(也做过),跳过橡皮筋,岁月如风而逝,今日在枫兄的文章里再次穿越,缅怀!
菲儿天地 回复 悄悄话 枫丫头,写得太好了,让人唏嘘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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