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月色,曾几番照我,梅边吹笛。唤起玉人,不管清寒中宵立。檀郎如今渐老,尽忘却、春风词笔。但记取、竹外疏花,冷香入瑶席。江南,正寂寂。叹波音路远,夜雪初至。一洋之隔,红萼无言可相忆。回记共携手处,千树压、西湖寒碧。又片片、吹尽也,花落同似。
祝你今天心情愉快。
——凌云”
“师兄你好。我刚才百度了一下你篡改的这首词,不觉微笑。我其实并不知道自己笑了。我儿子走过来,他从我身侧环抱着我的腰问,妈妈,你在笑什么?他的双臂,尚不能完全环住我的整个身子。我摸了摸他搭在我身上那软乎乎的小手,发出了这封信。
——你的朋友,许亦真”
我关上电脑,站起来,牵起了许航的手。
我对这位年轻人说,去让外婆帮你洗澡。明天周一,要早起上学。
他摇晃着我的胳膊,半吊在我身上。
无论礼拜天的晚上做了多少心理建设,起了多少誓,星期一的早晨,还是同样地手忙脚乱。最主要的原因,还是许航这个臭小子太不配合,比前一天晚上不可爱得太多,越大越难管了。
上个月刚过了六周岁的生日,这位自认为很有前途的年轻人洋洋得意地对我和他的外婆宣布,他长大了,要去当一名宇航员。因为他的名字就预示着,他将来一定要翱翔于广袤的太空,去探索那些隐藏于星星里的秘密。
隐藏于星星里的秘密。
小人儿说的这句话,触动了我内心深处一些久远的回忆。
我想起,在一个长了青苔的破旧水泥台阶上,我与她并肩坐在一起的场景。
我想起她搂着我的肩膀,我们相互依偎着,抬头望着夜空。她的手臂柔柔的,软软的,没有什么力量。但她的怀抱却让我安心。很温暖,很安心。她的呼吸,温热地,一下一下吹拂在我的脖子上。还有她的发丝,细柔的,随风吹拂在我的颈侧,搞得我痒痒的,一直想笑。
周围有一两盏不甚明亮的路灯,还有隔壁人家的灯,透过玻璃窗,昏黄地映了出来。
她微笑的脸庞,洁白,温软,好象是发着光一样。
她搂着我,亲切地问,“真真,你长大了,想到天上最亮的那颗星星上去玩吗?”
她举手指向那蓝黑色的天幕。
我看着她的侧脸,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后来,在静默中,我随着她的目光,一起看向那遥远无垠的夜空。
天上一轮淡月,繁星万点,它们默默地闪耀着。
在一片蛙鸣虫叫里,万籁俱寂。
一颗毛茸茸的小脑袋,依靠在我的背上。
年轻人嘴里嘟囔着,“妈妈,你今天晚上,能不能别去加班了?这个月你每天都是八九点钟才回来的,你回来的时候我都睡着了。我都好多天没有听到你给我读故事了。”
他委屈的语气,让我的心紧缩了一下。
我从锅里铲出一个蛋,放在盘子上,吹了吹。小人儿的注意力被香气成功地吸引过去。他从我背后伸手,一下子拽走了那个盘子。我赶紧伸手帮他托住,小心地扶着他的小手和盘子,放到旁边的桌上,叮嘱他别被烫到。不过,我也是白费功夫。等我帮他把盘子放好,那只荷包蛋已经进了年轻人的肚子,留下一双油乎乎的小手,笑着摆给我看。
油锅还在吱吱作响。我一边继续煎蛋,一边回头笑话他,
“妈妈每天加班,航航就能早点买你心爱的飞行器了呀。”
年轻人嘟着他油乎乎的小嘴,不甚满意的样子。
是的,最近我在的公司实在太忙了。有点儿卷生卷死的感觉----应该说更靠近后者。
我是一个内心喜欢说话,外表常常不言不语的人。
我是一个单身母亲。
或者,那些更加了解我的底细的人,会更加明确地指出,我是一名未婚妈妈。
但是,我永远不会懊悔许航的出生。他给我的人生,带来了全部的意义。在他到来之前,我的生活是黑白的,是灰暗的,我艰难地成长到二十二岁。
我无数次地质问自己,存在的意义。
而在这过去的六年间,我从未再那么想过。我的生活,仿佛突然之间被蒙上了一层明丽的色彩,它让我从心底里时时泛起一种幸福和快乐的感觉。这一点,在我上次给凌云师兄的信里,我又一次愉快地提起。
