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顛覆性轉變的到來,是因為「定義」的顛覆 |《五燈會元》賞要(十一)

(2024-07-17 11:54:28) 下一个

上回我們講道:自由主義,進步主義,科技烏托邦主義,或廣泛意義上的現代人對於快樂或人類幸福的看法都建立在對於技術,商品,資本,及其身份認同和意識形態的依賴之上。 缺少了這種依賴關係,現代人就會感到痛苦,甚至會失去方向。 然而,常識告知我們:依賴關係或組合而成的狀態是不穩定和充滿變化的,且最終都會瓦解。 整個過程只會被變化所帶來的失敗與失去的痛苦所不斷的衝擊。

所以,依賴關係其實是人類痛苦的來源 — 這個觀點構成了佛法的決定性標誌(四法印):即由於我們的狀態是相互依賴而存在的,因此,其中並沒有任何穩定性,安全性或確定的滿足感存在(無常anitya)。 而一切被我們認為是可以帶來快樂和幸福的事物,無論是比特幣,人工智慧,愛情與友情,或“以上都不是”,由於這些東西都是相互依賴組合而成的,因此它們的實質是痛苦(苦duhkha)。 包括了那些認為人類的幸福要依賴於公有制或私有制,或依賴於善與惡,野蠻與文明,進步與落後,和平與戰爭之間相互爭鬥的意識形態或價值觀念。

那麼,擺脫相互依賴就是佛法消除「苦」的解決方案嗎? 我們在佛陀早期的教法中的確可以看到這樣的表述,譬如「涅槃寂靜」(涅槃 Nirvana)。 “寂靜”表達了沒有依賴關係,有點像“一個巴掌拍不響”的狀態。 這會使我們以為,達成「涅槃大樂」就是去除一切依賴關係,出離世間的一切牽掛和羈絆,而去享受孤獨或極度的簡樸,甚至去修身體上的苦行。 這幾乎成為了世人對於佛法的主要印象,甚至是刻板的印象。

然而,禪宗從一開始就有「誰縛汝」與「無人縛」的教導。 我們來看《五燈》卷一,三祖僧璨大師這一段:

有沙彌道信,年始十四,來禮僧璨大師曰:願和尚慈悲乞與解脫法門。 師曰:誰縛汝? 曰:無人縛。 師曰:何更求解脫乎?

「解脫法門」是佛法眾多標籤之中最為引人注目的一個。 這是因為我們處在相互依賴的狀態之中,正在被某些東西所綁縛,需要從依附,約束,甚至是奴役的痛苦關係中出離,或者是急需開解相互之間的責任,託付,期待與失望的壓力與苦悶。 但是,三祖僧璨並沒有教導小沙彌立即的實施斬斷一切依賴關係,要他去閉關,或每天打坐20個小時以上,以及盡量少吃飯,以減弱身體對於食物的依賴。 儘管這些手段對於佛法修行者是十分重要的。 但是,離開了見地,離開了佛法對於這個世界及生命之真相(實相)的看法,則任何消除痛苦的手段都會失去方向,而成為一個追逐假相的瘋狂行為,而距離從痛苦中解脫越來越遠。

那麼,什麼是佛法的「見地」? 其中最難以理解和消化的,即是「四法印」中的「無我」(anatta)。這個「無我」並非是一個道德概念,指犧牲自己而成就他人。「無我」更像是一個哲學概念,傳統上也會以「無自性」或「空性」(Sunyata)來表述。而更容易被我們記住的表述,我的推薦是「顯空不二」,即事物在顯現(現象)的同時,它又並非是實有的,並非是真實的存在。

當然,每當我們聽到這種「非實有」,「非真實」,「空性」的表述,我們立刻的反應是,這是在公然的否定顯現,否定現象的存在,或否定“經驗事實”。 我們之所以有這樣的情緒反應? 那是因為,我們所接受的主流教育和所處的主流文化已經習慣了將經驗事實直接當作真實存在。 並且認為,這個對於「真實存在」的定義是不可挑戰的絕對真理。

