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年4月1日至6月30日,当时逐盎大队党支部书记吴昌荣为了紧跟形势,表现自己的革命性,组织策划指挥逐盎大队的民兵先后4次,分别到10个村屯杀害农民邓金贵、谭唐、张超权、莫献西等20人。杀人手段残忍,后果严重,民愤极大。
一、1968年4月1日,县粮食局干部何珍龙到逐盎公社(现在村委)找党支书吴昌荣了解社员生活安排情况,后在吴家饮酒,谈论了各地抓“坏人”和两派斗争情况。何珍龙介绍在江州两派斗争情况时,特别提到江州街“四·二二”抢了江州街民兵的枪支和“联指”围攻江州街发生的死人事件。还提醒吴昌荣“要警惕,防止抢枪事件发生”。何接着说:“你大队何凤谋这个人很危险,你不做(杀)他,有一天我们就要吃亏的”等话。何这些话起到了推波助浪的作用。其实,在这以前,对处理本大队的所谓“坏人”问题,吴已事先同民兵营长何汉武进行商量,逐个排队,要处理(杀) 的是谁,他们心中早已有数,因此在当天下午5时许,吴即赶回大队办公室,吴走进大队办公室就用普通话对何汉武、文书黄文富、会计李汪亮等人说:“今晚上要干,今天晚上一定要干(即要杀人的意思)”。随后吴即要黄文富等人“通知各村民兵今晚10点钟集中到大桥屯心角(地名)处执行紧急任务”。指派何汉武负责通知中兴屯的民兵,黄文富负责通知布汉屯的民兵,吴本身负责通知大桥片的民兵。
当晚10时许,40多个民兵集中在大桥屯心角处,吴昌荣对民兵说:“今晚我们要对付阶级敌人(即杀人)大家怕不怕?”民兵随口应声说“不怕”。随后吴即指挥40多个民兵先到那沙屯抓农民邓金贵、邓荣贵两人,吴昌荣亲自拍门喊邓金贵开门,当邓来不及开门时,吴就踢断门闩,闯入屋内把邓拖出来,接着又去抓邓荣贵,然后把两邓拖到中兴屯二级抽水站处,由吴指示民兵用木棍将两邓头部打破,两脚被打断,当场死亡。接着吴昌荣又指挥民兵到中兴屯去抓黄有琛、黄有瑛两人,把两黄拖到琴作仁岭(地名) 处交由民兵李秋春等人用木棍打裂两黄的头部和双脚,将两人当场打死。接着吴又带领民兵转到垌埠屯抓何凤谋。把何凤谋拖到渌纲(地名)。交由朱海龙等民兵用木棍打裂何的头部致死。后又转到哥里屯,吴又亲自和民兵一起抓张贵仁,把张捆绑拖到渠祖(地名)路边,吴亲自用菜刀砍断张贵仁颈致死。最后,吴又再带队到逐盎屯,捉李春勤、李春洁、甘乃雄等3人。当吴昌荣到李春勤家叫门时,李拿一盏灯出来开门,吴即闯入,用脚把灯踢落地,并指示民兵马上去捆绑李春勤,然后将李春勤等3人拖到山角叫民兵用木棍、刺刀等将李春勤头部打裂,身上被刺5刀致死;李春洁头部被打裂, 胸部被刺4刀,生殖器被打烂致死。甘乃雄头部被打裂致死。当晚吴昌荣组织民兵杀害甘乃雄等9人之后,已是次日凌晨,因此,吴昌荣才叫民兵各自回家。
二、1968年4月16日,吴昌荣又主谋杀害谭治唐等6人。当天吴昌荣在骨干会上讲“我们大队四类分子该处理(杀)的未处理完”。并提出了杀人名单及实施方案,当晚由何京仁、梁甫安、何汉武等人组织民兵先后到陇那、那陶、中兴等三个村屯杀害了谭治唐、梁广球、梁志丰、李太安、黄肖珣、黄肖瑜等6人。
三、1968年4月17日,渠并大队杀人后召开“庆功大会”、吴被邀请参加了这次会议。在会上斗争了一批所谓坏人,吴发现由逐盎大队去渠并入赘的张超权(张贵仁之仔)也被揪斗,吴当即拿出两发子弹给农云胜去打死张, 但农不敢打,吴再把子弹交由甘金标去开枪打死张超权。
四、1968年6月30日,吴主持斗争会,当场打死莫献西等4人。6月30日吴主持召开所谓“镇压坏人胜利大会”,吴在会上煽动群众组织镇压“坏人”,大讲对“阶级敌人实行专政,专政是群众的专政,对敌人就要狠狠地斗”等话,吴讲完即转入批斗。在当天的批斗会上把莫献西、黄仕玲、吴广好、莫献程等4人活活打死。更为残忍的是批斗会结束后,吴又指派民兵李文柏、黄文富、何京仁等人去剖死者的胸腹,取死者的心脏、肝脏,当场取回二只肝脏、四只心脏到大队部,吴昌荣亲自动手炒吃。另要两只肝到瓦窑烘干分取。
吴昌荣直接组织指挥杀害20人,其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恶劣,后果严重。根据区党委桂发〔1983〕54号文件精神,1984年经崇左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处吴昌荣有期徒刑12年;给予何珍龙行政记大过的处分;给予何京仁开除党籍、撤销其大队支书职务的处分;给予黄甫安开除党籍的处分;给予黄文富开除党籍的处分。对被害者及其家属已给予平反抚恤。
中共崇左县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
198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