是的,此刻坐在桌边等着吃我煎的荷包蛋的这个可爱的小人儿,他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那种被爱的幸福,被需要的快乐。每一天,我都觉得自己在竭尽全力地活着,活得那么恣意、那么痛快。
凌师兄说,他从没打算结婚。他没有孩子。按照目前的想法,将来也不会要孩子。他说,作为他那样的Loner,大概永远也不会有机会明白,拥有一个全身心依赖自己的小生命,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
他希望我在下一封信里,能更加细致地描绘一下,什么是我所说的那种“被爱的幸福”、“被需要的快乐”。他的那封信,我还没有正式去回答过。因为我觉得,很难描述得让人身临其境。
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吧。
我与凌云是大学校友,他比我高两届。
新生入学的时候,他在学生会打杂,帮忙迎接新生。我那时与他曾有过一面之缘。是他安排我填写入学登记表,然后又帮我与我妈妈提行李,陪我们走到宿舍楼去报道。我记得,他人瘦瘦高高的,戴着一副有点儿反光的眼镜。长得就是一个普通男孩子的样子。脸色有些苍白,表情严肃,抿着嘴。那时候他不爱说话,远远没有他现在的信里说得多。
虽然,也不算太多。
有时他会一天就写一封信来。有时候,十天半个月才来一封信。不过,如果我有事写信去,他一般都会在当天或者第二天就给我回信。
入学时的那匆匆一面,我们彼此都没有留下太深的印象。我所在的院系功课繁忙,所以,我也无暇去维系什么人际关系。
我与他再次见面,是在两年以后,他出国的前夕。凌云本科毕业就出国了,他们计算机系,当时似乎有那样的传统。
有一天,有那么巧,我拎着热水瓶回宿舍。他坐在八舍的楼下等人。突然,他出声跟我打招呼。我抬头看,是一个不认识的男生,带着黑框眼镜,长得还有点帅。
我看着他,觉得奇怪。
他慢慢地说,他以前的女朋友,以前也住在这里。
以前的女朋友,以前住在这里?我又不认识他。这个人有毛病?还是想跟我搭讪?我有些脸红,抬腿想赶紧走开,想看看宿管阿姨在哪里。这个时候他又开口了,
“同学,我见过你一面。新生入学的时候,我帮你提过行李。你还记得吗?”
终于,他那副反光的眼镜,勾起了我的回忆。原来是接新生的那个人,他竟然还记得我!我的脸刷的一下更红了。
我想了想,上前一步轻声说,
“师兄您好。有什么我能帮你的吗?”
他长腿一伸,站起来微微一笑,
“没事。我上周拿到了去米国的签证,今天回学校拿行李,以后不会再回来了。”
他抬头环顾四周,
“我在这里坐一会儿,缅怀一下自己的青春。再看一遍这些梧桐树。”
凌云当时的年纪也不会很大,至多二十二三岁,却说什么,“缅怀一下自己的青春”。如今想起来,真觉得好笑。下次写信我会问问他,当时是真的那么想,还是只是调侃。但是,我好像也不敢随意开他的玩笑。我怕他真生起气来,十天半月也不回信给我。虽然他在通常的状态下,一直是冷静睿智的。
我不记得自己当时说了些什么,可能也没说什么吧。总之,在我正觉得窘迫的时候,他掏出了笔,从一个黑皮笔记本里撕下一张纸,给我写了一行字。他说,是他的名字和电邮。
他说,希望以后可以和我通信。
他又解释,让我不要误会。他就是觉得,离开了学校,还想能与一些人写写信,无论是谁。这样他可以感觉自己还一直生活在这片校园里。
他还说,他给路上遇到的好多认识不认识的人,都留了名字和电邮地址。我应该算是他认识的人吧。
他说,这样的人并不多。
他的语气有种伤感的意味。可是,我还是感觉心跳得厉害,不敢去接他扬手递来的那张纸。
阳光下,他的眼镜反着光。我看不清他的表情。
周围有女生进进出出,有人奇怪地看了我们一眼。我忍受不了她们的视线。于是我快速放下热水壶,匆匆接过凌云递来的那张纸,三下五除二叠成方块,一把揣进兜里。然后,我拎起了水壶,逃跑一样转身往宿舍楼里走去。
在我身后,凌云大声地喊了一句,“要记得给我写信!”