然而,主流對於「真實存在」的定義果然是不可挑戰的嗎? 我們應該看到,所謂的「現代社會」恰是來源於文藝復興和啟蒙運動,挑戰並修改了當時歐洲人頭腦中關於「真」或「真理」的定義,而引發的一場人類社會形態的顛覆性轉變。 才有了現代人對於人類幸福不同於中世紀歐洲人的顛覆性看法。 那麼,類似挑戰或修改「真」或「真實存在」定義的「啟蒙運動」不再會發生了嗎? 或不再需要了嗎? 換句話說,如果我們認為主流對於「真」或「真實存在」的定義是不可證偽的,是無法被修改,或是不再需要修改的最終的結論,則我們就是在不知不覺間回到了宗教的老路,又活在了文藝復興和啟蒙運動前的狀態里了。

而宗教式的,啟蒙運動前的生活狀態,由於把假相當作了「真」或「真理」,因此而不斷的遭遇悖論。 那麼,觀看一下我們當下的生活狀態,則我們也明顯的遭遇到了“忙碌與快樂”的悖論:一方面,發財與成名的機會稍縱即逝,人們淹沒在熱門資訊和即刻危機的處理之中忙都忙不過來,另一方面,忙碌促成了內卷,使目的是獲得快樂與幸福的忙碌成為努力的為自己和他人製造痛苦。

因此,消除痛苦其實是一個比追尋快樂更加急迫的人生命題。 或者說,消除了痛苦既是快樂。 而要使這個命題可以真正的行得通,不至於再次的淪為悖論。 則我們就應該首先思考:痛苦是與生俱來的嗎? 這當然不是一個無聊的或無用的思考。 因為,如果痛苦是與生俱來的,就像我們與生俱來的基因那樣。 那麼邏輯上,痛苦就是無法消除的,那又何談什麼消除痛苦的「解脫法門」呢? 更何談人類消除痛苦,達成終極幸福的任何努力了! 這無疑會使我們致力於消除痛苦,獲得幸福的任何努力統統都陷入在悖論之中。

然而,再次的,我們的確陷入了悖論:我們或者已經接受了有與生俱來的「原罪」,而心甘情願的踏上了「贖罪」的生命旅程。 或者接受了主流關於「痛苦與快樂並存」的主張,認為人類需要經過相互競爭這一「自然法則」,甚至要通過「充分的競爭」才能消除痛苦,才會獲得快樂,而將生命投入到過度的競爭,甚至是戰爭的痛苦之中。 而這種「痛苦與快樂並存」的主張其實是在的表明:並不會有一個脫離了痛苦的純粹快樂或圓滿幸福的存在,表明痛苦無法徹底消除,痛苦是與生俱來的,伴隨著人的一生。 如此,我們陷入在了痛苦的死循環之中:我們被推著不停的努力去消除無法消除的痛苦,不斷的投入競爭去贏得並不存在的圓滿幸福,這樣一種「輪迴」或「內卷」的生命狀態里了。

而當痛苦的死循環成為了現代社會的主流,則「止痛劑」的泛濫就應運而生。 我們會陷入在對於「止痛劑」產生依賴的狀態裡面。 這些「止痛劑」並非只是以化學品的方式出現,而是以廣泛意義上可以帶來短暫快樂感的寵物,自己製造出來的寵物,玩具,高檔的智慧玩具。 以及廣泛意義上可以滿足身份認同需求的偶像,自己製造出來的偶像,高級的複雜偶像等等形態,而被我們極度的依賴,而使痛苦與止痛劑同樣的不可或缺,更使得現代社會核心的經濟活動「創造需求」轉變為「創造痛苦」。 因為,只有不斷的「創造痛苦」,廣泛意義上的「止痛劑」產業,及其就業才可以不斷的增長和壯大。

所以,當佛法討論「苦」是否可以消除,也就是討論「解脫法門」時,佛法會要求對於「痛苦是否與生俱來」進行討論。 而要討論「與生俱來」,則要先討論什麼叫「生」? 也就是要對於「起源」或「產生」的定義達成一致。 這就是三祖僧璨反問「誰縛汝」的用意,意在引導小沙彌以佛法的見地去觀看「苦」的起源,釐清「苦」是否是與生俱來的真實存在。

