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个胖老太太跳红军舞的视频火了,事情是这样的:在一次单位组织的红歌表演中,单位一把手,要演女一号,200多斤重的身体,燙着大波浪头,让男下属艰难的托举起她圆滚滚的身体,旋转翻滚,做英雄造型,在庄严的长征组曲衬托下,实在是滑稽至极,庸俗至极,真能把观众的眼珠子都吓得跳出来。
视频流传开后,大众的反应是愤怒的,有说她糟蹋艺术,侮辱革命先烈的,有说她女特务,偷吃红军粮食的,也有人为她的舞伴鸣不平,建议评劳模的。
行为如此不端,被世人如此嘲笑,无论如何不是件光彩的事吧,当事人似乎应该无地自容,哭哭啼啼,不敢出门才对,然而结局却是有些荒唐的,出人意料的“喜剧”:
胖董事长竟然借着“出名”的“东风”,又排演了一台以广场舞大妈为主体的“红歌”节目,并接受采访,做客电视台,在天津台“非我莫属”中,她笑眸如花,洋洋得意,还把她劳苦功高的舞伴请来再跳“肥猪舞”,一个另世人反感的小丑,摇身一变,就成了小品演员,喜剧明星,人见人爱的开心果啦!
类似的,还有流浪大师,保时捷女郎等,也是一群人格并不完整的底层民众,也是一些因为行为“出众”而成了网红的典型,这些,构成了一副光怪陆离的,中国当今社会的世俗风情画吗?
她的逻辑是:”俺又不偷不抢,不杀人不放火,跳个舞咋啦,胖一点又咋啦”
似乎也没错,然而,真的没啥吗?
如果没啥,大闹瑞典的曾先生一家,也不过是在旅馆大厅里说话声音大了一点,坐在大街上又哭又闹了一下,挥舞了红纱巾一把,并不构成犯罪,就应该也没啥了,但让国人深感羞辱;
在机场看到一个中国游客,脱了袜子,把脚高高翘在邻座椅子上,旁若无人地大磕瓜子,并不犯法,好像也没啥,但因同是中国人,我恨不能找个洞钻进地里去。
也许没啥,可我还是觉得,一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有责任让别人活得舒服一点,让周边环境协调一点,小了讲,是为了个人形象,大了讲,也构成了一个国家的国民整体素质。
同意一位网友的话:“要想过把瘾的话,可以在自家的后院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