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符合条件愿被收养地震孤儿仅88名本次孤儿收养工作不对外国人士、海外侨胞和港澳台同胞开展。
(2008-08-24 19: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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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成都8月23日专电(特派记者吴越)因汶川大地震造成的四川全省共532名地震孤儿中,符合收养条件、本人又表达了被收养意愿的仅88人。这是四川省民政厅有关人士在昨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的消息。
据四川省民政厅副厅长陈克福通报,截至目前初步统计,“5·12”汶川特大地震使全省新增“三孤”人员1349人,其中孤老645人,孤儿532人,孤残172人。根据有关规定,只有14周岁以下的孤儿才能被收养,其中10岁以上的,将征求被收养人意愿。在迄今初步统计的532名地震孤儿中,14周岁以下的有240名,其中符合被收养条件、也表示被收养意愿的仅88名。
四川省民政厅婚姻收养处处长江涛介绍说,震灾发生后至今,至少有10万名世界各地的爱心人士咨询地震孤儿的收养事宜。民政部门要求收养人必须无子女、年满30周岁,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具备心理抚慰的能力,符合以上条件的爱心人士可以到孤儿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咨询登记。另外,本次孤儿收养工作不对外国人士、海外侨胞和港澳台同胞开展。