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毓民其实是自己主动去省纪委投案的。前一天晚上,他独坐在沙发上,喝了一晚上酒。
那一次他周末回家,老婆冯艳珍告诉他,汪董跟她说,她手里持有的一个基金,他可以接过去。那是几年前买的一个私募股权基金,当时BC系统内很多人买了,说是BC证券公司做的上市保荐,铁定两年可以上市,至少可以翻倍的。他们也买了3000万。谁知2015年股市大跌,公司的上市也推迟,一拖这两年,公司经营也出了问题,上市无望 ,就卖给了一家上市公司,换得上市公司股份。可是这家上市公司股价也大跌,现在还在地板上,按现在的股价基金净值只有原值的一成, 按证监会新规定三年内还不能卖。
现在他们手中的股权基金,说得好听是3000万原值,其实市场价不到300万。而且基金无法卖掉股权,持有人一分钱也拿不回来。汪董说他原价买过去。林珍问他是帮了他多大忙,他这么大手笔。
高毓民第一反应是这个交易不能做。他这次帮老汪这个忙,完全是受人之托,是何行长的意思,他要的是位置,不是钱。他有今天的位置是20多年兢兢业业的结果,读书时挑灯夜战,高考时是他们市的状元,进了R大还是品学兼优的模范生,保送了本校硕士。毕业后本硕同学除了出国的,要不在各金融机构,要不在各部委,现在每年同学聚会都听说有人进去的。
他对冯艳珍说:“算了,先拿着吧,现在很缺钱吗?”
冯艳珍不高兴地嘀咕:“缺不缺钱,看跟谁比呀。”
他说:“跟人家比干嘛,你想花就花,缺了你吗?说实话我就搞不懂他们要那么多钱干什么。”
冯艳珍不屑地说:“那是你没有试过有钱的好处。”
有钱的好处?他太知道了,金融就是让你近距离地看到钱的好处,以金融为武器,既可以拯救世界也可以毁灭世界,那才是至高无上的享受。不是只有自己账户上的钱才是钱的。
跟女人说她也不懂,他只跟她说,算了,别卖给老汪,今年是金融反腐大年,到时候有什么事说不清楚。冯艳珍虽然心痒痒很想借这机会套现,可高毓民的话她还是听的,就不再提。
可老汪没有算了,他直接找了高毓民,说:“老弟你太见外了,你帮了这么大的忙,我不表示不行,也不合规矩。行贿这事我不干的,股权买卖纯属商业行为,我看好我愿买你老婆愿卖,价格我们协议,你就别管了。”
后来何行长也跟他提了一嘴,说自己人何必这么小心戒备。看来不干还不行了,既上了一条船,那就是荣辱与共,你划清界限是要干什么呢。
后来就按老汪的说法,他和冯艳珍协议转让了基金份额,3000万。
老汪一双规,高毓民就知道这个炸药包随时可能引爆。他和周律师详谈了,交易可查,和贷款时间上是先后差不到半年,成交价和当时的市价差额这么大,现在又是金融腐败严打阶段,肯定会被认定为受贿。而且汪东海会说他看好那股权才出价3000万?进去的人谁不是争着检举揭发。
周律师先是问:“这件事还牵扯到什么人吗?仅仅是汪东海,还是后面还有人?”见高毓民沉吟着,他接着说:“我是想看看,有没有什么人是可以帮帮你的。”
帮自己?高毓民苦笑着摇摇头,他孑然一身,以前是老行长的心腹,现在是新行长的干将,可这最体面的说法也就是上下级关系,指望谁帮他?
周律师就建议最好的办法是投案自首,反正他是牵扯其中跑不掉了,是不是就把老婆摘出来,说是自己一人的意思,老婆并不知情,只是按指示办了手续。然后把差额2700多万退赔出来,自首加退赃,可以减刑。
高毓民抬起头,问:“会判几年?”
周律师是他多年的合作伙伴,也是朋友。他艰难地说:“这个,如果按受贿金额,量刑应该是15年往上走,但有几条可以辩的,一是并非事先约定而是事后成交,银行业务办理合法合规并非接受贿赂后违规办理,没有损害银行利益,看能不能不按受贿罪;二是金额,不能简单地按当时的市场价和成交价之差,做为受贿金额,事实上一直持有理论上价格是有可能回来的。到纪委,这些前因后果你要适当表达出来。”
高毓民几不可见地点点头。周律师接着说:“如果最后刑事立案了,还可以减刑。退赔理论上可减刑30%,自首可最多减刑40%。”他深吸一口气,最后说:“争取6年。”
高毓民把头埋进两只手掌里,半天没有动静。周律师静静地等着。过了几分钟,高毓民抬起头问:“在那之前,我能回一趟北京处理一下家里的事情吗?”
周律师摇摇头轻轻地说:“最好不要了。现在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行动,错过了时间,就被动了。你有什么事,我去帮你办。”
主要是冯艳珍。周律师说:“我明天去北京和她面谈,如果你一力担责,我保证她没事,退赔的钱你跟她交代一声,我也会和她一起安排好。”儿子呢,冯艳珍在他就不用太担心,这几年,也是她一个人带他的。说到这,高毓民终于哽咽着说不下去了。
周律师点燃一支烟,递给他,又点燃一支给自己。过了很久,看他平静了一点,高律师又问:“还有其他的事吗?”
