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资料
正文

转发自吉祥果原创文章《以对方名字修福对方就可以得到吗?》

(2021-06-19 14:15:31) 下一个

以对方名字修福对方就可以得到吗?

请问吉祥果师兄,我到寺庙捐资做功德造像、修庙、印经、建塔,在捐资的时候,在功德册上写上我儿子的名字,我儿子能得到这个功德么?写上其他眷属的名字,他们都能得到这个功德吗?我听别的师兄说,写谁的名字,就可以把功德给谁。

吉祥果回答:

1、重要的不是写谁的名字,重要的是你捐的是谁的钱;是谁的钱,谁就可以得到功德;如果你捐的是你儿子发心给你,让你帮他捐寺庙做这些功德的钱,这个钱本身权属你儿子的,就算你不写你儿子的名字,你儿子也完全得到这些功德;如果你捐自己的钱,写儿子名字,儿子最多得到不会超过七分之一,地藏经说的很清楚,儿子捐资父母得到也不超过七分之一,不管写名字,不写名字,都是这个比例;如果有的人拿了政府的公款,这是假设啊,不是说你,说难听一点,贪污的钱,写上他儿子的名字,他儿子也收不到,那个公款来源于哪些众生,权属于哪些众生,哪些众生会得到这些福德;如果是家族企业,父母子女一起经营企业,所赚的钱,你到寺庙去捐,参与经营企业的眷属都可以按照自己为企业付出的多少,按照对应比例得到对应的福德,因为这个钱,是权属整个家族的,故而福德也是家族共同得到;但是各自经营自己的事业,眷属捐钱为自己,或者自己捐钱为眷属,最多最多,不会超过七分之一,这个和是不是写名字没有关系!你拿了亲戚馈赠给你的财物去捐寺庙,实话说,是你得一部分,亲戚得一部分,因为发心是你的,但是财物是亲戚的,加之亲戚之间,互相馈赠,有一定的互相补偿关系,故而财物权属关系,多多少少,也有一定共业,因此,亲戚朋友馈赠的财物修福,双方可以共沾一点;总之,财物来源,决定了福德流动的方向。

2、财物的权属关系,决定了这个财物所修福德的权属关系,想必最近二十年,绝大多数学佛的人刚入门读的第一部佛经就是《地藏经》,《地藏经》告诉诸位,病人短寿之人,你要取权属他的财物为他修福,他才能康复延寿,对不对?经中还告诉诸位,去世之人,你要取去世之人生前遗留的财物,为他造像供养三宝,修种种福德,他才能超升人天善道,对不对?这就是财物关系权属的奥秘;经典中从来没说过,修福写谁的名字,谁就得到福德!

3、如果写谁的名字,谁就得到福德,佛菩萨福德那么大,他们每次修福的时候,给我们每个众生都写个名字,把那个福德写到我们每个凡夫众生的名下,岂不是我们都成佛了,发财了?所以,佛修的福,还是佛的,就算写上你的名字,那个福德也不会是你的,你也得不到;众生之间也是如此,你拿张三的钱财修福,写上李四的名字,李四怎么能得到!前面说的能得到一点,得到七分之一的,是亲属,眷属有共业关系,资财来源有亲属共同的权属关系,亲属之间才会沾七分之一,或者随付出多少,按照对应比例获得福德,因果没有不公平的!

4、我们中国人很奇怪,总是在事情的面子上、名字上、名义上纠缠,却很少去深究背后的业力关系,决定事物的根本,是背后的业力关系,不是名义;小米手机取名小米,天下人都知道小米是帮富士康卖手机的,他不是开发生产手机的;姓李的人取名李世民,也不一定当皇帝;姓刘的人取名刘邦,也不一定当皇帝;给酒取个名字叫甘露,可是酒还是酒;名义是不能决定事物背后业力关系的,也不能改变背后的业力关系,中国人常说,名正言顺,总觉得搞一个冠冕堂皇的名义上的东西,可以改变很多东西,古代有当皇帝冒称是上天旨意的,是佛授记的,是这个的,是那个的,总之,搞了很多名义上的东西,最后做了皇帝,于是很多人认为,名义上虚假的东西,还是有利于事业的成功啊!可是你让一个真的洞察玄机的人去看,他就知道,当皇帝还是他的福报,有这个福报,不搞这些乱七八糟,一样当皇帝,没有这个福报,再会折腾也不行!

