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友人之邀,上周末来到加拿大温哥华岛的维多利亚小住消夏。此前虽来过维多利亚多次,时而从温哥华坐轮渡过来,时而跟游轮在维多利亚停靠一天,但我熟悉的维多利亚只是冰山一角,因为每次都是在热闹的维多利亚内港市中心转悠。
孤陋寡闻的我,提到维多利亚,想到的是议会大厦、碧根山公园、费尔蒙皇后酒店、政府大街、渔人码头、唐人街,还有离维多利亚不远的布查特花园。一旦朋友去维多利亚旅游,便自作聪明推荐这些景点。
有一年,因为租了个民宿,在布查特花园的后门,有机会去附近转了转,其中“一见钟情”的是悉尼(Sidney)。虽然这个人口只有一万二的小镇发音跟澳洲的悉尼一样,却完全是两回事。有人说澳洲的大悉尼是世界上最美的城市之一,那么加拿大的小悉尼,可以说是世界上最美的小镇之一。这次来维多利亚住几周,终于可以不慌不忙,细细游览维多利亚市内和周边地区。悉尼,自然而然列于故地重访名单之首。
虽然才来了不到一周,却已去了两次悉尼。第一次是七月一日,加拿大国庆节 (Canada Day) 去的。出去旅游,能参加当地的庆祝活动是中了上签,自然不想错过。那天,维多利亚市中心从早到晚有盛大的庆祝活动,然而停车困难,于是我建议去个小城镇,比如我最喜欢的悉尼。
我们刚下公路,上了主街,就发现前边的道路被封住了,国庆游行在主街举行。所幸街边的购物中心停车场很大,停车场里,人来车往,一派节日景象,有许多可爱至极的小宝宝穿着红色的衣服,带着小遮阳帽和小墨镜,被父母抱着牵着领着推着(婴儿车),简直是宝宝大游行,令我目不暇接,心情大悦。
先生果断开进了停车场,终于找到了空位。到了主街,在低矮的石头围墙上树荫里舒适地坐下来。我俩误打误撞,以为游行10点开始,我们来晚了,不料尚未开始。人越来越多,街边挤得满满的,大家一起站立,唱了加拿大国歌之后,游行就开始了。放几张游行和观众的照片吧。
由于那天没机会周游悉尼,昨天又去了一次。路过岛景海滩公园 (Island View Beach),去那儿转了一圈,正值暑假,海滩上最活跃的是孩子,当然还有不少狗。年迈的也不少,有的自带折椅,有的坐在堆积在海滩的浮木上,看书晒太阳。温哥华岛的夏季气候宜人,早晨摄氏十几度,中午下午二十来度,加上徐徐的海风,清凉舒服。
上左图中,能隐约见到白雪覆盖、位于美国华盛顿州的贝克山
在海滩,遇到一老先生牵着巨大的狗(抱歉,我粗心大意,没问狗的品种),出于好奇,打听狗的体重,竟有190磅。于是便有了以下对话:
你的狗每天要吃很多狗粮吧?
不很多。一顿一磅肝、一磅鸡胸肉、外加两个汉堡肉饼。一天两顿,同样的食品。
也就是说,你的狗一天至少要吃五磅肉吗?
是的。它不吃商业加工过的狗粮,只吃鲜肉。
啊,它真幸运,有你那么好的主人。
谢谢。
这位老先生为了大狗,一个星期要买35磅肉!
而后去了悉尼,午餐时间,主街上人来人往,路两侧停满了车。拐弯去旁边小街停车。悉尼真不错,主街免费停车一小时,小街两小时,显示出小城镇的优点。
下车来,发现街边是一间房地产公司,橱窗里摆着出售房屋的照片,独家住宅几乎都在百万以上,甚至几百万,Condo几十万,看到个四五十万的,仔细一看,是Studio(单间带设施)。这时,值班经纪人走了出来,问我们是否打算购房。
我俩回答,只是游客,随便看看。经纪人得知我俩来自加州后,不无遗憾地说,现在外国人不能在加拿大买房了。这才得知,加拿大政府2022年通过法规,禁止外国人和商业企业在加拿大购买住宅物业,该规定有效期至2027年。但也有例外,如留学生、难民、和来加拿大临时工作的人还是可以买房的。
说实话,十多年前首次来悉尼,蓝天白云下,只见碧蓝的海湾中散落着大大小小的绿色群岛,白雪覆盖的贝克火山(在美国华盛顿州)隔海相望,海边百花姹紫嫣红、绿草茵茵,街道整洁干净,人们彬彬有礼。一时冲动,曾想在悉尼买个小公寓,可以来休假。
但后来忙于去其他地方游玩,把这事丢在脑后。这次先生说,幸亏没买,否则现在还多件事,需要处理。年龄大了,打理自家住房都嫌麻烦,如果不常去一个地方度假,何必买房?租房就行了。看来,随着岁月流逝,愈加意识到无非借宿地球,物质占有欲是越来越低了。
扯远了。房产经纪人向我们推荐了这家餐厅,菜品不错,景色更是一流,餐厅在主街的尽头,旁边就是码头。还是晒些悉尼的照片吧。这个小镇是不是很美?
图片均为原创
好像已经有博友提到了,我也觉得贝克山远眺很像波特兰的 Mounthood,可能都是火山的原因吧。
谢谢海风把俺们BC小镇拍的这么美,蓝天白云碧海波,岁月静好。新周愉快。
还有一个电影,专门讲在那里发生的一个故事,叫《Paris, Texas》,由当时最红影星 Nastassja Kinski 主演。
【美洲大陆很多地名都是最初的移民带去的吧?】
是的。但常常在前面加一个“新”字,以示跟旧大陆的区别。
纽约一开始有很多荷兰移民,就给它起名叫 New Amsterdam。(原版 Amsterdam 在荷兰。)
后来英国移民又把它的名字改成 New York。(原版 York 在英国。)
现在一提起 Harlem(哈莱姆),人人都知道它是纽约的贫民窟,很少人会想起原版的 Haarlem,荷兰一个小镇。
美国东北部叫 New England。
加拿大东部省叫 Nova Scotia(新苏格兰)。
那山很像我们这儿的Mounthood 哎,山顶尖尖的
我曾经在佛罗里达看到海水是绿色的,悉尼的海水是蓝色的。
美洲大陆很多地名都是最初的移民带去的吧?最早知道的是德克萨斯州的巴黎。LOL
《贝多芬》里的狗演员叫 Chris,是一个 200 磅重的 St. Bernard。
当然温哥华附近的自然景观更棒。
【遇到一老先生牵着巨大的狗(抱歉,我粗心大意,没问狗的品种)】
常见的巨大的狗,一般就是两个品种。
一种是 St. Bernard,长毛,粗壮。
一种是 Great Dane,短毛,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