那麼,「起源」與「真實存在」有什麼關聯呢? 這就要回到我們一直在反覆推銷的佛法精髓「緣起」。 如果從字面上展開「緣起」,它表達「一種有依賴關係的起源」或「起源是有依賴關係的」。 佛陀指出:每當我們思維,感知,分析和討論「起源」或「產生」的時候,我們早就落在了主觀與客觀相互依賴的狀態裡面了。 這個時候,或在這種主觀與客觀相互依賴的狀態之下主張「客觀先於主觀而產生」,以及「客觀獨立於主觀而存在」,那就如同辯論「是先有雞,還是先有蛋」。 所以,站在「緣起」的立場看來,當唯物主義或科學實在論主張「客觀獨立於主觀,並先於主觀而產生」時,那無異於是把自己當作了「蛋」,而站在了「蛋」的角度非常聰明的指出:沒有雞,怎麼會有蛋呢?

然而,是什麼原因導致了唯物主義或科學實在論堅定的認為,有一個獨立於主觀的萬物的起源,且這個「起源」必定隱藏在宇宙的某處,而科學早晚可以找到它,科學也早晚可以證明一個物質性的「萬物的起源」呢? 其中的一個原因可能是把「信念」或「信仰」與「科學假設」混為了一談,而再次走上了以信念或信仰來代替科學的偽科學或迷信的老路,猶如啟蒙運動前的套路。

那麼,為什麼說「萬物的起源」是一種信念或信仰,而並非是一種科學假設呢? 我們可以從兩個方向來粗略的分析:首先,科學的決定性特徵是什麼? 是「可證偽性」(Falsifiability)。 據此,我們來問一問唯物主義或科學實在論:請問「萬物必定有一個真實存在的起源,且這個起源必定的物質的」,這樣的說法是科學的嗎? 如果是科學的,那它就是可證偽的,即它並非是絕對不可動搖的終極結論。 而如果它並非是絕對的,則萬物可能並沒有起源。 而如果沒有起源,則這一切就不是真實的存在。 而如果這一切不是真實的存在,則把一切經驗事實看作是真實存在的主張和理論體系就只是一種信念或信仰而已。

所以,問題就轉向了對於經驗事實是否為真實存在的分析。 而這又要從什麼是「真」,或如何定義「真」談起。 我們來快速的回顧一下前面對此問題的討論:首先,佛法認為「真」要具有「無欺」的特性,也就是沒有欺騙性。 而「無欺」的特性是「恆常不變」。 那麼恆常不變的特性又是什麼呢? 是「獨立」,也就是沒有任何依賴關係。 (詳見 https://blog.creaders.net/u/32411/202402/483051.html)所以,如果我們同意這個邏輯,則我們就會同意:「真實的存在」,或「真實存在的起源」其特性都要落在「沒有任何依賴關係」上。 反之,一個有依賴關係的起源,它怎麼可能是「萬物的起源」呢? 所以,所謂證明其真實性的焦點,就是證明「起源」或「真實存在」的確沒有任何依賴關係,包括不依賴於我們的感知,思維和指出,而是具有自己感知自己,自己指出自己,自己證明自己的「自證」(Self-evident)的特性。 即使是我們把Self-evident翻譯為「不證自明」,這個「自明」的意思同樣是自己照亮自己,自己證明自己,其特徵同樣是「沒有任何依賴關係」。 所以,那些將「不證自明」的特徵說成是「客觀事實」或「共識」的主流看法,無疑是落入循環論證的悖論而不自知罷了。

如今,把「自證」作為「起源」或「真實存在」的決定性特徵,這已經不是佛法所獨有的看法了,這對於接受過科學課程的我們也不會陌生。 譬如:科學學科的起點「公理Axiom」或「公設Postulate」被認為是自證的。 但是,不需要多麼複雜的邏輯訓練我們又可以得知,當我們指著某個東西,或指出某個陳述是自證的時候,我們就已經違反了「自證」的定義。 也就是無法滿足「自證」之自己指出自己,自己證明自己,自己照亮自己的定義而處在了悖論之中。

