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外长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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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说“岐义”

(2023-01-27 05:37:56) 下一个

    抱怨中国人缺乏精确性,有多少人同意?   

   老外做菜,多少克,多少毫克,分得清清楚楚。中国大厨的“少许”,逼疯多少西厨,可能连他们自己也没有统计。
   有人说,汉语表述不精确,有歧义,不适合用在科研里。其实,岐义存在于一切自然语言之中。而且,歧义的产生,有些是一词多义,但很多,是由使用者的水平造成的。


   不久前,有“清军大败倭寇”之辩,记忆犹新。而“清军大败倭寇”,与“中国队大败美国队获冠军”,从表达句式来看,也没什么本质上的不同。
   “中国队大败美国队获冠军”,这么正常的一句话,通汉语的人,应该不会觉得有什么歧义,而“中国队大败美国队,获冠军“,表达的意思跟头一句是相同的,应该也不会有什么歧义。


   如果是“中国队大败,美国队获冠军”,这里没有歧义,是句式不同了。用一个逗号来点断一句话,表达的是另一种情况,跟第一句话可以说是没有任何关系。
   这是汉语的歧义,还是使用者的表达失当,不是一目了然了吗?
   “部长太太女仆双亡”, 说这句话有歧义,我同意---是太太和女仆双亡呢,还是两个女仆亡?     

 “韭菜痛骂银行快被逼疯了”有歧义---是“韭菜痛骂银行,快被逼疯了”,还是“ 韭菜痛骂,银行快被逼疯了”呢?在当前的情况下,前者居多。
   “杭州市长青树理发”---是“杭州市长青树理发”,地名呢,还是杭州市长在青树理发?。。。 

    从所举的例子来看,歧义多与使用者相关。除了古汉语不用标点符号时造成的,如著名的“下雨天留客天天留我不留”。
   真的觉得,一种语言有没有歧义,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怎么使用。


   如果要多说两句———败我或败于我,有“于”和无“于”,差别很大,看你会不会用。“怜惜于你,嘉赏于他 ,厚待于你,冒犯于我”,诸如此类,电视剧里不绝于耳。不过,这已经不是歧义的问题了。而是在“中国队大败美国队获冠军”里,加了逗号了。
   不会用工具,不能说是工具不好吧?


   众神不惑,在不经意间留下一,两次破绽,不奇怪。但吃瓜群众不一定知道那是破绽,久而久之,约定俗成。当你说“败于你”与“败你”之别时,也许会导致群起而攻之。不可不察。
   老外学中文,有叫“姑娘”为“姑妈”的,因为在他们看来,“娘”和“妈”,同一个意思,应该是可以通用的。但,那是老外耶!老中这么说,是不是找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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