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写的博文“中美对比一瞥”被“人在北美”论坛置顶以来,各种评论纷至沓来,贬褒不一,看来此类题材颇受关注。我也觉得似乎意犹未尽,由此今天再写点感受以聊补不足。
说到消费,国内使用最频繁的两个词是“投诉”和“维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首先要时刻准备着未来也许会遇到质量或售后服务问题,由此最重要的就是获取发票,有些人为了获得一点蝇头小利不要发票,结果发生纠葛后就投诉无门,陷入商家的温柔陷阱。此类案例比比皆是。
如今国内各地都有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在维护消费者利益方面作用十分明显,给百姓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平台。举例来说,国内许多公司发行了五花八门的电子消费卡,卡上并不注明有效期,结果让顾客稍不留神就中招。若干年前我就遇到过一次,单位集体购买发给员工的一张千元消费卡,上面只写“过期作废”却未注明具体时间,结果我因过了有效期,在商家消费时被拒,于是我打电话到这个公司投诉,对方说是你自己不提前查询有效期,后果只能自负。于是我的法律知识有了用武之地,我以经济合同法为依据,指出过错是在对方(明知会过期,却不明示具体时间误导消费者),如果不解决我们只能在消费者协会见,再不行我们也可以法庭见。对方知道遇到对手了,请示领导后立马认怂,主动派人上门帮我激活了卡,但需要扣除五元手续费,这个是合理的自然可以接受。然而不是所有消费者都具备法律专业知识的,更多的消费者无形中就吃了亏。
我遇到最奇葩的事发生在2008年国庆节,买了新房准备装修(与美国不一样的是国内商品房绝大部分都是毛坯房),我利用黄金周促销在上海某著名商厦买了一台日立原装进口冰箱,支付了全款两万元人民币,约定2009年春节送货上门(这是该商厦的特色寄存服务)。几个月后,装修工程竣工了,我去电话通知商厦送货,结果对方说冰箱没了,请我去面谈善后事宜。于是我风风火火地去了,原来日立公司的营业员赚钱心切,把我买的冰箱早就卖给了别的顾客,原以为后续货物会源源不断,谁知日本国内断供了。他们提出愿意让我更换任何一款其它冰箱,价格贵也可以。可我坚决不同意,因为我看中这个双门立式冰箱的特点是占地少,而且我厨房间的全套进口橱柜已经安装完毕,中间就留出了这个日立冰箱的位置,换了其它的橱柜就得敲掉重做,劳命伤财。
我提出只有两个解决方案:一是去千方百计找到一模一样的冰箱,二是按退一赔一,返还我四万人民币(因为全款已付就是合同已经生效,对方违约按照合同法只能加倍返还货款),面对我寸步不让的立场,日立公司不得不满世界去寻找该款冰箱,可是找遍日本和中国真没有货了。一个月后商厦通知我,说日立公司最后在芜湖找到了同样的冰箱,那是放展览会的样品,让我再去店协商。我兴冲冲跑去一看,还真是同款,但是冰箱门上有个小瘪坑,估计是运输环节出问题,我提出我买的是新的,你们现在给我的瑕疵明显,而且样品的质量也难判断,无法接受。结果在商厦的协调下,双方犹如菜场买菜,讨价还价,最终以三千元成交(同时将保修期从一年延长到三年)。为了表示对商厦秉公处理的感谢,我当场把退回的一万七千元全部用于购买了两台索尼电视机。货送到后,聪明的太太找了个冰箱贴粘在瘪坑上,彻底解决了心里的疙瘩。12年过去了,这台冰箱至今还在我上海家中正常运转,哪怕我们并不在家:)。
我举出以上两个例子并不是想炫耀自己的才能,只是提醒海外华人回国消费时要处处小心,因为国内的消费环境与美国是不一样的。
接下来聊聊美国的消费环境吧。众所周知,在美国商场无理由退货是小菜一碟。被困美国将近一年,我们主要消费都是靠网购,在蔬菜水果方面偶尔也会遇到质量问题,每次都是一联系客服,对方都是简单要求拍张照片上传过去,几天后退款就回来了,这里我要特别感谢马里兰的fresh gogo 平台和纽约的Weee平台,他们提供的服务是一流的,尤其是在大灾下为华人抵抗疫情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感恩节前遇到促销季,太太在梅西上购买了一件心仪已久的衣服,付完款后就收到梅西的邮件,说由于疫情和消费者集中购买,你购买的衣服不能在感恩节前送到府上,公司会寄来二十刀购物券以示歉意,收到购物券后自然又去购物了,一直到圣诞节后,衣服仍然没有收到,再发邮件去询问,对方答复说由于运输环节出错,衣服又回到了公司,为了表示歉意再寄十刀购物券给我,元旦过后我收到了衣服和购物券,遇到如此贴心的服务,我还有脾气吗?:)
总而言之,我尽管已经离开律师职业三十几年,但仍然可以在国内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经常为亲朋好友出谋划策,但是如今身在美国,完全处于英雄无用武之地,这当然是个好事,这不更加说明美国的消费环境远优于国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