而如果我們繼續分析這個悖論,我們就會驚訝的發現:由於「自證」意味著不依賴任何東西而獨立或獨自,意味著不可分割,意味著恆定不變,那也就意味著不會有東西產生。 因為,產生或起源意味著變化,意味著可以分割,意味著有依賴關係。 所以,如果「起源」是「自證」的,那它就不可能產生任何東西。 而如果「起源」不是「自證」的,而是有依賴關係的,則它就不是真實的「起源」,也就談不上有任何東西被真實的產生出來。。。

在我打住這種令人抓狂的分析之後必須指出:這只不過是模仿了佛法中觀派(Madhyamaka)關於「生」(起源)的廣大辯論中一個及其微小的片段。 中觀派把世間對於「起源」或「產生」的看法歸結為「自生,他生,自他生,無因生」。 然後,一一的指出了這四種看法的悖論,也就是指出了它們統統都是偽命題,不過是「妄念」或「無明」,好聽的說法是信念與信仰罷了。 而並非是什麼科學假設,也談不上是真實的存在。

所以,對於「緣起“的一再思維會給我們帶來定義上的顛覆,會顛覆我們對於「起源」,「產生」,以及「真實存在」的習慣性定義。 也因此,「思維緣起」是所謂佛教徒,或講經說法者必不可少的功德 — 這是中觀派的龍樹菩薩最核心的宣導。 因為,如果「起源」是「緣起」的,即有依賴關係的,如同主觀與客觀的相互依賴,則邏輯上我們就無法找到一個獨立存在的真實的起源。 而如果沒有真實的起源,那就沒有東西被真實的產生。 那麼,被我們感知,思維,分析和討論的產生,或生生不已的顯現是什麼呢? 是我們的概念,龍樹稱之為「假名安立」,佛法傳統的稱呼是「幻覺」。

「幻覺」的顛覆性並不是否定了現象的存在,或是在肯定虛無主義。 「幻覺」表達的是「存在,但並非真實的存在」,「有,但非實有」,也就是「顯空不二」。 這哪裡需要多餘的否定或肯定呢? 相反,當我們身處幻覺,則任何肯定或否定的操作都是在把幻覺當真,起到了強化幻覺的力量,而維持在幻覺中輪迴。

所以,當三祖僧璨在聽到小沙彌道信「無人縛」的否定式回答後,立刻指出「何更求解脫?」。 乍看之下,這似乎是在鼓勵躺平,提倡「什麼都不做」。 但是,「什麼都不做」恰恰是一個巨大的「造作」。 就像我們剛才講的,當我們身處夢境,則無論我們肯定或否定夢幻里的一切,或努力的競爭,或躺平,或認命,或贖罪,或拚命的尋求解脫,統統都是在把夢境當真,而持續的做夢。

所以,「何更求解脫」依然是在討論見地和定義,而並非是在討論消除痛苦的手段,或是在指出某種高級的修行方法。 因為,「更求」有「多餘」的意思。 字面上看,它要相對於本來狀態,或對應於真實狀態才可以成立。 換句話說,如果我們生命的真實狀態,或本來面目是沒有痛苦的,並沒有被綁縛,則消除痛苦或解脫就是多餘的「更求」。 如此,我們就看到了三祖僧璨是在向小沙彌指出我們生命的真實狀態,或者說,是在指出佛法對於生命的定義。

習慣上,我們會傾向於把生命看作是物質的,並把「心」,也就是把我們的感受,情緒,智力,意識等看作是物質的屬性。但是,如果我們否定生命是物質的,或主張生命是精神的。 則我們又會陷入到「先有雞,還是先有蛋」的辯論之中。 所以,我們只能回到一切命題或理論體系的基礎 – 真實的存在。 就像我們上面所分析的那樣:「真實存在」的特徵是沒有任何依賴關係的,它不依賴於我們的感知和證明,而是自己依賴自己的自證或自明。 因此,二千五百年前,由於缺乏合適的語詞,佛陀把自證或自明稱之為「佛」或「佛性」,並一再的指出「你就是佛」或「眾生本來是佛」。 這個主張的依據就是我們都有「心」,而「心」的本來狀態就是「自明」:我們自己知道自己正在思考,正在感知,正在感動,正在傾聽。。。 哪裡需要依賴一個萬能的神,或需要依賴獨裁者我們才能感知快樂,才可以感知痛苦呢?