5、上面说的,写谁的名字,无法改变功德的权属关系,同样的道理,回向,也是一样,你修了福报回向他人,他人其实得不到,具缘的亲属得到七分之一的回向,还是因为眷属共业,才有这个资格享受七分之一,没有这个眷属共业,七分之一都没有资格得到;你怎么能回向给他呢?你去看《盂兰盆经》,回向七世父母,地藏经修福回向眷属,都是眷属之间得到七分之一;至于非眷属的,回向对方,对对方是没有意义的,但是对于回向的这一方,有意义,为何?因为你发心给对方,利益对方,这个利他的心,是一个很大的善根,所以,回向的人是有利益的,接受回向的,如果不是眷属,或者不是具缘者,实际对对方是没有利益的;对于不具缘的众生回向,不如直接回向和法界众生共同证悟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才是正确的!利益陌生人,或者劝陌生人自己修福,或者必须要用陌生人自己的财物去帮他修福,一定要取到陌生人的财物,或者让他发心修福;不仅仅是陌生人之间,就是亲属之间,自己修福回向亲属让他得到七分之一,这个利益都太小,要想具体某个亲属得到大利益,也是必须取亲属自己权属的财物帮亲属修福,亲属才能得到远远超过七分之一的强大福德;对于死去的陌生人,用亡人财物修福,造佛像修造佛塔寺庙,最好,没有遗产财物的,你用他的骨灰,造成佛像,也可以利益他,超度他,他的骨灰,也算是他的具缘财物,总之,无论如何,必须当事人有所付出,因果之间,没有白白可以得到的,因果的公平性,有时候让你觉得公平的有点残忍!但是没办法,自然规律就是这样,一份付出,一份收获,没有付出,哪来的收获,没有付出,你想给他都给不了!

6、当然,我上面说的,只是论及财物权属关系,和所修福德归属的问题,没有偏重论及发心,如果能劝孩子,劝眷属亲友,自己发心捐资修福,自己学佛,那是最好!对于没有赚钱能力的小孩子来说,拜佛是孩子修福最好的方法,因为拜佛不需要出钱,就可以得到佛所具备的各种福德!不管小孩也好,大人也好,治疗各种绝症,病痛,但是很穷,没有钱,缺钱,最好的方法也是拜佛,拜上10万拜,你看看,如果拜上10万拜,不够,就向100万拜努力!你看病会不会好!因为拜佛不需要花钱,就可以治疗几乎所有的重病!增长福报,改变财运,想发大财的,也是多多拜佛,10万拜,100万拜,一直拜下去!总之,拜佛是一个几乎无所不能的修福灭罪的好办法,且这个办法适合所有人的所有状况下的几乎所有需求!而且拜佛几乎没有任何其他条件限制!

7、一个福德,需要发心者发心,需要财物因缘或者方便,需要接受供养的福田,三者缺一不可,心,物、田,缺一不可;但是有的问题比较复杂,比如说,张三拿了李四的钱去修福,发心是张三的,但是财物是李四的;再比如说,一家眷属,子女拿了父母的钱修福,父母拿了子女的钱修福,这个因果怎么算?-------这个因果,现世来世,所修的福,需要发心者、资财提供者遇到一起,共享福果,因为因地上,是共同都有付出,所以果地上,一定是共享福果,这是自然规律;至于各自享受多少,要看发心清净程度,以及财物多少程度,以及各自付出多少,以及福田殊胜程度,比如你供养一个阿罗汉僧,比供养一个凡夫僧的福德,要大的多,你供养一个持戒清净者,和供养一个破戒者,福德大小又有区别。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