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中共统治的中国是极权专制社会的话,那么美国,澳洲等国就是法权专制社会。而且不管是什么专制都是人在执行专制,所以极权专制可以有机会以权谋私,同样法权专制也可以以法谋私。因为人的本质都是自私的,并且很多时候在没有约束,不会受到惩罚的时候,人也会变的很邪恶。
大权在手就不怕惩罚,所以可以任意妄为甚至作恶多端。同样不违反法律,也就是在合法的情况下也就是不会遭到惩罚的话,同样会作恶多端,甚至残酷屠杀。过去在澳洲大英帝国制定了对那些已经被驱赶到了不适合人类居住地区的原住民们,如果试图返回自己的家园的话,澳白们就可以对原住民格杀勿论的法律,之后短短的百年里原住民只剩下原来的10分之1,90%都被杀掉了。同样进入20世纪澳洲政府制定了小麦法,以这个法律抢夺原住民的土地。具体就是原住民只能亏本种植小麦,否则就被没收土地。澳洲白人靠这部法律“合理合法”夺走了原住民大量土地。
美国也是一样曾经制定了人类社会最完善,最登峰造极的奴隶法,让白人奴隶主们可以合法奴役,凌迟,强奸,甚至屠杀黑奴。后来的排华法案,也同样是压制华人在美国这块被赞美为自由的土地上,只能成为低劣种族,不能享受自由创造财富的权力。 这些法权专制的历史可以说罄竹难书。而且即使到了今天的文明社会,法权专制也是无处不在。看看今天白宫的政客们滥用法权,把法权作为政治斗争的工具。而警察更为恶劣,把法权当作种族歧视甚至谋财害命的工具。而目前拜登对特朗普的所有绞杀行为,都进一步暴露了美国法权专制主义社会的本质。
引用政治家托克维尔说过的一句话,“在美国,几乎所有的政治问题迟早都会变成司法问题。”反过来,司法也必然沦为具有党争性质的存在,为党争恶斗服务。也就是说披着民主外衣的美国政治,本来说好的政党之间互相监督,互相牵制以充分保证民主,但实际上说的好听做的完全是另一套,也就是最终都可能被恶意转化为司法问题,最后用法权专制打压政治对手。 而且说好的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的美国民主,可今天司法体系也就是司法部,最高法院勾结拜登政府,参与党争,对特朗普实施法权专政。表面看似是依法办事实质上政治因素已经完全凌驾在了法律之上。
而特朗普因败选而失去了对法权的影响力,也就不可能通过司法调查选举舞弊。而和法权勾结在一起的拜登政府,用法权这个工具抹黑攻击特朗普,海湖庄园的搜查就是典型案列。调查结果也许猴年马月也出不来,但却在选举之际既成事实地造成了特朗普个人政治形象受到严重损害。 并不是说不能对前任总统实施法权专政,但目前拜登的所作所为就是在滥用法权,以法谋私。而南加州8名警察乱枪打死华裔女子李艳事件,就是利用法权谋财害命。当时4名警察因李艳在自家持刀而闯进李艳家,并且故意用彩蛋追打李艳,迫使其陷入无法自控的惊恐状态错误地迈出了自家大门。而被早已等在门口并准备合法击毙李艳的另外4名警察,毫不犹豫地同时开火将其击毙。
击毙的理由是李艳持刀有伤及警察的危险。这不是笑话吗,难道闯进屋里的4名警察就不怕吗,要是真危险的话就没必要进入李艳的家,或者在屋里就将其击毙了。不客气地讲警察的这种疯狂行径,不得不让人能怀疑警察是在以法谋私,是在通过合法杀害李艳,帮助物业公司掠夺李艳的房产。否则的话唯一能够解释的就是美国这种法权专制主义下,警察就像被输入了杀人指令的机器,单纯地按照: 【if (持刀 and 屋外 ) then 杀掉】。不管是哪一种情况,美国的这种法权专制主义暴行不仅缺德,没有人性,而且十分血腥。
法权本来应该是维护社会秩序,社会公正的工具,并且法律的基础也应该是建立在道德,人性和公理上的。但美国的法权专制主义社会从诞生的那天起就是专制工具,所以今天的警察执法只要符合法律条文,也就是只要不违法那么一切恶行,暴行也是理所当然。再加上种族主义意识的驱使,也就根本不会去考虑道德和人性,只要认为合法就毫不犹豫地枪杀李艳,毫不手软地跪死佛洛依德。可以说在美国对于不能适用法权的猫狗来说,要比人幸运的多。
总之,从美国法权专制社会的发展历史来看,不仅各种恶法始终伴随者美国的法权,而且历史上纵容包庇屠杀黑人的美国司法部,最高法院也可以说是恶贯满盈。在这种法权专制统治下,过去拥有法权的白人群体可以合法地对黑人进行凌迟,强奸甚至屠杀。今天代表法权的警察可以毫不犹豫地合法枪杀完全没必要杀害的人。这背后就是从美国法权诞生的那天起就伴随着道德缺失,和人性缺失。再加上凌驾于法理之上的根深蒂固的种族歧视观念,使美国的法权专制更加冷血和残忍。而更可悲的是这种冷血和残忍的暴行,因为“合法”二字而被多数美国人所接受,甚至赞美。难怪美国政府会捏造谎言“合法”入侵伊拉克,杀害几十万伊拉克人,而美国民众也都坦然接受。
而且复杂的法权让有钱人可以花钱逃避法权的制裁,穷人只能接受肉体的惩罚。这背后就是美国是资本驱动和操控的社会,一切的一切包括法律都是对有钱人有利的。所以美国的法权专制社会也是极其不平等的法权社会。也就是说美国的法权专制主义社会不仅道德缺失,人性缺失,而且极为不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