这句话太容易让人误解了。从我身边走过的女生,有人揶揄地看着我笑。我的脸彻底红了。但其实,我那天才第一次知道他的名字,第二次见面!
那一天,我一整天都有些晕陶陶的,有些恍惚。
可是后来,我也并没有给他写信。
我能写些什么呢?我的生活,一个沉默乏味的小女生的生活,与他的人生,显然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他与我通信,又能回忆起什么校园生活呢。而且,家里的情况也要求我必须静心读书,尽早承担起自己的责任。为了我的妈妈,我必须这么做。
所以,有一年多,我都没有想到过给他写信。我想,他自然也不会专门去打听我是谁,通信地址是什么。
就这样,我们失去了联系。
但是,我也没有扔掉那页他递过来的纸。那张撕得有点歪斜了的纸上,龙飞凤舞地写着两个大字,凌云。还有他的Email地址。
那两个字,带着一股征服世界的霸气。
那是一个我所不知道的世界。
我也不清楚,是出于什么样的心理,我保留了那张纸。夹在了一个同样黑皮的笔记本里。直到一年多以后的一天。
有一天,我妈妈来学校找我。
那个周末,我回了一趟家。
回学校之后,我四处翻找,把所有的书都翻遍了,终于找出了那个夹在一堆书里的黑皮笔记本。翻出了凌云给我的那张纸。
也不知道一年多之后,凌云是否还怀念他的大学生活?还有没有兴趣和我通信?
和一个陌生人通信。
我跑到学校的图书馆里,登录进电脑。
我申请了一个163邮箱,迫不及待地等待着它激活。是的,之前我没有申请过可以发出校园网之外的电子邮箱。
在那一刻我才发觉,我与外面世界的联系是那样的微弱。
除了班上几个偶尔说话的人,我几乎与外界没有任何联系,也几乎不与高中同学通信。
好不容易等信箱激活之后,我拿出那张纸,慎重地输入纸上的那个电子邮件地址,发出了一封信。
时至今日,已经有接近七年。我依然记得,我写给凌云的第一封信是这么写的,
“凌云同学,您好,我叫许亦真。很冒昧给你写信。不知道你是否还记得,我们在2018年和2020年,也就是你出国之前,见过两次面。那时你给了我你的名字和电邮地址,你还记得吗?不知道你是不是还希望与旧校友通信,回忆你的大学校园生活?盼复。
祝你学业进步,一切顺利。
你的一名校友,许亦真”
发出那封信之后,我在发件箱检查了两次,确认我输入的邮箱地址与那张纸上写的一字不差。
然后,几乎每过一个小时,我便登录进那个163邮箱,察看有无回音。
每次当我鼓足勇气,输入密码,屏幕会骤然在我眼前闪现。
然后,我心急地一眼望去,邮箱里一片空白。
我知道自己不该那么性急。已经过去一年多了,凌云到了国外,学习生活必然十分繁忙。是否还用这个电邮地址也是个问题。就算还用这个地址,会不会经常登录也不一定。而且,我们之间还有时差,当时应该是他的深夜。最可能的,或许他的心意早已改变,不再有心情与人通信。更何况他说过,他曾给遇到的好多人留下了名字和邮箱地址。而我,大概是给他写信的人里最晚的一个了吧。
他很可能早已有了新的生活,新的人际关系,无暇再有什么闲情逸致,回复陌生人的来信。
我在图书馆里盘桓了好几个小时,终于承认,他不会很短时间内回信了。
于是我背着书包,走出了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