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年6月2日,堡里区堡里大队革委会召开群众大会,批斗打死黄广荣,然后,逼其子黄明新用菜刀割下父亲的头祭墓,其后,又将黄明新打死,黄家父子被害的情景,令人惨不忍睹。5月下旬,堡里大队革委干部参加了区直机关“联指”骨干会,听了县“联指”指挥部负责人于锡连宣扬荔浦修仁和湖南道县等地乱杀人的所谓“群众专政”的经验介绍后,便策划了如何在本大队刮12级“政洽台风”,大抓阶级斗争的问题。
5月31日晚,大队革委主任刘正宣按照预定计划,在区革委门前广场组织批斗黄广荣、韦景星。批斗会一斗就打,黄广荣当晚在批斗中被打成重伤。6月1日,刘正宣继续主持批斗黄、韦两人。黄广荣因头天晚上批斗中被打伤,未能到会,刘正宣在大会鼓动说:“黄广荣今晚有病不来怎么办”?群众即起哄说,“叫‘四类分子’把他抬来”。于是, 刘正宣派民兵陈清保等押着四类分子黄素明将黄广荣背到会场,批斗便继续进行。会上,在斗打韦景星一顿之后,堡里小学教师卢敬东头一个上台揭发黄广荣解放初期参与杀害其父的罪行,并用手电筒狠力敲打黄的头部,因用力过度,卢的电筒竟被打坏了。胜利大队女青年田福英(现县人民法院干部)也接着上台控诉黄伙同土匪杀害其父、伯父的罪恶。同时用竹块猛打黄广荣,使黄当场昏迷过去,韦景星在批斗中也被打成重伤。这时,批斗会只好暂时收场。黄、韦两人则由“四类分子”抬回大队部交民兵看管。
6月2日是堡里圩日,当天中午12时,刘正宣再次组织上街游斗黄广荣、韦景星。黄、韦因被打重伤,不能行走,就由4个“现管分子”分别抬着上街游斗,最后被抬到区革委门前让群众斗打。由于头两个晚上批斗时,黄、韦两人已被打得九死一生,奄奄一息,批斗时又被韦田生、黄二十八嫂等人用杂木棒狠力猛砸,黄、韦即当场死亡。黄广荣、韦景星被打死后,刘正宣又提出了一个杀人祭墓的“妙计”, 并立即指派林星成等几个民兵,押着四类分子把黄、韦尸体抬到两里外的飞龙桥祭烈士墓,同时将全大队20多名“四类分子”和黄广荣之子黄明新等押去墓前陪祭。在祭墓中,林星成(堡里铁工厂工人)说:黄广荣杀了我们那么多人,我们要把他的头割下来祭墓,说完便立即派人拿来一把新菜刀,强令黄广荣的儿子黄明新将其父的头割下。为防止黄明新行凶砍人,林星成又叫跪在墓前陪祭的黄建封把黄明新的手脚捆绑起来,然后再叫他动手。黄不忍心割,在旁围观的一些群众就高声呼喊:“他不割,就打死他。”这时, 负责警戒的民兵也一面将手中的步枪刺刀拉开,一面紧逼黄明新下手,黄双手直打抖,强忍内心惨痛。经半个多小时才将其父的头割下,并在林星成的威逼下,双手捧着其父血淋淋的头揩抹“烈士”墓碑,墓碑当即留下一道道斑斑血迹。
黄广荣被砍头祭墓后不久,其子黄明新又被民兵抓送到“联指”私设的监狱关押。8月下旬,刘正宣又把他从监狱提回堡里批斗毒打,最后由林星成枪杀。
1983年春,在处理“文革”遗留问题中,县政法部门经调查核实,认定刘正宣、林星成在“文革”中,主谋杀人,手段残忍,罪行严重,民愤大, 刘正宣被判刑13年,林星成被判刑10年。在“处遗”中,对被害者及遗属进行平反昭雪,并按政策发给丧葬费、抚恤费。
(《永福县“?文?革”?大事件》中共永福县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198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