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简翎
上周五,新墨西哥州一位长相俊美的年轻女子,开着一辆白色的豪华轿车,停靠在一家商店的垃圾桶旁。只见她下车后,麻利地打开车后门,从后座上取出一个捆绑得很紧的黑包裹,一转身,一抬手,把黑包裹重重地扔进了肮脏的大垃圾桶中。之后,她若无其事地开车离去了。
几个小时后,有人听到垃圾桶里传来了微弱的哭声,那声音好像一只小猫咪的啼鸣。听到哭声的人赶紧报警。警察带着几个人迅速赶到现场,开始寻找“哭源”。很快,他们发现了这个长条形的黑包裹,打开一看,一个婴儿赫然呈现在眼前。到此时为止,这位可怜的新生儿已经躺在冰冷的垃圾桶里长达六个多小时了。
人们赶紧把婴儿送去医院抢救。目前,婴儿的健康情况良好,没有生命危险。
很快,警方逮捕了婴儿的生身母亲,十八岁的亚历克西斯阿维拉。据她交代,上周四她去看病,意外发现自己怀孕了,第二天就在家中的浴室里生下了这个可怜的孩子。
当时,她慌作一团。不知道怎么办好。想来想去,还是把他扔掉来得简单容易,于是开着家里白色的沃尔沃出去寻找丢弃地点……
她这一举动涉嫌谋杀婴儿未遂犯罪,恐怕要在监狱里呆上不少时间了。她的一念之差,毁了她的整个人生。
实际上,美国各州都颁布了《安全港法案》,这个法案容许婴儿的监护人安全地把孩子遗弃,“安全港”通常是医院、警察局、救援中心、消防站、教堂等。 父母不必留下姓名,不必办理送养手续,更不会遭到起诉,当然,他们可能会失去监护权。 该法的目的就是要使婴儿的无辜生命得到保护,尽可能地避免堕胎、杀戮、抛弃。
比如,有的州只要新生儿不超过七天大,其母亲或父母就可以酌情送给合适的有责任心的亲戚,邻居,警察,消防人员,医务人员,教堂牧师等等。你只要告诉他们,我不想要或者我没办法处理这个孩子,对方就有义务把孩子接过来,却没权利问你叫什么名字,家住哪里等等私人问题。你只要把孩子递给了competent persons,可以马上转身消失在茫茫的人海里,就好像什么事儿都没发生一样,去开启你新的人生。但是,如果你把孩子交错了人,比如,交给了人贩子,drug dealer等犯罪分子了,其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就要由你来承担法律责任了。
上面那个十八岁的女孩,要么不知道有这样的法规,要么无心无肺,心智不成熟,不在乎婴儿的死活。无论如何,她都要为自己的愚蠢与残忍付出沉重的代价。
好在她的孩子还是万幸的,没有夭折。在美国,每年有1400个新生儿被母亲或者父母扔进垃圾桶里,大部分都死去了,存活下来的是极少数。这还是在有《安全港法案》保护的情况下的数据。假如没有这个安全法,可想而知,会有更多的婴儿以这种方式遭到遗弃。
希望有好心人收养了上面这个可怜的新生儿,让他健康快乐地成长,不要告诉他这人生丑陋的一幕,不然,会在孩子的心中留下永远也抹不去的伤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