於是,「信於言下大悟,服勞九載」。 到了這一步,沙彌道信終於「大悟」。 而需要注意的是,這個時候,沙彌道信似乎還沒有閉關九年,還沒有修鍊到頭上放光,具足神通,或活了一百六十歲之久。 所以,這個「大悟」指的是什麼呢? 指的正是對於「真實存在」,或對於我們生命的定義有了顛覆性的看法。 悟到了「心」的本來狀態,或我們生命的真實狀態是自證或自明。

而這種「定義」上的顛覆,必定會帶來生活態度和行為上的顛覆性改變。 因為,悟了的菩薩會看到這一切不過是幻覺。 我們所經歷的,無數次的珍愛與丟棄,失敗與重新開始,獲得與失去所有,乃至無數次的生生死死,其實都是幻覺。 因此,他們將珍愛之物,甚至是自己的身體送人,如同贈送夢中的寶石一般。 他們將因果業力轉化為菩薩生生世世的「渡生事業」,並樂在其中。 顯然,如果這一切不是幻覺,則在菩薩生生世世,無窮無盡,困難重重的幫助他人的生命旅程,或「償還業債」的旅程中,他或她早就累垮了,至少也會活得心力交瘁,焦慮不已。

但是,「證得幻覺」,或如實的體驗到這一切的確是幻覺,而安住在自證與自明之中,卻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 因為,在我們的日常狀態中,我們自己並不知道自己是「自證」的,自己幾乎不知道自己正在想著什麼,正在做著什麼,自己正在閱讀,自己正在呼吸。。。 既使是我們自己知道自己正在呼吸,這個自證與自明的狀態也無法維持,我們馬上又不知道自己正在焦慮,正在害怕,正在鬼鬼祟祟。。。 所以,沙彌道信「大悟」之後「服勞九載」。 就是在反覆的練習回到自證與自明,練習安住在自證與自明的領地。 而所有的「解脫法門」最終也都會指向這個練習。

總結今天的重點:真正可以使我們消除痛苦,獲得幸福的方法必建立在「真」或「真實存在」之上。 包括一切理論體系,權力的合法性,無一不是如此。 然而,「真」或「真實存在」則依賴於我們的定義。 而「定義」的精髓是抓出決定性的特徵。 二千五百年前,佛陀指出,我們生命的決定性特徵是「自己依賴自己,自己證明自己的」自證與自明。 這一特徵超越了一切有依賴關係的,組合而成之物的缺陷,超越了時間,也超越空間,而將一切相互依賴,組合而成之物都置於了非真實的,非恆定不變的,必定會瓦解的「幻覺」的位置。 而我們的真實狀態超越了幻覺。

那麼,操作層面的重點就是:修改定義才會改變現狀。 正如前面所舉例的文藝復興和啟蒙運動。 正是因為顛覆了中世紀歐洲人對於「真」或「真理」的定義,這才會進入現代社會。同樣,這種因为修改定義而帶來顛覆性改變的事情,也可以從中國社會狀態的顛覆性改變上看到。 譬如:因為幾乎顛覆了社會主義公有制,及其计划經濟的定義,才會有中國社會幾乎是顛覆性的轉變。所以,只需要再顛覆掉「改革開放」的定義,將「開放」定義為「去美國化」,將「改革」定義為「制度自信」,則中國社會「改革開放」的現狀無疑會發生顛覆性的改變。

《五燈會元》里大量的禪語和禪意,以及禪行和禪修,全都是在幫助我們改變對於真實存在的定義。 而除非我們可以明白佛法對於生命的定義,否則,我們就無法消除在痛苦中反復輪迴的生命體驗。 我們下回接著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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