高毓民问:“其他人,我是说经办这笔贷款的人,会不会受牵连?”
周律师了然:“这个呀,看她是什么角色?如果只是经办,可以没事。如果……”他看了他一眼:“和你有关系,就不好说。有经济关系,重则刑事,有其他关系,行政处分可能跑不掉吧。”
高毓民点点头。周律师又递给他一支烟:“要不要我帮忙?”
高毓民摇头。他说:“我父母那……”
周律师说:“你把电话地址给我,如果,最后移送公安了,我专门去一趟。有经济方面的安排吗?”
高毓民说:“我给老婆打个电话吧,让她安排。”
周律师拿出一部手机递给他:“用这个打吧。”
走之前,周律师拿出几张纸,要高毓民签个字,是委托书。当然在纪委双规期间,这律师委托书是用不着的,移交到公安去之后,才能再去见他了。周律师收好委托书,拍了拍他的肩膀,又重重地揽了一下,说:“那我先走?明天你先去办公室收拾一下,我陪你一起去纪委。”
高毓民一动不动地坐在沙发上,望向窗外,华灯绚烂,多少次坐在这里,俯瞰这繁华城市,仿佛是自己亲手点燃了这一盏盏灯。高楼大厦尽收眼底,这其中的很多栋,他都上去过,和坐在顶层的那些人谈过多少宏伟蓝图。今天,可能是最后一次俯瞰这繁华盛世了,以后,自己就要埋入尘埃。
是怎么走到这一步的呢?他喝了一口酒,慢慢地回想着。教室里埋头做题的少年,大学校园里妙语连珠的青年,天安门广场上激昂的斗士,初进那栋庄严的办公楼的职场菜鸟,早到晚走的优秀员工,业绩亮眼的青年干部,举足轻重的封疆大吏……这都是曾经的自己。每一个阶段,应该都有艰难的意外的时刻,可这一次的艰难,让他付出了下半生的代价。这就是收益风险的必然匹配吗?
他又喝了一杯酒,如果可以重来,他要从哪里重来呢?他能什么都不做,让自己象一块抹布一样被丢到一个角落吗?他能放下窗外的这片璀璨灯光,从此行走在暗处吗?都不能。他能做了这些又干干净净的吗?其实,只要再坚持一下,再圆滑一点,应该是有机会的。他是被冲昏了头脑吧,觉得那不是什么大事,好比在场上打球,谁都有可能奋力一搏而不得,OB(界外)的时候,他以为最多就是罚一杆。
他又倒了一杯酒,颤抖着拿出手机,翻出一个号码,手指在那串号码上停留了一下,才想到现在打给她可能会给她添麻烦,懊悔刚才忘了用周律师的电话给她打一个。不过,没打也算了,能说什么呢,把她绑到自己的战车上,是自己的私心,又何尝不是对她的真心提携。功败垂成,希望她能靠自己挺过这一关获得新生,各自安好吧。
周律师和助手到办公室,陪高毓民到了省纪委的大楼,然后看他一个人走进去。当天他被一辆车带到一个宾馆。他不是很清楚这是哪儿,也不必要去关心了。
他每天规律地作息,看守他的纪委工作人员很少看见这样平静的涉案人。他是在平静地等待应有的裁决。可是,他没想到,事情比想象的复杂得多。
关于汪东海和他的这件事,很快就问完了,后来翻来覆去的是另外的事。例如和永昌地产的关系,何行长和永昌老板陈建仁的关系。他和永昌是真的清清爽爽,永昌对他只是一个大客。他也安排过好几次何行长和陈建仁的见面,可是他也确实不知道更多的事。至于他们到底是什么关系,他不是说没有想过,毕竟行里对永昌的业务一路绿灯支持非常大。但他也完全不去探究,甚至是刻意不去接近。
纪委的审讯的处长不耐烦了,敲着桌子说:“我劝你还是好好想想,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否则,你主动投案是否对整个案子推进构成正面作用,还是个问题。”
高毓民心都凉了,这是严重的威胁和警告。周律师也说过,主动投案减刑多少,是法官自由裁量的,如果认为自首行为对整个案子没有什么重大作用,也可能不构成减刑理由。
但他是真的与永昌没有瓜葛,对何行长和陈建仁的事也一无所知,何从来没有跟他表示过什么。他被困在那个宾馆三个月,看来他们就是想从他这里得到何行长的证据。最后,不知是他们觉得拿不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了,还是从其他渠道找到了突破口,终于他们把他移交给公安了。
他已经三个月没离开过那个房间,再次走出来时,已经是春节了。天阴阴的,他被带上手铐,坐进一辆警车,两个警员一左一右坐在他身边,车驶出宾馆大门,他看了外面一眼,没有分辨出这是哪里,只见两边路灯上挂着大红灯笼,在冬天里显得有些颓败。车向未知的前路开过去,可他知道路的尽头是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