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关于麻醉品合法化

(2019-10-19 18:43:48) 下一个

前不久城里发了个新闻,有个徒步登山者出了个事故,掉到山下,摔断了腿,结果他抱着自己的断腿,爬了几公里,挨了几晚,终于得救。英雄是他吗?不,是他背包里的药丸。

有些运动员突破生理极限,屡屡夺得奖杯,英雄是他们吗?不,是他们教练手里的药丸。

同样的药丸,哪个更应该合法?

现实环境里,第一种常常非法,第二种常常合法。

有人会反对:“我们又不是在中国!”。

想一想,哪儿不是一样吗?

在医院里,你不也是想活命吗?服用他们手里哪种药丸你没有选择,因为他们有了合法的执照。

更恐怖的是这块执照在加拿大似乎失去了监督。

在中国,好歹医护人员随便不会到大街上,给昏倒的人扎上一针。

在加拿大,顶着保守党议员和前护士两块执照,就可以随便去街上给人来上一针,然后自己宣称做了英雄了!好笑的是,这被救的人消失了!

当然他们还会要求你在十级疼痛的时候放松,想象自己没事一样,因为他们有合法的执照。

这不是权力的疯狂是什么?你愿意把自己的性命交付到这种人手上吗?

麻醉品的如何正确使用至今没有定论,否则也不会有专门的麻醉师了。

甚至专门的麻醉品生产商都不能确定,像强生这样的巨头都会因此被罚。

相信医护人员其实是场赌博,可惜加拿大太照顾他们了,以至于某些人把自己当了上帝。

我宁愿相信黑纸白字的药品说明书,而不是宣称能够当街捅针的人。

麻醉品合法的意义是照顾到了受过教育,能够自己照顾好自己的人。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